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悲欢离合

花烛已将燃尽,烛泪还未干。

烛泪一定要等到蜡烛已成灰时才会干,蜡烛宁愿自己被烧成灰,也只为了照亮别人。

这种做法岂非也很愚蠢?

但人们若是肯多做几件这种愚蠢的事,这世界岂非更辉煌灿烂?

丁灵琳扶起了葛病,站在花烛前,柔声道:“现在我就要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终生依靠你,所以你一定要活下去。”

葛病看着她,一双灰暗的眼睛,忽然又有了光彩,脸上的笑容,也已变得安详恬静。

丁灵琳泪痕未干的脸上,也已露出了微笑。

她知道他已能活下去。

现在他已有了家,有了亲人,他已不能死。

她含着泪笑道:“这里虽然没有喜官,但我们却一样还是可以拜天地,只要我们两个人愿意,有没有别人做见证都一样。”

这并不是儿戏,更不算荒唐,因为她确是真心诚意的。

葛病慢慢地点了点头,目中带着种异样的光彩,看着她,看着面前的花烛。

能和自己喜爱的女子结合,岂非正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愿望。

他微笑着:“我这一生中,一直都在盼望能有这么样一天……我本来以为我已永远不会有这么样一天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终于达成了他的愿望。

他的语声也变得安详而恬静,可是他并没有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倒了下去。

死亡来得比闪电还快,忽然就击倒了他。

他完全不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黎明前总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

丁灵琳已跪下,跪在葛病的尸体前,眼泪就像是泉水般涌出来。

就在这同一个地方,同一对花烛前,就在同一天晚上,已有两个准备跟她结合的男人倒了下去。

这打击实在太大。

也许他们本就要死的,没有她,他们也许反而死得更快。

可是她自己却不能不这么想。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不祥的女人,只能为别人带来灾祸和死亡。

郭定死了,葛病死了,叶开也几乎死在她的刀下。

她自己却偏偏还活着。

——我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界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每个她认得的人,竟都可能是魔教中的人,从铁姑开始,到玉箫道人、葛病,还有那冷酷如恶魔的孤峰天王,每个人都是她想不到的。

在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她可信赖的?

只有叶开!可是叶开又在何处?

酒还在她身旁,烈酒喝下去时,就像是喝下了一团火。

她喝了一口,又一口。

“叶开你说过,只要等一切事解决,你就会来找我,现在什么事都完了,你为什么还不来?为什么……”

她放声大叫,忽然将手里的酒坛子用力砸出去,砸得粉碎,烈酒鲜血般流在地上。

桌上已将燃尽的龙凤花烛也被震倒了,落在地上,立刻将地上的烈酒燃烧了起来。

火也是无情的,甚至比死亡更无情,甚至比死亡来得更快。

这种猛烈的火势,又有谁能抵抗。

没有人能抵抗!

但丁灵琳却还是痴痴地跪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

看着火焰燃烧,她心里忽然泛起种残酷的快意。

她要看着这种火焰燃烧,把所有的一切全都烧光,她已不再有什么留恋。

毁灭岂非也是种发泄?

她需要发泄,她想毁灭。

木板隔成的厅堂,转眼间就已被火焰吞没,所有的一切事,现在真的已全都解决了。

可是叶开呢?

叶开,你为什么还不来?

烈火照红了大地苍穹时,黎明终于来了。

叶开却还是没有来。

叶开醉了。

他一向很少醉,从来也没有人能灌醉他,唯一能灌醉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他很想灌醉自己。

喝醉酒并不是件很愉快的事,尤其第二天早上更不愉快——这一点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

可是昨天晚上,他却硬是把自己灌醉了,醉得人事不省。

因为他毕竟不是圣人。

知道自己的情人正在拜天地,新郎官却不是自己,又有谁还能保持清清醒醒,高高兴兴地在街上逛来逛去?

所以他逛到第一个卖酒的地方时,就停了下来,停了一个多时辰。

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没有醉。

——这地方的酒好像太淡了,好像兑了水。

所以他又逛到第二个卖酒的地方,用一种很不稳定的脚步逛了进去。

这次他是怎么出来的,他已记不清,以后是不是到过第三个地方,他更记不清了。

他唯一还记得的事,是把一个带着婊子去喝酒的土流氓头上打了个洞。

那个洞究竟有多大,他也已完全不记得。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睡在一条死弄中的垃圾堆里。

又脏又臭的垃圾堆,连野狗都绝不肯在这种地方睡一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