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重回校园

莫逍城起得早,草草洗了个澡,吃了早餐,就出门了。经过半个晚上的休息,他的身体状态已经恢复,又龙精虎猛起来。

眉间的一点疲惫消失得无影踪,在高业先的对决中,暗劲碰撞,留下内伤,常人很难痊愈,不过莫逍城是化劲高手,对暗劲的运用由内到外都熟悉透顶。这样说,就算他身上贴了一块很粘稠的膏药,他也能够轻而易举地把它震脱,而且没有一点痕迹。

他到了化劲,对劲的运用可刚可柔,可以做到一个石桌上放着一块豆腐,莫逍城往豆腐上面一拍,豆腐丝毫无损,而豆腐下面的石桌会被拍成粉碎!

这是柔劲和刚劲的高难度结合。

神足不思睡,他昨晚只睡了三四个小时,都已经足够,早上起来生机勃勃,昨晚失去的体力也回之九成,再打一场都问题不大。

现在还很早,七点钟多一点的样子,莫逍城走在公园里晨运,拿出太极枪,比划起来比之前更加地轻松,多了一种不明不白的味道在里面。在外人看来,就好像是一条七米长的大蟒蛇在吐信。

传说民国“神枪李书文”当年的长枪功夫十分了得,只要大枪一抖,枪头闪电般划出直径一米多的圆圈,其势恰似长江之水,磅礴千里;扎枪时,恰似流星赶月,鬼恐神惊。速度快,力道猛,且准备度极高,达到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之境界。

李书文是练八极的,练枪成痴。打拳时,一步一拳,一步一掌,一步一肘练着走。练枪时,他一边走一边拧着大枪栏、拿、扎。

他以超常的毅力,获得了超常的劲力。碗口粗的枣树、槐树,被他的掌力一拍,就会被震死。

昼扎铜钱眼,夜扎香火头。李书文的枪法奇准,他大枪扎枣,一枪一枣,百枪百枣。在室内排掌击空,离窗五尺,穿纸震荡有声;用大枪刺壁之蝇,蝇落而壁地无痕。

当年的李书文也是化劲高手,现在的莫逍城也是化劲高手,一个练八极,一个练八极,而且两人都是喜欢玩枪的。莫逍城就算比不过李书文,也差之一二罢了吧。

唰——

莫逍城两手握枪,接着一抖,向前一送,树上一片树叶被挑下来,竟是莫逍城刺中了叶梗。单是这份眼力,这份手力劲力,都令一般的练家子望尘莫及。

七米长的大枪,枪身又韧又软,随便一动,都会左右晃动,十分地不好控制。常人有这么大的力气握紧挥动,都不能够真正地用来打人。动作一大,就会被牵着走。而且大枪的质量大,长度长,惯性也相应很大,舞动起来枪头的动作就没有那么快速了,不说打人,反而会成了累赘。

不过莫逍城的力道十足,劲力也十足,舞起这七米的太极枪就如同耍牙签,指哪打哪,一个打一个准。

……

复明大学。

菁菁校园,小草青悠,大厦林立,到处充满了青春的气息,莫逍城走在校道上,旁边有多多少少的男女学生走过,他穿着宽松的运动装,很年轻,那些学生都看不出他是个老师,还以为是哪个班的学生。

也难怪,莫逍城的样子看起来就和大学生没有什么两样,不认识他的人,根本认不出他是一个大学的教师。

现在是早上八九点钟,正是早上开始上课的时候,很多学生都走在校道上去教师上课。

大学是个好地方啊,轻松,一个星期也没有多少节课,无忧无虑,正是享受人生辉煌青春的时候。在大学里,没有那么多的压力,该谈恋爱的谈恋爱,该做网虫的做网虫。大学四年,人都会增重十多斤。

莫逍城读过大学,是本科,就知道读大学的好处,他的初恋,就是在大学时期开始的。

现在回想起自己以前在大学时期的日子,还是挺怀念的,那时候的自己可谓是年少轻狂,不知道打了多少不顺眼的人,半头个月,就成了全校的名人,风云人物,比当年的校草还要出名几分。成了很多女学生的大众情人,不知道收到过多少封情书。

他自己就搞不明白,自己长得和帅字完全搭不上边,那些女学生的审美观到底是怎么样的,就因为自己到处得罪人,和人家打架,得了个什么全校第一高手,就喜欢上他了?那些女生莫非是瞎了狗眼?莫逍城不无腹诽着。

想到自己以前的大学生生活,莫逍城脸上出现缅怀,过去云烟,四年的生活,有苦有甜,令莫逍城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咦,忽然莫逍城想起之前有个散打队的队长,叫周全贵的,挑战过自己,不也是什么大学的第一高手么,他是不是也有很多的女同学暗恋?

校园广播一阵短暂的音乐响起,第一节课上了。

莫逍城之前向郑校长请了假,早上给他打了电话,郑校长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莫逍城为什么请这么久的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