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