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河之洲
左震低下头,刚想把她的手放到一边,却见晕黄的灯影底下,她的袖口松松褪了上去,露出那截玲珑的手臂,温软而细腻,仿佛带着一丝桂花的淡淡香气。
“你也在……”锦绣有点担心,刚才那些话,不知道她听见多少。
明珠含蓄地一笑,“听英东说,你进了百乐门。还做得惯吗?”
锦绣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还不是一天一天这样混日子,能有碗饭吃已经不错了。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当年我也一样这么熬过来的。”
“既然都已经熬过来了,以前的事,不如就忘了吧!”锦绣忍不住冲口而出。
“忘了?”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惜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过去有多么凄凉寒伧……刚才那种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如果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骨子里又瞧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当面恭维我的首饰贵重、衣裳又漂亮,可是只要一转身,还不是恨得牙根痒。不管我拥有什么东西,都会听见有人说,那是她出卖身子换来的。”
锦绣沉默,她明白明珠的感觉。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落在这样的乱世里,出卖自尊和感情,成为别人的笑柄。但是……
“在外人眼里,那并没有什么不同。”明珠看着她,“我现在有的,不过是那点钱而已。”
“你有向先生。”锦绣提醒她。
“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如果早一点遇见他,一切都会不一样。”明珠轻轻一叹,“所以锦绣,你比我幸运。”
锦绣不明白,“什么……意思?”
明珠道:“我知道外面的传言未必都是真的,但无风不起浪,至少左震肯为你撑腰。”
“你误会了!”锦绣急忙分辩,“其实我跟二爷根本不是外面传的那样,那天,他不过是看不过去帮我一把而已。再说我跟英少的事,他一开始就都知道,让我进百乐门,也是为了……”
说到这里忽然顿住,这才发现自己太急着解释,失口说错了话,不禁顿时涨红了脸。
明珠一怔,“你跟英少的事?你跟英东怎么了?”她诧异地看着锦绣的脸色,渐渐明白过来,可是又不能置信,“不会吧,原来——你是英东的人?我还真是看走了眼。左震的性子我知道,不关他的事,他一向很少插手,绝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但是你的事,他管得未免也太多了一点……我还以为,你会跟他有什么。”
“怎么会?!”锦绣尴尬地失笑,“二爷……跟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事。这阵子他根本不来百乐门,就算偶尔来一回,也正眼都没瞧过我。说真的,二爷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从来都猜不透。”
“是吗?”明珠轻轻叹口气,锦绣这傻瓜。
抬起头,隔着满堂的宾客,远远看着大堂另一头左震的背影,他在人群里应付得游刃有余,不知道刚刚说了什么笑话,身边的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
左震还是左震,看上去跟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明珠却清楚地记得,那天左震跟她提起锦绣时,脸上不经意流露出一丝异样温柔的神色。纵然只有一刹那,只有那么隐约的一丝,到底还是泄露了他的心事;在左震脸上,这样的神情,明珠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会像锦绣说的那样,连正眼都不瞧她一下?这事情还真的是越发不寻常了。
“左震曾经找过我,跟我提起你。他说,到底是姐妹,有什么放不下的恩怨,非要一辈子做陌路人?”明珠道,“我知道他是好意,但我发过誓,这辈子都不再跟荣家有关系。”
锦绣怔了怔,为了她的事,二爷找过明珠?为什么她从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
明珠接着说了下去:“当年,我跟妈被赶出来,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才知道表舅一家早已经搬去广东做生意,断了音讯。为了讨口饭吃,我当过乞丐、偷过东西,为了争桥洞睡觉,跟一群叫花子打架,为了赚钱给妈看病,去洗衣房给老板帮工,结果差一点被他强暴。妈天天吐血,死的时候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了,半晌才抬起头,“从那一天开始,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今天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血汗换来的,不能跟荣家的人一起分享。”
“你也在……”锦绣有点担心,刚才那些话,不知道她听见多少。
明珠含蓄地一笑,“听英东说,你进了百乐门。还做得惯吗?”
锦绣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还不是一天一天这样混日子,能有碗饭吃已经不错了。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当年我也一样这么熬过来的。”
“既然都已经熬过来了,以前的事,不如就忘了吧!”锦绣忍不住冲口而出。
“忘了?”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惜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过去有多么凄凉寒伧……刚才那种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如果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骨子里又瞧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当面恭维我的首饰贵重、衣裳又漂亮,可是只要一转身,还不是恨得牙根痒。不管我拥有什么东西,都会听见有人说,那是她出卖身子换来的。”
锦绣沉默,她明白明珠的感觉。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落在这样的乱世里,出卖自尊和感情,成为别人的笑柄。但是……
“在外人眼里,那并没有什么不同。”明珠看着她,“我现在有的,不过是那点钱而已。”
“你有向先生。”锦绣提醒她。
“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如果早一点遇见他,一切都会不一样。”明珠轻轻一叹,“所以锦绣,你比我幸运。”
锦绣不明白,“什么……意思?”
明珠道:“我知道外面的传言未必都是真的,但无风不起浪,至少左震肯为你撑腰。”
“你误会了!”锦绣急忙分辩,“其实我跟二爷根本不是外面传的那样,那天,他不过是看不过去帮我一把而已。再说我跟英少的事,他一开始就都知道,让我进百乐门,也是为了……”
说到这里忽然顿住,这才发现自己太急着解释,失口说错了话,不禁顿时涨红了脸。
明珠一怔,“你跟英少的事?你跟英东怎么了?”她诧异地看着锦绣的脸色,渐渐明白过来,可是又不能置信,“不会吧,原来——你是英东的人?我还真是看走了眼。左震的性子我知道,不关他的事,他一向很少插手,绝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但是你的事,他管得未免也太多了一点……我还以为,你会跟他有什么。”
“怎么会?!”锦绣尴尬地失笑,“二爷……跟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事。这阵子他根本不来百乐门,就算偶尔来一回,也正眼都没瞧过我。说真的,二爷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从来都猜不透。”
“是吗?”明珠轻轻叹口气,锦绣这傻瓜。
抬起头,隔着满堂的宾客,远远看着大堂另一头左震的背影,他在人群里应付得游刃有余,不知道刚刚说了什么笑话,身边的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
左震还是左震,看上去跟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明珠却清楚地记得,那天左震跟她提起锦绣时,脸上不经意流露出一丝异样温柔的神色。纵然只有一刹那,只有那么隐约的一丝,到底还是泄露了他的心事;在左震脸上,这样的神情,明珠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会像锦绣说的那样,连正眼都不瞧她一下?这事情还真的是越发不寻常了。
“左震曾经找过我,跟我提起你。他说,到底是姐妹,有什么放不下的恩怨,非要一辈子做陌路人?”明珠道,“我知道他是好意,但我发过誓,这辈子都不再跟荣家有关系。”
锦绣怔了怔,为了她的事,二爷找过明珠?为什么她从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
明珠接着说了下去:“当年,我跟妈被赶出来,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才知道表舅一家早已经搬去广东做生意,断了音讯。为了讨口饭吃,我当过乞丐、偷过东西,为了争桥洞睡觉,跟一群叫花子打架,为了赚钱给妈看病,去洗衣房给老板帮工,结果差一点被他强暴。妈天天吐血,死的时候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了,半晌才抬起头,“从那一天开始,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今天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血汗换来的,不能跟荣家的人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