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大变将起
西北多戈壁草原,在这茫茫草原和戈壁滩上,有众多前往西域的商队,由此也衍生了靠着打劫商队为生的贼人,戈壁草原不比丘陵山林,一马平川,没有藏身之处,若是仅凭双脚,远远就能看到,人家也就跑了,所以能在戈壁草原驰骋的贼人都配备精良马匹,如同骑兵,又得了个马贼的称呼。
西北马贼虽然比不得曾经横行一时的东海海盗,但也不容小觑,其中颇多高手,还有许多在中原江湖混不下去的江湖人士也落脚在此地,可谓鱼龙混杂。当年宁忆和李玄都之所以能名动江湖,就是因为两人各自做成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李玄都是一人一剑挑了河朔群雄,宁忆则是在西北戈壁大开杀戒,不分青红皂白,也没什么原因,见面即死。
李玄都的陈年往事且不去说,当年宁忆此举自然引来了马贼的大举反扑,二十八路马贼在草原深处的碧海之畔举行集会,推举了一位盟主,然后将众多马贼中的好手集合起来,要一起围杀宁忆,结果被宁忆以一己之力将这些马贼高手屠戮大半,剩余之人四散而逃。
宁忆又行遍西北草原戈壁,兴之所起便杀人,杀得腥风血雨,小股马贼直接全灭,大股马贼则是元气大伤,逃向金帐汗国境内的草原,甚至有段时间,马贼绝迹,让过路的商人以为是有神明庇佑。宁忆喜好在月夜追杀马贼,曾经有一位游历边塞的儒生有幸目睹此景,赞道:“月光影里,纷纷红雨喷人腥。杀气丛中,颗颗人头滚地落。”
“血刀”之名由此而来。
再后来,宁忆的神智渐渐恢复,不再随意杀人,马贼们也彻底向宁忆臣服,奉宁忆为主,每月都向宁忆进贡,直到宁忆受邀成为牝女宗的大客卿。
如今宁忆离开牝女宗,又受李玄都之命前往西京见张鸾山,接下来自是顺路返回西北戈壁,将当年那些归顺于他的马贼重新收拢起来。
此时宁忆就站在一段荒草丛生的残破城墙上,在这段城墙下,聚集了大批面相凶狠的汉子,人人佩刀,甚至还有人配备了弓箭,就挂在身旁的马背上,显然易见,这群人无一善类,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只是这些人在望向城头上那个满身书卷气的男子时,眼底深处又有遮掩不住的畏惧,对于他们来说,这个瞧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才是真正的人间太岁神。
宁忆似是在思考什么,凝立不动。过了片刻,他缓缓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仍旧身在戈壁之中,而非那座华美如天上宫阙的七宝宫。
他低头看了眼掌中握着的符箓,符箓通体金白之色,绘着一座城池,位在西方。然后就见这道符箓一点点地消融,迅速变淡,直至不见,似乎融合进了血肉之中。
宁忆将目光转向脚下的一众马贼。
所有马贼全部低下头去,无一人敢于直视这位戈壁马贼共主,更不敢与其目光有任何接触。
宁忆缓缓开口道:“去凉州。”
大批马贼翻身上马,调转马头,浩浩荡荡地向西北方向行去。
宁忆纵身一跃,从城头上飞起,然后落在一匹空着的黑马之上,被众多马贼簇拥着,如众星捧月。
在宁忆身旁还有一名中年男子,不像是马贼,倒是像衙门中的书办师爷,头戴方巾,蓄有长须,他是这群马贼中唯一有资格知道客栈存在的人,也是宁忆发展的第一个“伙计”。
这位马贼军师轻声问道:“大当家,可是有什么变故了?”
宁忆淡然道:“这是掌柜的命令。”
这位马贼军师一惊,他早就知有一位掌柜的存在,不过他实在想象不出,能让凶名赫赫的“血刀”甘心为之所用的掌柜到底是何许人也,自是将这位藏于幕后的掌柜视为神仙一般的人物,不敢有半点轻视。
他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问。
宁忆轻轻叹了口气,看了眼身后的秦州方向,还是解释道:“北邙大变将起,离得越远越好。”
……
潇州,桃源县。
在这县城中有一座桃花楼。这座桃花楼虽然名为楼,但实际上在主楼周围又有许多独立跨院,整体占地颇为广大。大院八座,小院数十,曲径通幽。方圆三百里,这都是首屈一指的行院。
这里曾经是牝女宗在玄女宗眼皮子底下隐秘设立的一处据点,经营多年,不过如今已经变了主人。
新主人叫做石无月。不过石无月并不亲自出面管理此地,而是将其交给韩月打理。
其实石无月并不怎么喜欢此地,只是当做一个暂时落脚栖身的地方。因为这个地方的脂粉味道实在太浓了。这里的“味道”当然不是说鼻子嗅到的气味或者舌头尝到的味道,而是一种感觉,就像一座百战之军的兵营,不管如何清洗打扫,只要人还在,就抹不掉那股浸到骨子里的肃杀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