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桂欢几人跟着警察去派出所做笔录, 刚到没一会儿,桂欢爸妈就赶了过来,看到桂欢脸上的伤口, 桂欢妈立刻就炸了, 要去找吴天顺拼命。
杨红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作势就要给桂欢妈跪下,还好桂欢眼疾手快, 连忙架着胳肢窝, 把她捞了起来。
不放心吴梅一个人在家, 董眼镜回去把她也接了过来, 和桂欢爸妈一起在外面等。
理清了事情的经过, 警察给她们讲解了一下,以吴天顺的情况, 最严重也就算伤害未遂,尤其两人还在婚姻存续期间, 这样的例子, 大多都会进行和解。
伤害未遂也分故意和冲动性, 也就是说, 就算不和解,吴天顺也关不了多长时间。
对桂欢的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也是关一些日子就了事了。
警察给他们讲了一个给对方造成二级伤残的冲动犯罪例子, 最终也只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桂欢听后问道:“吴天顺知道这些吗?”
警察:“我们没有义务告诉他。”
杨红不懂这些,迷茫地看向桂欢和妇联二人。
桂欢沉思了片刻道:“他就算被关了, 也不见得会松口离婚,等放出来了, 还有得闹。”
杨红听着又要哭了:“那怎么办?”
桂欢琢磨了一下,说道:“把离婚协议书给我,我去找他签字。”
刘喝茶:“你够呛能说服他。”
桂欢:“让我试试,说不定就成功了。”
没有其他办法,刘喝茶便将离婚协议书交给了她。
董眼镜去找警察,说是桂欢想和吴天顺单独谈一谈,再决定如何处理。
正常情况下,受害者与被害人是不可以见面的,董眼镜自有她的人脉和手段,经过一番交涉,警察同意了桂欢与吴天顺的谈话,一名警察在屋里看守。
吴天顺从桂欢进门后就一直瞪着她,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憎恶。
桂欢并不着急说话,她从容地掏出离婚协议书,摊平放在桌子上,吴天顺看了一眼就撇开了视线,道:“我不会签,你死了这条心。”
桂欢慢条斯理地道:“知道您不懂法,既然已经进派出所了,我劝您还是学一点,省得以后再进来。”
吴天顺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她,全当没听见。
桂欢继续道:“故意伤害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要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吴天顺手指动了动,没说话。
桂欢指了指自己的脸蛋道:“打人,指有意伤害他人身体,也叫作故意伤害罪。更别提举着菜刀喊杀喊打。你说,你的这个行为算什么?能判多久?”
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桂欢在混淆视听,偷换概念。
可吴天顺并不懂,他停了几秒,说道:“你想说什么?”
桂欢笑了,漂亮的脸蛋笑起来十分有魅力,只不过在吴天顺的眼里,对面这个小女孩却让他下意识地心里发慌。
桂欢:“你如果签字,我和杨红便都不会再追究,我们选择和解,你无罪释放,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不签字,我们就会追究到底,你不用担心我们没钱打官司,妇联替我们撑着。”
桂欢看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墙面,语速不快地说道:“你看啊,你如果在里面蹲了三年,估计那时候,杨红早就带孩子跑到你不知道的地方去了,分居两年就可以诉讼离婚,到时你还在监狱里,多半会判离婚成功。”
“也就是说,你签不签字,杨红都能成功离婚,只不过她心地善良,终究是婚姻一场,她也不想让你在监狱里蹲三年,蹉跎大好光阴。”
关键是桂欢需要让杨红离婚成功,不然她这命续不上,说不定比吴天顺“走”得还早。
桂欢掏出笔,递到了吴天顺的面前,说道:“我给你一分钟,你自己想一下,你要是想靠到底,我们就奉陪到底。”
时间一分一秒地经过,桂欢看似一点儿也不着急,她随意地打量着审讯室,感觉时间快差不多了,便打算收回笔。
正当这时,吴天顺动了,他拿起笔,动作静止了几秒后,歪歪扭扭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同一时间,上空的红字倏的一闪,变成了大号的黑色楷书,正气凛然。
向来抠抠搜搜的“日行一善”终于大方了一回,新添加的余命数字上甚至镀了层金光。
余命二十年十三天零九个小时。
日行一善的右边再次显现出了那行小字,小字逐渐变大,桂欢才看到了它的全貌。
“救人性命,功德无量。”
桂欢无言地与“日行一善”对望。
她想问:……你所谓的功德无量,就值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