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和平时期的陆军驻地沉闷寂静。倒不是平居无事,而是事情屡次三番、循环往复地冒出。军事基地的总体规划使其更显单调乏味——庞大的混凝土营房、一排排军官住房整齐划一,如出一辙,还有体育馆、教堂、高尔夫球场和游泳池——无一逃离僵化呆板的设计格局。然而,这种沉闷或许多半是源于驻地的封闭性和驻军的安逸感。一旦从戎,热血男儿只需步人后尘即可。与此同时,几乎不再重现的事件也在驻地偶有发生。几年前在南方的一个军事基地,就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这一惨案涉及的当事人有:两名军官、一名士兵、两个女人、一个菲律宾人和一匹马。
事件中该士兵是二等兵[2]埃尔基·威廉斯。人们常在傍晚见到他独自坐在营房前人行道边的一条长凳上。这里景色宜人,长长的两排小枫树在草坪和人行道上撒下凉爽、纤细和随风起舞的树影。春天时节,树叶碧绿清澈,随着炎热天气的到来,又呈现出深暗、恬静的色彩。进入深秋,枫叶泛着金色的光辉,如霞似火。威廉斯常坐在这里,等候晚饭的开饭号。这个年轻士兵寡言少语,在军营里既没树敌也未交友。一张晒得黝黑的圆脸上挂着单纯、戒备的神情。他的两唇丰厚红润,棕色的刘海儿贴在脑门上,他的眼睛是琥珀色与棕色混合的奇妙颜色,一种缄默的眼神通常只在动物的眼中可见。乍一看,他似乎有些笨重和笨拙。不过这是一种假象,他动如脱兔,又如窃贼般悄无声息。他经常神出鬼没的,令那些以为身旁无人的士兵们大吃一惊。一双不大的手骨节分明、强劲有力。
二等兵威廉斯不抽烟、不喝酒、不嫖娼、不赌博。在军营里,他总是独往独来,在他人眼中是个颇具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大部分空闲时间都花在了驻地周围的树林里。这个15英里见方的保护区是一片未经开发的原始森林。这里有粗壮高耸的松树、多彩多姿的鲜花,甚至还有鹿、野猪和狐狸等易受惊吓的动物。除了骑马,威廉斯对士兵们做的运动项目都不感兴趣。从来没有人在体育馆或游泳池里见过他,也从未有人见过他大笑、生气或痛苦不堪。他一日三餐吃得好、吃得饱,从不像其他士兵那样抱怨伙食。他住的宿舍里,挤放了约三十六张帆布床,排成长长的两排。这里没有安静可言,经常在晚上熄灯后,呼噜声、咒骂声以及杀人噩梦的呻吟声此起彼伏。但威廉斯却睡得安然、平静,只是有时从他的床上发出糖纸的窸窣声。
威廉斯入伍两年后,有一天,他被派去了一个叫彭德顿上尉的住处。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过去的半年里,缘于他在饲养马方面是把好手,就被调去马厩做了杂役。彭德顿上尉给驻地的军士长打来电话,正巧很多马都被拉出去参加演习了,马厩里没啥事,于是,军士长就临时抽调威廉斯去执行这一特殊任务。工作的性质很简单。彭德顿上尉想在他屋后的树林里清理出一小片空地,以便日后他安上烤肉架,即可开户外烧烤派对。这项工作大约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早晨七点半,二等兵威廉斯便动身去执行任务。十月里的这一天阳光明媚、温暖宜人。他知道上尉的住处,因为他去树林散步时,常经过他家。而且和他很面熟。说起来,曾有一次他不慎给上尉添过乱。那是一年半以前,威廉斯给他所在连队的中尉连长当过几周勤务兵。一天下午,中尉接待了来访的彭德顿上尉。威廉斯为他们上茶点时,把一杯咖啡洒在了上尉的裤子上。除此之外,现在他经常在马厩见到上尉,而且还负责护理上尉妻子的爱马——一匹栗色的公马,无疑是驻地里最帅气的骏马。
上尉家位于军事基地的外缘,是一栋灰泥粉刷的八室二层楼,除了在最顶头外,和街道上所有其他房屋一模一样。草坪的两边邻接保护区的森林。他唯一的近邻莫里斯·兰登少校住在他家右边。这条街上的房屋都面向一大片平坦的棕色草皮,迄今一直被当作马球场在用。
威廉斯去到后,上尉走出来把要干的活详细地布置给他。矮栎以及低矮的荆棘灌木都要清除干净,大树上那些长得不足6英尺[3]长的树枝也都统统砍掉。上尉指着草坪约二十码以外的一棵高大的老橡树说以此为界,交代他清理到那里即可。上尉白胖的手指上戴了一枚金戒指。这天早上,他穿了一条到膝盖的卡其布短裤、羊毛长袜和羊皮夹克。他的脸是尖形的,棱角分明,表情生硬。他有一头黑发和一双晶莹蓝眼。他似乎并未认出威廉斯,给他下指示时,说话神经质,要求苛刻。他要求威廉斯当天就干完这些活,并说会在下午晚些时候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