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逃出来
身穿淡青色袍子的侍卫走进内堂,对着坐在桌前仔细把玩一块龟甲的巫源弯腰行礼,发出谦恭的声音:“启禀大人,您说的那两个人来了,他们站在外面,对着大门行了个礼,然后就走了。”
龟甲是所有巫师的必备品。这块龟甲被巫源带在身边很多年了,表面已经被抚摸把玩得一片光滑。因为品种罕见,这种龟甲造型别致,在所有巫师看来都是一种珍宝,巫源平时拿在手里也很小心,轻起轻放。只是忽然听到侍卫的最后一句话,巫源不由得抬起头,微微有些诧异,握在手里的龟甲差点儿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巫源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没有。”侍卫摇摇头。
牛铜坐在一张椅子上,一条很长的木凳撑着他那条被木板固定的伤腿。他冲着侍卫挥了挥手:“行了,我们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看着侍卫唯唯诺诺退出房间,巫源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某种说不出的东西击败了。牛铜伸手从旁边桌子上的金属盘子里拿起一个橘子,慢慢地剥着。这东西是秋天的收获,平时存放在地窖,这时候拿出来不会腐烂,也没有结冰,对普通平民来说属于奢侈品。
“天浩是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想出三局两胜这种法子。”牛铜把一瓣橘子塞进嘴里,牙齿咬破薄薄的内瓤,清甜的果汁在舌尖上四散溢开:“虽然我们没有告诉他那件事情,但我估计他多少猜到了一些。”
巫源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他,眼眸深处透出深深的疑惑:“他的眼光真有那么独到?”
“我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牛铜耸了耸肩膀,一边嚼着橘子,一边伸手撑了个懒腰:“别想那么多了。反正咱们的计划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族长那边我负责去游说,你就做好你自己的事情。说起来,这次与血鹰部的箭术比斗还真是托了天浩的福,否则咱们也不会赢那么多东西。我原本觉得他是个可以拉拢并且听话的家伙,可以多给他点儿好处。现在嘛……呵呵,既然人已经走了,也就没那个必要,我还能省一笔。”
巫源没有发表意见。他低头注视着握在手里的那块龟甲,看着光滑甲壳表面那些复杂神秘的花纹,陷入长久的沉思。
……
天气正在逐渐变得暖和,地面积雪已经出现了融化的迹象。
回程经过赤蹄城的时候,天浩花钱在店铺里买了几匹麻布。他现在不缺钱,只是用银币支付的时候,店铺经营者有些犹豫,最后还是收下了那些钱。
性情直爽的天狂问:“这钱有什么问题吗?”
布店老板是个身材偏瘦的中年男人。他笑着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只不过……我也不瞒你,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这种银币。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愿意你给我一些粮食,或者新鲜的肉。”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两兄弟背着麻布离开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一直在思考关于货币的问题。牛铜曾经说过,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东西。现在看来,普通民众对它的接纳程度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
边走边想,正在出神,冷不防天狂从旁边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瓮声瓮气地问:“老三,你觉得我给阿娇多少聘礼比较合适?”
“什么?”天浩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天狂面皮粗糙的脸上一片通红。长途跋涉激烈运动导致血液流速加快,扑面而来的冷风刺激着血管,更多成分还是年轻的他初涉人事感到害羞,就连说话也有些扭捏:“阿娇……你见过的,就是咱们之前在赤蹄城旅店里那个……我……我相中她了。老三你主意多。你帮我看看,多少聘礼能把她娶过来?”
娶亲?
那个白白胖胖的旅店老板娘?
以往的审美观念与现实世界之间区别真的很大。杨玉环算是四大美人中的特例,虽说丰腴,却还远远达不到旅店老板阿娇那种程度。可是没办法,在这个世界,在所有北方蛮族的逻辑思维当中,特别丰腴,有着强壮体魄,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的那种妹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绝色美人。
“……老二,你可想好了,真要娶她?”天浩用力咽了下口水。不是因为嫉妒,纯粹是对自家兄弟的特殊口味打心眼里感到佩服。
天狂坚定地点点头,眼睛里瞬间燃烧起充满欲望的熊熊火焰:“阿娇很漂亮,要不是因为她男人战死了,恐怕我是没有机会的。”
“那个……咱们先回家。这个事情回去以后你跟大哥商量一下。反正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咱们好好合计合计。”除了先开一张空头支票把天狂哄着,天浩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自家老二属于那种一根筋的人物。很讲义气,可以为了朋友和兄弟两肋插刀。可是一旦发起横来,同样也会六亲不认,反过来插兄弟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