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行程途中

过了三天,摄踪和我回到了原来的着陆地点,装好马车,沿着突出部大道,一路向北。我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走错路。仍旧没有看见地精或是独眼。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到了突出部的美斯崔克要塞,他们两个就赶来会合了。佣兵团曾经代夫人把守过这座要塞。我们离开大道,进入树林,准备好开餐,接着就听到路上一片喧嚣。

有一个声音不可能听错,是地精在叫嚷:“就是你的错,你自己禁不住诱惑,现在赖我头上。我真恨不得把你的脑袋变成布丁,我呸,你压根就没长脑袋!”

“我的错,我的错,老天!连他自己他都能骗。真是不可理喻。看那边,你个满身鸟粪的家伙。美斯崔克要塞就在山上。那里的人记性比玫瑰城还好,一定认得出我们。所以我再问你一次。我们该怎么在不被人割喉的情况下通过此地?”

我先舒了一口气,抑制住跑向大道的冲动,回头和摄踪说道:“他们骑着马。你觉得这马是从哪里搞来的?”我试着往最好的方向想,“也许是靠出老千赌赢的。当然,前提是独眼能让地精上场。”独眼这家伙逢赌必输,出老千的技术更是拙劣至极。我有时在想,既然做人如此失败,他自己恐怕都有求死之愿了吧。

“都怪你和你那该死的护身符,”地精尖叫道,“夫人找不见他。这也就算了。可我们也找不到他了!”

“我的护身符?我的护身符?是谁他妈最先给我的?”

“那又是谁往上面附着魔法的?”

“谁施的法?你告诉我呀,蛤蟆脸。说啊。”

我悄悄走到林子边。他们已经路过了。摄踪也踱了过来。就连猎狗也来凑热闹。

“不许动!打劫!”我大吼一声。“谁先动老子就弄死谁!”

碎嘴,你真傻。是真的傻到家了啊。他们的反应可是快如闪电。差点儿没把我害死。

他俩身上突然冒出一道金光,消失不见了。摄踪和我的身边顿时被漫天飞虫包围。比我预想的种类还要多,每一只都笃定想拿我当盘中餐。

猎狗嗷嗷直叫。

“快住手,你们两个小丑,”我喊道,“是我啊。碎嘴。”

“碎嘴是谁?”独眼问地精。“你认识一个叫碎嘴的家伙吗?”

“认识啊。可即便如此,咱们也别罢手,”地精又一道金光复原,伸出脑袋回答,“他活该。”

“没错,”独眼赞同,“可摄踪是无辜的。我让虫子集中去叮碎嘴好了。”

虫子又恢复本性。我猜是在自相残杀。我抑制住愤怒,和独眼与地精打了招呼,两人都装出一副无辜和悔悟的表情。“你们该怎么解释呢?马挺俊的嘛。想没想过马的主人会来找你们呢?”

“等等,”地精大声抱怨,“别怪我们……”

“我太清楚你们两个了。马上给我下马过来吃饭。明天再决定该如何处置它们。”

我转过背。摄踪已经回到了篝火旁边。他给每人盛好了食物。我也开始吃饭,心里仍然愤懑不平。蠢家伙,居然想去偷马。还不嫌热闹吗?夫人的耳目遍布世界。虽然我们算不上什么强敌,但现在也只有我们做她的对手了。总会有人发现,黑色佣兵团又跑来北境活动了。

我一边思忖着,一边睡着了。至少,追兵最不可能注意到的路,就是回惶悚平原的路。但我无法下这个命令。虽然早前的乐观主义已经深陷危机,但我们重任在肩,不容有误。

这两个毫无责任感的可恶小丑。

如果换作在杜松城战死的团长,他一定也会有同样的感受。我们都让他失望了。

我期盼做一场美梦。我睡得很不安稳。什么梦都没有做。第二天早上,我揪着地精和独眼上了马车,藏在一堆我们认为有用的物品下面,丢下他们搞来的马,驾车穿过美斯崔克。猎狗跑在最前面。摄踪在它身旁溜达。我驾马车。车底下,地精和独眼怨声连连。要塞的驻军压根没怎么问我们的来路,我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怎么关心。

我上一次经过这里,这儿就已经被驯得服服帖帖了。这些驻军也没想到,马上就有麻烦找上门了。

我如释重负,继续沿着贯通榆树城和木桨城的大路,驱车行进。路的尽头,便是大森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