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
弥林的规模犹如阿斯塔波和渊凯相加,跟它的姐妹城一样,它由砖块筑成,然而阿斯塔波是红色,渊凯是黄色,弥林却有多种颜色。它的城墙比渊凯高,且修缮更好,布满各种碉堡,每个转角都有高大的防御塔作掩护。墙垒之后,一座巨型金字塔直指天空,那是座八百尺高的庞然大物,顶端有一耸立的鹰身女妖青铜像。
“鹰身女妖是懦弱东西,”达里奥·纳哈里斯看到后评论,“女人的心和小鸡的腿。难怪她的子孙们都躲在城墙后面。”
但护城英雄并未躲藏。他从城门里出来,身穿黄铜与黑玉的鳞甲,胯骑白色战马,马铠的颜色乃是粉白条纹,正跟英雄肩头的丝披风匹配。他擎一根十四尺粉白螺旋长枪,上油的头发打造梳理成两个巨大弯曲的羊角,在彩砖城墙下来回驰骋,发出挑战,要求攻城者派一名勇士上前跟他决一雌雄。
她的血盟卫们热血沸腾,想要上去会他,甚至为这机会彼此争斗。“吾血之血,”丹妮告诉他们,“你们的岗位在这里,在我身边。此人是只嗡嗡叫的苍蝇,无须理会,他很快就会离开。”阿戈、乔戈和拉卡洛虽然勇敢,毕竟年轻,且十分珍贵,不能拿去冒险。他们能聚合她的卡拉萨,也是她最好的斥候。
“很明智,”同在大帐跟前观望的乔拉爵士说,“就让那蠢货来回奔跑叫嚣,直跑到马瘸腿吧。对我们没害处。”
“大大有害,”白胡子阿斯坦强调,“两军相遇,并非单靠剑与矛决胜,爵士先生,还有士气因素,总有一边会先崩溃逃窜,而另一边支撑到最后。此人在自己人心中筑起勇气,朝我军部队播下怀疑的种子。”
乔拉爵士嗤之以鼻:“若我们派出的人战败,会播下什么样的种子呢?”
“惧怕战斗便无法获胜,爵士。”
“我根本没讨论战斗的问题。听着,就算那蠢货失败,弥林的城门也不会打开,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拿一条性命去冒险?”
“依我的观点,这是为了荣誉。”
“够了。”丹妮的麻烦业已够多,无暇听他们争执,而弥林的手段远不止一个粉白相间、高声辱骂的护城英雄,她也不能分心。渊凯一役后,队伍达到八万多人,但其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是战士,其余的……嗯,乔拉爵士称之为会走路的嘴巴,而此刻饥馑的前景深深笼罩。
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在丹妮进军之前就全面撤退,坚壁清野,收割所有可以收割的粮食,无法收割的就烧掉,焦黑的农田与投毒的水井随处可见。最糟的是,沿渊凯而来的海岸大道,每个里程柱上都钉了一名童奴,他们是被活生生钉上去的,肠子挂在外面,伸直一条手臂,指向弥林的方向。达里奥担任先锋,他要部队在丹妮看见之前就将那些孩子放下来,但她听说后取消了命令。“我要看着他们,”她道,“看清楚每一个,看清楚他们的脸,并计点数目。我要记住他们。”
等来到坐落在河边盐碱海岸上的弥林,她数到一百六十三。我定要夺下这座城市,丹妮再度向自己发誓。
粉白相间的护城英雄辱骂了一个钟头,嘲笑围城者们不是男人,嘲笑对方的母亲、妻子和神灵。弥林的守军则在城上喝彩助威。“他名叫欧兹纳克·佐·帕尔,”召开军事会议后,布朗·本·普棱告诉她。此人是次子团的新任团长,由佣兵同伴们选举产生。“我加入次子团之前曾是他叔叔的贴身护卫。这批伟主大人!统统是肥蛆虫,女的还不错——假如你没以不合适的方式去看不合适的主儿的话,那会当即赔上性命。我有个叫斯卡波的朋友,被这欧兹纳克活生生挖出了肝脏,他声称斯卡波用眼睛强暴某位女士,而此行是为维护对方的荣誉。我问你,眼睛怎能强暴人呢?反正他叔叔在弥林城中最为富有,而他父亲指挥着城防卫队,所以我在也被他害死之前,像老鼠一样逃跑了。”
他们看着欧兹纳克·佐·帕尔翻下白色战马,脱掉外袍,拉出那玩意儿,大致朝烧焦的橄榄树林——也就是丹妮的金帐所在地——撒尿。见他得意洋洋,达里奥·纳哈里斯手提亚拉克弯刀跳上战马。“要我把那东西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吗,陛下?”他的金牙在分叉的蓝胡子中间闪闪发亮。
“我要他的城市,不要他微不足道的玩意儿。”然而她开始生气了。若再不理不睬,便会被子民视为软弱。然而派谁去呢?达里奥跟血盟卫一样重要。没有这衣装华丽的泰洛西人,便无法掌握暴鸦团,他们中许多人曾是普兰达·那·纪森和光头萨洛的追随者。
弥林高高的城墙上,嘲笑声愈发响亮,数百名守军也学护城英雄的样,自墙垒间往下撒尿,以示藐视。他们侮辱奴隶,来夸耀勇气,她心想,若城外是多斯拉克卡拉萨,无论如何也不敢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