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插翅难逃

夏洛克在牢里住着,大概出于苏格兰场探长的私心,他住的是单人间,还给他提供了一条毯子。可怜见的,他大衣里面穿的还是丝绸睡衣。华生本来今天就要来见他的,但临时又出了点事情,便约了明天见面。

确定了安妮平安无事地和劳拉夫人离开后,罗妮卡才带着杰森来看夏洛克。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陪着安妮的吗?”夏洛克刚说完,就看到一旁的草仙子:“……这是什么玩意儿?”

你才是玩意儿啊!红头罩有一种想把头盔往他眼睛里怼的冲动。

“安妮和她妈妈回去了。”罗妮卡解释道,飞速地转移话题。

夏洛克皱了皱眉:“我是想让你跟她一起回去。”

“你又没说清楚,而且雷斯垂德探长派了便衣警察跟着,今晚就守在她们家门口。”

夏洛克这才不说话了,又将自己裹进软绵绵的毯子里,眼见着要沉浸入自己的思维世界。罗妮卡飞到他肩膀上,带着栀子花香的手戳了戳他的脸颊:“我说你挺奇怪的,别人冤枉你,你非但不解释,还想要救别人。”

侦探斜眼看了肩膀上的花仙子一眼,很想把她弹下去,但看着旁边眯着眼抱臂的草仙子,他暂时打消了念头,说道:“别多想了,小心把你的金鱼脑袋给想破。我只是不想输掉而已,万一我出狱后让凶手跑了,会成为下半辈子的奇耻大辱的。”

我觉得你被陷害入狱已经是奇耻大辱了。

“你从小就很聪明吧?”“那是当然。”

“为什么要做侦探?”“你是在当心理医生吗?闭嘴,我要睡觉。”

为什么夏洛克成为了一名侦探,可能是兴趣使然,也可能只是给自己过于聪明的脑袋找点事情做做。侦探的大脑显然异于常人,可是他所擅长的却并非科技或政治类的智力游戏,尽管这被麦考夫评价为“浪费天赋,不务正业”,但丝毫不影响夏洛克的兴致。

他喜欢破案,是因为喜欢和人斗智的感觉,但他却不会像麦考夫那样投身于情报界,因为一来他厌恶政治,二来他厌恶将人当做棋子使用的感觉。然而破案截然不同,尸体已经在那里了,他只需要埋头于证据中,在蛛丝马迹中,抓住躲在后面的黑手,酣畅淋漓又具有成就感。

但问题是,聪明如夏洛克,本可以选择另一种释放聪明的方式。甚至在众人带着警惕的猜疑中,性格逐渐改变,乃至于扭曲。事实上,有不少聪明人最后都是这样的结局,比如阿卡姆就关了不少这样的疯子。

然而,他没有。

他的大脑渴望谜题,就像人们渴望食物和水那样,因为只有谜题,能够让他超运作的大脑找到事情做。然而,谜题并非天天都有,于是,侦探从小便在一日复一日的无聊中,克制自己不走往另一个极端。小的时候,尚有麦考夫陪他斗智斗勇,但当兄长工作时候,便徒留他一人忍受身边满是金鱼的寂寞孤独。

人们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天才,在被苏格兰场邀请为犯罪顾问之前,是如何打发空虚的。但罗妮卡很清楚,夏洛克所选择的,永远是不伤害他人的那条路。当让,这个情商略低的侦探可能会因为毒辣的语言,而伤及人心,但他从未刻意去伤害一个无辜者。

面对安德森这样的嘲讽,他也只是用侦探推理和尖酸刻薄的语言还击,这种小小的“报复”显得孩子气十足。

他被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金鱼排斥,但当警方和公众再次需要他的时候,侦探依旧会站出来,兴致勃勃地赶赴和凶手博弈的第一线。他并非没有感情,事实上,夏洛克的心比任何人都要柔软,他只是用“高功能”那一套来掩饰自己的在乎。

所以,华生医生并没有说错,什么见鬼的高功能反社.会,夏洛克是天底下最好的侦探,因为他总会为受害者而发声,像个孩子般的坚持自己的正义。

这便是神灵眼中的正义,相比于人类,神灵更具有全知全能性,所以对于祂们而言:无能的正义,不堪为正义。

这个世界有多少人自诩为正直之士呢?实则只是他们没有机会和力量罢了。如果赋予他们伤害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不会被任何人知晓的能力,这些正义人士还会做到“守身如玉”吗?

当然,这不过是个假设,就像华生如果像夏洛克那么聪明,可能医生仍旧会坚守本心,但既然是假设,便不在歌利亚的考虑范围内。

所谓神灵的正义,便是“能而不为。”

当你只能举起十公斤哑铃时,你不会上街伤害他人,但这不是真正的正义;但当你像超人一样,能举起十万公斤,挥挥手就能打爆一个人时,你却还是不会伤害任何一个人,那才叫正义。我有能力轻而易举地捏死你,我有能力无视任何社会规则,但我选择不去做,不是因为惧怕惩罚,而仅仅是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