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二章 地球,终于有救了!

黑夜茫茫,扼熄辉光!

白昼苍苍,行将不王!

晨曦乍晃,子夜恒长!

诡灯长明,破晓黑光!

破晓诡灯,拥有绿灯戒指的蝙蝠侠,穿梭宇宙的超级强者。

崩溃的内心让绿灯灯戒“变异”,黑暗入侵,足以使用致命力量。

并且除了绿灯的基本能力之外,还诞生了“熄灯能力”。

可以熄灭所有灯戒的光芒,是所有灯戒的克星。

以一人之力,熄灭所在世界绿灯军团所有的守护者,战绩十分逆天。

就算是白夜手中的贪婪灯戒,面对破晓诡灯,也会被克制,发挥不出任何力量来。

白夜觉得,自己遇上破晓诡灯。

两人会来一场惊天动地,斗智斗勇,各种爆炸,各种光影绚烂的战斗。

然后自己以真正的技术击败此人,交易成功。

明明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装逼思路白夜都已经完全理清,计划都完全构建好。

就等破晓诡灯这个“被打脸对象”出现,就可以愉快装逼打脸了。

明明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结果呢?

现在破晓诡灯就趴在白夜面前,勉强抬起头怒视前方,口中不依不饶:“围攻我!算什么英雄,有本事跟我一对一单挑啊!有本事把我的戒指还给我!我要让你们尸骨无存!”

狠话不断,挣扎不断,非常不服。

完全无视自己的处境,表现出了“宁死不屈”的强大的“气节”。

白夜身边,玄霄的身边悬浮着一只断手。

手指上带着一枚墨绿色的戒指。

赫然是破晓诡灯的手掌,还有他的“黑暗绿灯戒指”。

不断地震动、颤抖着,却无法脱离玄霄的掌控。

破晓诡灯身边,站着尼禄和萨菲罗斯两人,两人都是长刀入鞘。

尼禄阎魔刀的刀鞘微微点在破晓诡灯的身上,就足以让他趴在地上,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起身。

仿若巨石压在身上。

断掌的伤口,倒是已经愈合,没有更多的鲜血流出。

“没想到这货如此中二,是我想错了。”

白夜低头看着破晓诡灯一眼,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不胜唏嘘。

他现在自己先入为主,想错了一些事情。

破晓诡灯虽然有着绿灯戒指,有着一人团灭绿灯军团的战绩。

但他还真未必比狂笑之蝠难对付了。

黑暗骑士团其他的蝙蝠侠,都是有着相对完整的“蝙蝠侠经历”。

一个个都是从蝙蝠侠黑化而来。

唯独破晓诡灯不是,当年那个小巷子里面,布鲁斯·韦恩的父母死亡后,便有绿灯戒指飞来。

内心崩溃的布鲁斯成为了戒指的主人,并且做到了绝无仅有的“持灯杀人”。

从此就走上了一条类似于惩罚者的反英雄路线。

抓住罪犯交给司法审判?

不存在的。

统统杀掉,念头通达,非常大快人心。

什么谜语人的尸体,都被挂在“蝙蝠灯”上面。

一开始的一段时间,破晓诡灯还是非常受欢迎的,哥谭市纯朴的罪犯们再多,也经不住他见一个杀一个。

治安大好。

不过这种行为,也引来了戈登的不满和质疑。

于是,破晓诡灯非常干脆地杀掉了戈登。

然后又灭了绿灯,从此堕落,被狂笑之蝠邀请,成为了黑暗骑士团的一员。

也就是说,他其实压根就算不上黑化蝙蝠侠。

因为破晓诡灯根本就没有任何蝙蝠侠的经历。

他只是一个名为布鲁斯·韦恩,父母双亡,得到绿灯后黑化之人。

并且,最重要的是,一路顺风顺水,毫无挫折。

中二,没有毕业!

这样的人,就算力量再强一倍,只要达不到那种无可抵抗的碾压差距,依然不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更何况,这位直接遇到了玄霄、尼禄和萨菲罗斯三个人。

虽然平时一直吵着要“一对一”的战斗才有趣。

不过目前DC地球情况未明。

作为白夜第一个交易的世界,白夜本人又是正义联盟的巨头钢铁侠。

大家多少可以感觉到,白夜没有跟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所谓。

别的不说,斯塔克工业没有了,这里亏了多少钱?

这种情况,玄霄他们肯定不会再玩什么一对一。

遇见了就直接打个半死,等白夜过来交易,弥补一下受伤的心灵和损失。

中二还没有毕业的破晓诡灯,怎么可能会是玄霄三人的对手?

“杀了吧。”白夜挥挥手。

破晓诡灯“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或者“我错了放过我”,不知道是何种形式的临终遗言都来不及说。

就被萨菲罗斯一刀穿心。

长刀从背后拔出,没有沾染任何鲜血。

破晓诡灯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其实还没有完全失去绿灯戒指,何奈戒指被玄霄压制住,无法将力量传递到“主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