第二百五十三章 被跨过的澳洲人

黑队的优势球盲可见,就那几个大个子。

钱宁·弗莱的射程,查理·维兰纽瓦全方位的进攻和博古特将近70%的低位命中率。

白队要防他们的进攻,首先要做的是不让博古特拿球。由于内线没人能扛住他的要位,所以高位干扰传球路线是很重要的。但白队除了韦夏就只有丹尼·格兰杰有足够的高度和宽度,所以在干扰球路上做得并不好。

这是防守问题。

进攻端,拥有常规赛场均17分的韦夏,一年级便是球队核心,场均贡献16分7篮板的保罗和超级突击手,场均16分的内特·罗宾逊,外加一杆被人普遍低估的外线标枪格兰杰,就连萨鲁纳斯·贾斯科维休斯都能做球。

看起来,白队的进攻应该远比黑队流畅。

结果并非如此。

从阵容看,白队四个后卫,只有韦夏不拿球也能讨生活,其他的如保罗、罗宾逊和贾斯科维休斯,不把球给他人就废了。

但一支健康的球队不能拥有超过两个以上的话事人。

所以,贾斯科维休斯自贬身份,去当底角射手,和队友格兰杰左右遥望。

保罗与罗宾逊则通过“你拍一,我拍一”的方式分享着球权。基本上是保罗控一个回合,罗宾逊再控一个回合。

方法是保罗提出来的。

各自主导进攻回合,没拿球的那个人安心当副手等下个回合。这么做既没有球权冲突,还能让哈里斯看清两人的根底。

韦夏本人更是感慨万千。

大半个赛季饱受斯玛什·帕克的睁眼瞎,以及科比的“我不是不传球,我只是感觉我一挑五命中率更高”之苦的韦夏在与保罗搭档的时候,第一次有种被人当做上等人的舒畅感。

只要保罗控球,韦夏出机会,球一定会传过来。

做个挡拆跑位,保罗也会照顾韦夏的进攻。他知道白队要赢,韦夏的冲击力与终结能力是关键。

偶尔战术打死,或者需要有人像科比似的挺身而出的时候,保罗的攻坚球能力让人感觉他的身高突然暴涨了1米。

他打得像2米83一样坚决。

持球突破,急停跳投,定位远射和劲爆的身体与超快速度外加没毛病可挑的控运传,韦夏切实地发现,保罗作为队友更能发现彼此的长短。

湖人与黄蜂打了几场比赛,韦夏只是感觉保罗厉害,但要说他厉害在哪,却无法用语言描述。

而今,他可以说,除了身高矮了一点,保罗是没有缺陷的。

他完全可以算是“魔术师”、“微笑刺客”之后,足可和纳什、基德比肩的新一代核心控卫。

他比基德强进攻,比纳什强防守,仅仅一年级便已有强大的即战力。

接着,轮到罗宾逊控球时,画风就变了。

根据罗宾逊几个回合的表现,韦夏看得出来,他不是一个好管教的球员——他的火爆脾气让许多人受不了,他的多变莫测又总让球队不找边际。早在赛季初,尼克斯主帅的拉里·布朗就曾要求球队总经理以赛亚·托马斯将他下放到发展联盟,而老将马里克·罗斯甚至差点和他在更衣室浴室里大打出手。

而且,湖人和尼克斯比赛期间,托马斯竟然主动到湖人的休息区挑衅科比。他三言两语过来,让本来打算修身养性的科比对尼克斯砍下42分。听闻此事的布朗愤怒地表示,他真想把罗宾逊的脑袋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

罗宾逊的比赛风格是奔放华丽的,他也全身心地陶醉于每一分钟,却往往忽视了队友乃至教练的感受。

全明星周末前,二月初的一战,在尼克斯和篮网的纽约德比中,第二节还剩下0.5秒,尼克斯队发界外球。罗宾逊接球后,等待时间走完,突然转身朝自家篮筐投了一个三分,空心入网。虽然时间已过,此球并不计入得分,但眼里不揉沙子的布朗还是当即朝罗宾逊咆哮。

全明星结束前的最后一战,尼克斯主场输给骑士的比赛里,罗宾逊虽垃圾时间表现神勇,第四节独得22分,却在比赛期间自顾自地在边线上高高跃起,(大比分落后的情况下)向观众大吼庆祝他的表现——与此同时,尼克斯的落后优势从15分扩大到19分。

麦迪逊花园的解说员迈克·布林与尼克斯名宿沃尔特·弗雷泽都在直播中谴责罗宾逊这种“自顾自”的不职业行为。

而罗宾逊赛后表示:“关他们吉巴鸟事?”

他是个如此情绪化的球员,韦夏只和他做了一节的队友就对他的风格有所了解了。

他很疯狂,敢执行他人不敢承担的高难度球,同时,又极容易被情绪牵着走。

他一旦兴奋起来,就像掷筛子。

运气好的话,他是敌方眼里的恶魔,运气不好,他是队友身边的梦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