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解决
唐蕴针对梁颂这次圆满的卧底任务提出了赞扬,表示事情了结以后,慷慨的金主爸爸一定会奖励给他一笔巨款。
“我敢保证,肯定不比秦禹明给你的少。”唐蕴承诺,“我可以把我的律师费一起给你,就当是给你的精神损失费了,这顿饭估计都把你吃出阴影来了吧?”
“阴影倒是还好啦,”梁颂抓了抓脑袋说,“老实讲,他做的东西还蛮好吃的,不过我以后都不敢去万晟了。”
唐蕴歪了下脑袋,明白过来了:“是不是骗他的时候,产生罪恶感了?”
梁颂垂下了眼睫,有些丧气:“是啊,我这辈子都没怎么骗过人。”
即使是对陌生人撒个小谎都会有罪恶感,遑论是对一个信任自己的人,其实梁颂录完录音以后,是有些犹豫要不要交给唐蕴的。
这份证据的针对性太明确了,地点就是秦禹明家里,而且认识的人一听就知道是秦禹明的声音。
梁颂虽然没做过房企高层,但大概能猜到这份证据的提交,对秦禹明而言意味着什么。轻则降薪处罚写检讨,严重起来,或许连职位都保不住。
最坏的结果,是他那可能并不为人知的性取向,性癖好在朋友圈,乃至整个行业里疯传,所有人都会笑话他。
也许这段录音,会毁掉秦禹明原本坦荡的前途,还给他的私生活带去一记重拳。
秦禹明肯定会恨死他的。
梁颂纠结的毛病又犯了,他拿回视频,抱着一丝期待,问唐蕴:“如果没有我的这份证据,算不算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唐蕴一眼就识破他的想法,喂给他水果吃:“有了你的证据,我会更有把握一些。生意上的事情,不能太感性,也不能太信任别人,别被他这点小恩小惠蒙蔽了眼睛,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梁颂思来想去,还是忍不住说:“可说到底,他也不是我的敌人,是匡延赫的敌人。”
“可是我是匡延赫聘请的律师,我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去维护他公司的权益,既然证据我已经看到了,就不可能再坐视不管。”
唐蕴觉得这样的说辞对梁颂而言可能太过于残酷,于是换了种说法:“你要清楚一点,秦禹明是整个造谣事件的罪魁祸首,他明知道向恒的房子没有问题,却故意散播谣言,导致向恒的口碑下跌。他把造谣当成了一种营销手段,这行为本身就是不对的,是要被纠正的。”
“你就想一想,如果有人在背后说你家电影院的巨幕都是坏的,体验感贼差,座椅还很脏,从来没有保洁收拾,放的电影还是盗版的,导致一大批客源流失,你生气吗?你要不要去告那个罪魁祸首,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你想不想这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在行业里消失?”
梁颂简单代入一下,已经火冒三丈了,立刻将东西还给唐蕴,豁出去道:“算了算了!你拿去吧!反正这辈子也见不了面了。”
唐蕴思索了一晚上,想着有没有必要把事情做绝。
其实在正式提交证据起诉以前,还可以尝试联络万晟法务,尝试看能不能私下调解的。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匡延赫,让匡延赫开个价,他好去做调解工作,匡延赫给他的回复是:三千万。
又他妈是三千万。
简直是跟这个金额杠上了。
由于匡延赫的回复速度很快,唐蕴可以判断他是随口报的,于是委婉地提醒他:【三千万这个价格,其实很少有企业能一下子拿出来,我大概查了一些类似的反不正当竞争案,法官最终判定的金额,在两百万到一千万之间,你看看要不要改一下金额。】
匡延赫说:【那你决定吧。】
跟随一千万报价和一堆整理好的证据材料一起传送进万晟法务邮箱的,还有一封称得上友善的通知函。
“张律师您好,我是向恒集团的法律顾问唐蕴,最近我司销售收到了一些客户反映,称贵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存在虚假言论的情况,其次是贵公司楼盘销售中心向客户分发的广告刊物中,提到了“某某楼盘资质平庸,成交惨淡”等内容,而在此语句旁,使用了向恒朝云小区照片作为配图。
贵公司采用主观判断较明显的贬义文字直接贬低向恒产品,以突出自身产品的品质和性价比,并在售楼现场直接发放给看房客户,使潜在的想要购买向恒产品的客户对产品品质、声誉产生怀疑和动摇,转而选择贵公司的产品。
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附件里是我司掌握的证据材料。
对簿公堂有失体面,我想在那之前,是否能有机会与贵公司协商解决掉这些问题?
以下是我司诉求:
首先,希望贵公司能够立即停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客户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对我公司声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