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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回公寓了吗?”我明知故问。
“你以为我是他妈的白痴啊?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我才不敢到以前常去的地方,就跑去哈基姆那里住,这样拉里就绝对找不到。况且,我还想抽点鸦片。”
“哈基姆?”
“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只要你付得起钱,就能帮你弄来鸦片。他算是很厉害的朋友,要什么有什么,男孩、男人、女人或者黑鬼,固定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传随到。我在他那里待了三天,数不清搞了多少男人。”她咯咯笑了起来,“高矮胖瘦、各种肤色的男人都有,把三个月的份一次补了回来。但是,我很害怕,觉得巴黎不安全,又怕拉里会找到我,加上手头的钱早花光了。那些王八蛋,没拿到钱是不会跟你上床的。所以我就回到原来的公寓,给管理员一百法郎,说如果有人来找我,一律回答我搬走了。我把行李打包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安心。”
“你没再去其他地方了吗?”
“没有,我不打算走了,这里鸦片要多少有多少,都是水手从东方带回来的上等货,不是巴黎卖的那种劣质品。我在旅馆租了间房,就是那家海军商务旅馆。只要晚上进去,走廊上全是浓浓的鸦片味。”她贪婪地吸了吸鼻子,“真是又香又刺鼻,客人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抽,就像在家一样有种亲切感,他们也不会管我带谁回来睡觉。早上五点钟,他们就来敲门,叫那些水手回船上,我就可以放心继续睡觉了。”接着,她忽然说道,“我之前在码头的一家店里,还看到你写的书呢。早知道会碰见你,我就买下来叫你签名了。”
我经过书店时,曾停下来看橱窗展示的新书,发现我的某本小说的法译本最近刚好出版。
“你应该不会有兴趣。”我说。
“你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不识字。”
“想必你也会写作吧。”
她迅速地瞄了我一眼,大笑起来。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写得很烂,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她迟疑半晌,“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倔强地扬起头,“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写上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再帮你寄存在旅馆。”
“那就太好了。”
这时,一艘海军汽艇开到码头来了,一群水手纷纷上岸。苏菲瞟了他们一眼。
“我男朋友来了,”她向其中一人挥挥手,“你可以请他喝杯酒,然后最好快点离开。他是科西嘉人,跟耶和华一样善妒46。”一名年轻人走过来,瞧见我时愣了一下,但在苏菲的招呼下,站到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有双深邃的眼眸,还有鹰钩鼻与波浪般的黑发,看起来不过二十岁。苏菲开始向他介绍,说我是她儿时的美国朋友。
“有点呆,但是很帅吧。”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硬汉,对吧?”
“越硬越好。”
“我看你迟早会被割喉。”
“那也是意料之内,”她咧嘴而笑,“早死早好。”
“这儿应该讲法语,不是吗?”水手厉声说道。
苏菲转身朝他露出笑靥,带有一丝调侃。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夹杂着许多俚语,又有浓厚的美国腔,使得她平日挂在嘴边的脏话备显滑稽,教人忍俊不禁。
“我跟他说你很帅,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所以用英语讲。”她接着对我说,“他超壮的,肌肉结实得跟拳击手没两样。你摸摸看。”
水手听了这些恭维便心花怒放,得意地微笑,随即绷紧胳膊,亮出二头肌。
“摸摸看,”他说,“来啊,摸摸看。”
我摸了以后表达了钦佩之意。我们聊了几分钟后,我便付了酒钱,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很开心见到你,别忘了那本书啊。”
“没问题。”
我跟他们握手道别,离开了咖啡馆,途中经过书店,便买了那本小说,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忽然间,我不知如何下笔,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47诗作的第一句: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我把书交给苏菲的旅馆。旅馆就在码头边,我经常在此下榻。天一亮,呼唤夜晚外宿的水手就位的号角声,就会把我吵醒。朦胧的日光洒落在港口平静的水面上,幻影般的船只显得格外优美。第二天,我启程去卡西斯镇,打算买些葡萄酒,再去马赛领取了订制的新帆,一周后才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