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宋媛媛一直都知道叶晨夕有个哥哥。
她平时偶尔在教室里听过对方提“哥”这个词, 比如最初选择社团那会儿,他对叶灏说过可能会加入自己大哥的社团。
宋媛媛也知道叶晨夕的家里很有钱、很厉害,明明贵族班里的学生一个个背景非常强大, 除了她这种特招生全部都是圣亚斯学院家世最顶尖的一批,班级里的同学却没有一个敢招惹他。
但是, 她从来没想过叶晨夕和F1有关系,他们两个人的性格明明一个天上一地下,她也根本没见过两个人在学校里有交集。
叶晨夕,叶景裕。
都姓叶.........她早该发现的。
“是我哥。”
叶晨夕惊讶于宋媛媛现在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压下心里的诧异, 佯装淡定地大方承认道:“不过我们是继兄弟。”
认真的吗宝, 感情你才知道她是恶毒大女配啊!?
明明最开始去美术课的公共课找他们, 后面还在厕所救了人........好吧, 那个时候貌似没暴露身份;明明选社团的时候........她好像只和叶灏说了可能报名我哥的社团;明明身处叶灏的宴会........她落水的时候便宜老哥压根不在, 只在最后的尾声带她走了。
捏妈, 仔细回想一番好像确实没和宋媛媛说过。
就连平时和叶景裕一起坐车上学,双方都没有互相撞见过, 因为要早起赶公交车,宋媛媛每天到教室都特别早。
叶晨夕越想越离谱, 至今为止刷了女主角的这么多好感,除了保全自己的小命蹭取生命值,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为了改变书中最后的精神病结局, 谁能想到对方根本不晓得自己的身份。
幸亏这时候知道也不晚, 她继续补充道:“我才搬过来没多久,去年还在乡下住着。”
所以以往和F1的接触不多, 绝对不会像书中那样为了“爱情”和女主角作对!
话是这么说。
想到这几天的烦心事和那晚的梦境,叶晨夕头疼地用拇指暗了暗太阳穴, 干脆不再多想,走到不远处的王冠旁边尽量用新事物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现在还不知道宋媛媛到底喜欢谁呢,如果知道,她会选择支持对方的。
甩掉心里的踌躇,叶晨夕低头拿起成对的其中一个王冠,还真别说,拿起来的瞬间,她一下子就被手中的装饰品吸引了,这东西看起来像真的,漂亮的钻石没有半分仿制的廉价感。
璀璨夺目,明亮得犹如夜晚最闪亮的晨星。
没有注意到身后宋媛媛同样垂着头,她的视线没有转移,深色眸子里不知道回忆起了什么,声音很轻很轻地说道:“你一直都像刚才那样吗?”
像刚才那样?
叶晨夕一时间没明白什么意思,也没把走廊里被包围、从而刚承认的为难放心上,毕竟身边有宋媛媛的Buff可以蹭,她随便应了一声:“嗯..........”
薅羊毛的工作当然要每天执行了。
抬手把银色的高洁王冠插进假发里,叶晨夕径直走到不远处的穿衣镜旁边,镜子里倒影出来的秀美公主直接明艳了一个档次。
结合她莹白到病态的皮肤,完美贴合了格林童话美到不可方物、但是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睡美人设定。
不过戴上王冠的那一刻,身子再次沉重了一个度,仿佛增添了十多块压在身上的大石头,哪怕宋媛媛在都没有减轻太多,还好胸腔的闷热和气短并没有加重,说明Buff还有点作用。
叶晨夕重新调节了几下呼吸,闭上眼睛揉着太阳穴,努力让大脑不再嗡嗡作响,她闭眼的间隙,身后的宋媛媛竟然已经戴上了王子的假发。
对方的发型是自带编辫的中长发,类似于花池濯那样长度到肩,简单的扎成了一个低马尾,逼真的发丝非常贴合她秀气的脸颊。
如果再化一个英气的妆容,绝对会突出一种另类的帅气感。
叶晨夕想了想,拿起王子的那顶王冠走到宋媛媛的旁边,亲手给对方戴上,嘴角带着一点微笑:“我们是成对的。”
“很适合你。”
说完这句话的同时,无力的手臂瞬间轻松了大半。
“谢、谢谢。”
少女脸颊泛红,低着头小声解释道:“副社长说这两个王冠是她从家里的展子上拿的,很名贵,好像是拍卖会重金拍下来的,让我们小心点。”
“好。”
叶晨夕没有异议地摸了摸头顶的饰品。
怪不得这么闪耀,一点廉价的感觉都没有!
不愧是某种方面非常偏执的天才,出手就是阔绰,原著里可没有描写过这些对全文影响不大的情节。
.........
事实上,原书里的戏剧社演出和现在的戏剧社演出已经完全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