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扯大旗作虎皮

魔修喜怒无常,前一刻夸赞你,下一刻灭了你。

李辉在钓鱼,从始至终只交出一碗钧天滴髓虫,屁用不顶,想要更多就得过来与他做交易。

眼前站着一名胖大和尚,指甲是红色的,双眼同样是红色的,就连耳朵上戴的硕大耳环都是红色的。身披血红袈裟,手握一柄血木禅杖。

不等这个家伙下杀手,李辉的身上腾起魔焰,身后轰然聚拢成魔龙眼,哈哈大笑道:“大和尚,我刚才在与你开玩笑,在下实在无法消受令爱,送给我做炉鼎倒是勉强可以,就是怕你舍不得。若是定亲必须经我兄长点头,他复姓红魔,单名一个正字。”

“什么?”听到红魔二字,大和尚就像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面,什么气焰,什么杀意?全部烟消云散,甚至向后退了两步,惊恐之意可想而知。

李辉身上的魔焰一放即收,拿起酒壶仰头灌了口美酒,摇头说:“我那兄长只喜欢吸摄血罡催化的酒气,再多的事情你知道无益!”

“你,你,你……”大和尚的身子颤抖起来。

“下面还是谈谈交易吧!钧天滴髓虫放在我手中无用,你来之前应该知道我需要什么,如果空手而来,本公子会不高兴的。”李辉打着哈欠说:“最近宗门出了点问题,辖区岛屿上正好缺人手,大和尚想去的话,非常欢迎。”

“小公子大人大量,还请饶恕小僧无礼。”大和尚擦了擦汗水,躬身道:“小女蒲柳之姿哪里配得上公子?我这就备齐礼物谢罪,必定让您满意。”

李辉点了点头,随手扔出一只百宝囊说:“钧天滴髓虫于我无用,算是赏给你的,拿去变卖补充亏空吧!”

“是,是,谢公子赏。”大和尚之前心有杀意,如同凶神恶煞,现在成了哈巴狗,乖乖领赏。

实则李辉捏着一把汗,对方如果不怵红魔宗,他说得天花乱坠也没用。这其中还有阴阳九首的功劳,放出魔龙眼于背后显化,使自己多了一重魔修身份。

扯大旗作虎皮,这是常用招数,当真屡试不爽!

眼前这个大和尚自然心存疑惑,可是知道得越多,他越不敢造次。

怕啊!不怕不行!红魔宗云深不知处,每过几百年出来抓次修士,瞧瞧排风岛都萧条成什么样子了?不要说与红魔宗亲传弟子扯上关系,就算与贩夫走卒扯上关系,他都没有胆子得罪。

李辉看到大和尚的表情,就知道计策成了,只有控制住一条真正地头蛇,才有可能在排风岛吃得开,拿到急需物品,不枉他腐败十天。

从这一刻开始,李辉提出许多要求,不停压榨大和尚,偏偏他提的要求越多,大和尚越信他。

魔修就是这样,如果有力量或者背后有靠山,但凡露出一点点仁慈就会遭到怀疑,相反死死掐住脖子吸血,这才是常态。

五天后,大和尚终于将瘟神送走,差点喜极而泣。

确实得到不少钧天滴髓虫,可是得到远远大于失去,甚至连对方离去都不敢腹诽,生怕邪恶魔法暗藏酒楼。他决定明天就带着女儿远避他岛,再也不回来了。

破浪锥起航,没有动用灵贝,只是随风漂泊。

李辉身穿海风毛领大氅,足踏避水锦绣虬靴,腰间拴着紫色葫芦,头上束青玉金丝无簪发冠。

“人靠衣服马靠鞍,现在才有些样子。”

“公子,这些天收获不菲。”扈七娘极为开心,她最近得到滋润,看上去容光焕发。赵厨子可就惨了,自从靠岸那天泄了元阳,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吵着腰酸腿软,咬着牙攒力气准备晚上降妖伏魔。

“只此一次,还是公平交易为好。”李辉苦笑,如果对方不是魔修,何至于铤而走险?离开排风岛之前从大和尚口中得知,潘思远将富家公子落难的消息卖给了商队和海盗,雀楼饲养血嘴雀主要就是干这个的。

那座偏远小岛已经陷入蜃螺大潮,听说这次蜃螺大潮出乎意料的凶猛,先后破坏了许多小岛。

在海域,有很多依靠贩卖消息生活的线人,只要找对路子,可以得到一切你想得到的消息……

“公子,我们接下来去哪?”扈七娘十分好奇,破浪锥正在缓缓飘离排风岛,尚未确定任何航线,似乎要永远飘下去。

“去蓝月岛!”李辉取出一枚玉简,念道:“九脉十墟蓝月岛,毒物鼎盛鳌峰宗,若问龙牙何处寻,红海中央大玄朝!千岛炼,万岛钓,天炉万水原本是一家,小天机问道难,海路漫漫向南行。”

话音微顿,李辉继续描述玉简之中的信息:“其中蓝月岛拥有九条妙玉矿脉,围绕十座古老遗迹开设墟市,可以见到许多我们想象不到的海外奇珍。不过路途之遥远,破浪锥全速航行都要大半年才能过去。磨刀不误砍柴工,今天就搭建符阵,叫那几个有手艺的船员配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