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参军
五月初,正是塔拉汗城一带天气最好的时节。不热也不冷,穿着一件麻布单衣走在街上,吹着风走着路,舒舒服服。这时候田地里面也没什么特别忙活的事情——塔拉汗现在流行的是种木薯,这种作物冬季在暖房育种,三四月间播种到大田里面,然后就只需要日常的管理,一直到十月甚至十月末十一月初,足足在田里生长二百天左右,才能长得厚实饱足,蕴含充足的营养,一口下去又甜又糯,味道十足。
几个年轻人结伴走在路上,有人脚步轻快精神抖擞,有人惴惴不安却眼含期待,还有人愁眉苦脸,分明是被硬拉过来的。
“汤姆,本恩,我真的不想去!”矮矮胖胖的迈克摇着头说,“我不想当兵啊!”
“当兵有什么不好的?”高大的汤姆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这位邻居,“待遇好,工资高,还能学到本领——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伯爵老爷改变了征兵的惯例,像我们这种农民家庭的孩子,是根本没机会当兵的!”
“谁说的,以前村里就有好几个人当过兵……”迈克不信。
“那也能叫当兵?农闲的时候跟着练个几回,学点基本的军规。等到真正要出动的时候发一杆长矛,平时主要的工作是服侍人和牲畜……那能叫当兵吗?那根本就是去当仆人的!”
“当仆人也没什么不好……”
汤姆瞪大了眼睛,怒喝:“你给我有骨气一点!当仆人有什么好的?要当就当老爷!让别人来服侍你!”
他目光扫过两个同伴,叹了口气,说:“伯爵老爷现在招的兵,都是‘正规军’——你们知道什么叫正规军吗?就是天天训练,住军营,吃军粮,发军饷,铠甲武器都不离身,走到哪里都很威风……”
他想了想,说:“记得邻村的杰克吗?就是那个‘竹竿杰克’。”
“当然记得,他又瘦又高,所以才叫他竹竿嘛。”
“他家里没田,全靠给人打短工过日子,饱一顿饿一顿,所以才长得又高又瘦。两年前,他说‘我想要活出个不一样来’就离开了村子,知道他现在干什么了吗?”
两个同伴都摇头。
迈克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当兵了。当初他离开村子之后不久,就跑去当了兵。前几天我在集市上看到他,他穿着明晃晃的铠甲,佩着一把长剑,手上还拄着长枪,倒转枪尾当棍子,一下就把个喝醉了闹事的冒险者给打趴在地上,真是太威风了!”
他的眼中露出了神往,语气也变得轻快起来:“我也要当兵!我也要像他那样威风!我也要让大家都佩服我!杰克能做到,我当然也能做得到!”
迈克和本恩对视了一眼,暗暗摇头。
汤姆自从几天前去过集市回来,就一直心神不宁的,现在看来,他当初分明是被刺激了。
这也难怪,杰克那个破落户都能靠着当兵出人头地,混得像模像样,汤姆一向觉得自己又聪明有能干,他怎么能够不想要出人头地呢?
其实迈克和本恩也未尝不想出人头地,本恩虽然平时不怎么说话,心里却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盘的。他觉得只要能够当几年兵,学会一些本事,回来哪怕继续种田,也能成为村里受人尊敬的人——村里几个当过兵的老人,都是被人们尊敬的角色,农闲时候民兵训练,他们就是民兵的头儿。
本恩没有汤姆那么大的野心,他只要能混成个民兵头儿,就知足了。
至于迈克,虽然他嘴上一直在反对,可他实际上也还是顺水推舟地跟着来了——他没有汤姆和本恩那样想得清楚,但年轻人谁不想要出人头地?谁不要想在别人面前摆威风?所以尽管他不停地抱怨和怀疑,但脚步可没停。
这三个年轻人从早上出发,中午的时候在一个路过的村子里面稍稍休息了一下,足足走到傍晚,才抵达塔拉汗城。
亏得他们年轻身体好脚程快,否则的话,这段路一般人是要走两天的。
当然,如果不是塔拉汗城现在取消了宵禁制度,夜里也不关城门,以他们抵达这里的时间,怕是只能在城外过夜了……
三人纵然年青体壮,这么一天走下来,也累得不轻。有件事的汤姆壮着胆子向城门口的卫兵打听了一下,当得知他们走了一天过来,想要参军,那几个原本一脸严肃的卫兵都笑了。
“又是想要当兵的小伙子!”
“这几个小伙儿不错呢,我看好他们。”
“别的不说,光这双腿,就肯定能够符合要求——潘达教官肯定会喜欢这几个能跑的。”
“好了,别废话了。”卫兵小队长用枪尾敲敲地面,让大家收敛笑声,然后给三人指明了方向。
“放心去吧。”他说,“招兵处肯定还没休息,你们现在去,应该正好赶上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