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补白
前面提到,两位律师在法院的第二层铁门外看那个杂技师表演的时候,进行了一次学术交流。我还特意提到,这次交流是他们接手这桩案子以来的第一次。之所以要这样说,是因为这两个人以前曾经进行过多次交流。这两个人,担任公诉方律师的叫林立群(1965.5.4—),担任曹拓麻律师的叫贾秀全(1965.7.9—),他们同是黄昌勇(1942—)的得意门生。
说起黄昌勇先生的业绩,济州司法界稍有脑子的人几乎都耳熟能详。他在这里创办了第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地为一个来济州走穴的歌星打赢了官司,随着那位歌星越来越红,黄先生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一位贩毒者因为他的辩护而回到了天堂(即捡了一条命);一位虐待男学生的女教师因为他有力的控诉,而在教师节那天被送进了地狱(即丢掉了一条命);在第一个律师事务所打响之后,经他的幕后参与,济州又创办了十家律师事务所。办起来之后,他就把事务所交给别人去操持。粗看上去他好像是黑瞎子(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这些律师事务所背后都在向黄昌勇先生交租,没少过一个子儿。在后来创办的十家律师事务所当中,黄先生最看中的两家,一家由林立群主持,另一家由贾秀全主持,这两个人也因此被看作黄先生最得意的门生。黄先生本人也是这么看的,每次出席重要的学术会议,除了带上那个当了寡妇的女朋友之外,带的就是他们两个。
实际上,曹拓麻最早聘请的律师就是黄昌勇先生。经过中间人,他们已经就聘金的具体数目达成了协议,可在这节骨眼上,黄昌勇先生突然因为肾衰竭住进了济州人民医院。在钱和命之间,黄先生选择了命。两天之后,当他得知林立群已经担任了公诉方的律师之后,他向曹拓麻推荐了贾秀全。当贾秀全和林立群提着鹿茸、虎鞭来医院看望他的时候,黄先生按着小腹,来了一偈:“八仙过海,狗尾续貂。”两个门生都希望导师能说得稍微详细一点,可导师已经抬起手来,像撵蚊子似的,要撵他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