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初见世家,鲜衣怒马
回春堂内室。
“内考五脏六腑,外综经络血气色候,参之天地,验之人物,本性命,穷神极变,而针道生焉。其论至妙……”
王安风背对着风兰,极娴熟地背着《太素针》中文字,风兰微微颔首,眼中闪出了几许赞赏之色,道:“可以了风儿……”
“这一卷太素针你已经一字不落地记住了,但是这终究只是些下针理论,你不若在这里多呆些时候,将这针法穴位初步入门也好。”
王安风转过身来笑道:“婶娘待我这么好,我也想要多呆些时日啊,可是家中毕竟只有离伯一个人,我也有些放心不下。”
风兰听这话,却也不好再挽留,只能无奈叹息一声,略有些不愿地道:
“难为你了,今日便走吗?不若用过午饭再走?”
王安风看了看天色,摇头道:“不了婶娘。”
“那山庄离得不远,早些出发,或许还能回来吃顿中秋圆月饭食。”
风兰见他神色虽温和,却颇为坚定,只得打消了原本的念头,道:
“也好,路上须得小心,包中给你备了许多吃食,水袋中泡了两根甘草,喝水时候小心些,去了送信地方不要去和旁人冲突,但若受了欺负也绝不可以忍着,那套银针能够传导内力,我们也没甚么用处,便一并给你装好了,记得……”
听着眼前妇人絮絮叨叨的话语,王安风心中非但没有半分不耐,反倒是充斥着一种温暖,一直听她说完,才将包裹负在了背上,温声笑道:
“那么婶娘,我这便出门了。”
“切记小心小心,遇事勿要出头。”
“嗯,晓得的。”
离了回春堂走到大街上来,此时距离他给张正阳疗伤已经过去了接近十天时间,这十天里城里一派风平浪静,就连张正阳等人来回春堂取药施针的时候,都能够看得出他们的神色从凝重紧绷逐渐放松了下来,甚至于言语谈笑,显然是那凶人的事情已经解决。
这也是为何王安风会较为安心出城的原因。
在离开大凉村之前,离伯就已经将那山庄的具体方位讲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此他出城之后只略略认了认方向,便施展开健步功的功夫,疾步而去。
《一禅功》修为突破,脚程更快,内力运处几如键马迈步狂奔,激起了一地的尘浪,花了只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那座山下。按下脚步放眼望去,只看到了一条五马大道从官道上延伸出来,行过了数里地后直直没入了那座挺秀的山峰。
道路两旁却也不是松柏,而是种满了极秀雅的异种树材,密密麻麻簇在一起。王安风微微皱眉,视线从这大道上扫过,心中道:
“不过修个山路,竟然和官道差不多宽,这庄子的主家可真好大的排场……”
又见那些树木挤在一起,单看俊秀,可此时却只觉得如同银钱推挤,非但没有丝毫雅致,更只迎面而来一股粗陋奢豪之气,心中有些不喜,但是离伯的委托又不得不去,踌躇一二,却在心中失笑道:
“我只去送个东西,也不久呆着,考虑这些作甚?”
心想到这里,便径直上了这条山路,可才刚刚走了没有多久,身后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音,王安风撤步避在一旁,就有一匹赤色健马几乎是擦着他疾驰而去,口鼻之处隐有流火喷吐。
马背上面负着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人,衣着极是华贵,眉眼飞扬长得俊秀,这条大路宽可容纳五马并行,却不偏不倚只从王安风身旁过去,显然是出于故意,马蹄落在一处水坑,溅了王安风一身泥点,那少年回身看他一眼,便毫不以为意地大笑而去。
“……这便是膏粱子弟,鲜衣怒马?”
王安风看他模样,只笑了笑,自取一块随身的粗布,俯身一点一点擦拭着自己的身上衣服,毕竟只是粗布衣裳,片刻擦拭地痕迹浅淡,可刚刚直起身子,却又有数匹健马疾步而过,蓝布衣服上便又多了许多污点,其上的少年少女甚至于不曾回头,更不必提什么道歉,欢畅的笑声远远去了。
王安风站在路旁,手拿着那块也被贱了泥点的粗布看着那些骄纵的少年少女,并不着恼,却只感觉心中有几分好笑,心中失笑道:
“父亲说要知礼明义,这些大族子弟许是被娇惯了太多。这等无聊事情,大凉村里也只有五六岁稚童还会做罢……不过回去却也少不得几分毒打。”想到村子里穿着开裆裤到处跑来跑去的小鬼,王安风却也升起了两份怀念,抬手摸摸怀中的帖子,道:
“送了这帖子,差不多明日便可以回去了罢。”
“离伯家中粮缸也差不多见底了……”
想到这里,也索性不去管那几乎擦不干净的衣服,只继续顺着山路朝前走去,可才继续行了几百米,却又听到了一道哭泣声音,神色微怔,几步赶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