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门卫的爸爸 第六章
1
那个烟枪出租车司机第二天早上来接我。他把我载到泰特斯雪佛龙时,敞篷车还停在那里。
我已料到会是这样,却还是松了一口气。我穿着从梅森男装店买的毫无特征的灰色运动外套。新鸵鸟钱包妥当地放在里兜里,装着柯尔给的五百块现金。我正欣赏福特汽车时,泰特斯走上前来,一边用红布擦着手,看起来还是昨天那块。
“我想了一宿,决定要买,”我说。
“太好了,”他说,然后带着后悔的语气说,“我也想了一宿,安伯森先生。我想我跟你说还有还价的余地是在撒谎。你知道早上吃煎饼熏肉时我太太怎么说吗?她说,‘比尔,那辆森利纳要是不到三百五卖了你就是个蠢货。’事实上,她说我很蠢,不该一开始要价那么低。”
我点点头,好像我知道他会这么说。“好吧,”
我说。
他看起来很惊讶。
“我只能这么做,泰特斯先生。我可以给你写张三百五的支票——很好用的支票,故乡信托,你可以打电话给他们问问——或者,我可以从钱包里拿三百现金给你。这样会省去很多文书工作。
你看怎么样?”
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威斯康星人真会还价。要是出三百二的话,我可以给你贴上标签和一个十四天的牌照,然后你就可以开走了。”
“三百一。”
“啊,别让我为难,”泰特斯说,但他没有为难,他很开心。“加五块我们成交。”
我伸出手。“三百一十五对我还好。”
“好。”这一次他跟我握手,没理会手上的油。
然后,他指向销售亭。今天,马尾辫美女正在读《机密》[49]。“你可以在年轻女士那儿付账,她是我女儿。
她会帮你开票。弄完回来,我帮你贴标签。再加一箱油。”
四十分钟之后,我开着属于我的1954款福特敞篷,往北朝德里开去。我学驾驶学的是标准车型,所以开这车没问题,但这是我第一次开竖排变速器汽车。开始很别扭,但习惯以后(我还得适应用左脚操纵变光器开关),我很喜欢。泰特斯对二挡的描述没错。挂二挡,森利纳跑得飞快。我在奥古斯塔停下车,把顶篷拽下来。在沃特维尔,我抢到95美分的肉糕晚餐,包括冰淇淋苹果派。
这个价格让富客汉堡都显得昂贵。我跟斯凯利纳、柯斯达、戴尔-维京、优雅汽车并肩狂飙。阳光温暖,微风吹拂着我新理的短发,收费公路(广告牌上又把它称作“一分钟一英里公路”)差不多是我一个人的天地。我好像把头天晚上的担心随着手机和未来的变化一起沉到了水塘里。感觉很好。
直到来到德里。
2
这个镇子有股邪气,我想刚到那里我就觉察到了。
“一分钟一英里公路”逐渐消失,福特进入沥青修补的双车道,我上了7号公路。我在纽波特往北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开上一处高地,看到德里赫然出现在肯达斯奇格溪西岸,笼罩在无数造纸厂和纺织厂污浊的烟云之下,厂子正满负荷运转。一条绿色的动脉从镇中心穿过。远远看去,仿佛一条伤疤。参差不齐的绿带周围只有烟熏的灰色和黑色。天空被烟囱里涌出的烟雾染成尿黄色。
我开过几个农产品摊位,在一旁照看着的摊主(当我开车经过时,他们只是站在路边喘气)
看起来更像是《激流四勇士》[50]里天生的山地内部的贫农,而不是缅因州的农民。经过最后一个摊位“路边凉亭农产品”的时候,一条高大的杂种狗从几篮子堆起来的西红柿后面冲出来追我,撕咬我的汽车后胎。看起来像只畸形的斗牛犬。我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拿一块板子击打它,随后它从我的视野消失。
这就是哈里·邓宁长大的镇子,第一眼就让我心生厌恶。没有具体原因;只是厌恶。中心购物区坐落在三个陡峭山丘脚下,感觉像个深坑,幽闭恐怖。我的樱红色福特看上去是街上最明亮的物体,让人分心的(而且不受欢迎,根据它招来的多数眼神可以看出)颜色混杂在黑色的普利茅斯、棕色的雪佛兰和肮脏的货车中间。一条运河穿过镇子中央,黑水几乎注满苔迹斑斑的混凝土护堤之内。
我在运河街找到一处停车位。一角钱换得一个小时的购物时间。我在里斯本福尔斯镇忘了买帽子,走过两三家店面后,我看到一家店写着“德里服装日用品店,缅因州中部最吸引人的男子服饰用品店”。我疑心中西部是否有很多男子服饰用品店。
我把车停在药店门口,停下来查看橱窗里的标牌。标牌莫名其妙地总结了我对德里的印象——那种乖戾、狐疑,那种勉强按捺的暴力感——比其他任何东西都准确,虽然我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两个月,(可能除了我偶然遇见的少数几个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