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六指 第11节 秀米满腹狐疑
宝琛见秀米没有马上就走的意思,就拿出一锅烟来抽。“丫头,我来问你一件事,你来帮我拿个主意。”
秀米问他什么事。宝琛说,他准备回一趟庆港老家,把他的儿子接过来一起住。“虎子已经四岁多了,他娘又瘫在床上,我怕他到处乱跑掉到塘里。把他接到这边来吧,又怕你娘不答应。”
“接过来就是了,没事的。”秀米满不在乎地说。好像这事儿她已经问过母亲,而母亲已经答应了似的。过了一会儿,秀米像是想起什么事,问宝琛道:“你那儿子叫什么来着?”
“叫虎子。他娘喜欢叫他老虎。”
“他的头歪不歪?”
宝琛一听,又气又急,又不好发作。心想,这丫头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大中午不睡觉,专拿我来开心。他又干笑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说:“不歪不歪,一点也不歪。”
从宝琛的账房里出来,秀米在天井里的石阶上倚门而坐。她看见门口池塘边有一个妇女正在捣衣,棒槌敲击的声音在天井里发出嗡嗡的回声。地里的棉花已经长得很高了,黑油油地一直延伸到河边,风儿一吹,就露出叶子下的棉铃。田里没有一个人。天井的屋檐下,几只燕子喳喳地叫着。墙上的青苔又厚又浓,像一块绿毡子,亮晶晶的。太阳光暖烘烘的,阴凉的南风吹到脸上,舒畅无比。她在那儿坐了半天,东看西看,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
这天早上,母亲在吃饭时对秀米说,自打父亲出走之后,她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去丁树则先生家读书了。丁先生昨晚又来催问,只说是无功不受禄,嚷着要把拜师时的束尽数退还。“你在家闲着也没事,不如去他那里胡乱读几篇书,识些字也好。”
秀米本来想,经父亲这么一闹,她就不用去丁树则家活受罪了,没想到先生倒是好记性,三番两次来家中催逼。听母亲这么说,放下碗筷,秀米只得硬着头皮往丁先生家走去。
丁树则读书数十载,不要说一官半职,连个秀才也不曾中过。老来设馆授徒,收些俸例,以供椒水之需。不过,普济人家让孩子来跟他读书的却是寥寥无几。这倒不是出不起那份俸例,而是舍不得孩子让他打。这丁树则教书的规矩极严,学生要是背错一个字,就往他屁股上打十下,写错一个字打二十下,背诵默写全对了,丁先生还是要打,只说是让学生长点记性,以后不要出错。秀米第一次去跟他念书时,看见她的五六个学生全都站在屋里念书,甚是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屁股都被打肿了。要是碰上一个用嘴巴翻书的,那不用问,一定是他两只手都被打得不能动弹了。
丁先生从来不打秀米。这并不是说秀米的书念得特别好,而是由于她是先生的徒弟中唯一的女孩子。先生不仅不打她,还破例允许她读书时吃点心。她还是不喜欢他。她受不了先生嘴里那股臭烘烘的大蒜味儿。先生带他们读书时,她最害怕他发“突”或者“得”这样的音,因为每当他发这样的音,唾沫星子带着口水就会射出去好远,一直落到她的脸上。他还喜欢用他那脏兮兮的手来摸她的头,有时竟然还会摸她的脸!他只要一走近她,她就拼命地把脑袋扭到一边儿,常常把脖子扭得转了筋儿。
丁树则平常爱管闲事儿,最爱与人争辩。除了人家媳妇生孩子他插不上手之外,村里所有的事,不论大小,他都要过问。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帮人家争讼打官司。可官司一旦让他沾了手,没有不输的。久而久之,村里人都把他当作那无用的书呆子一般看待,只有师母赵小凤把他看成是个宝。每逢丁树则与人争辩,双方各执一词、委决不下的时候,丁师母就会拿着个花手帕,一扭一扭地走到两人中间,笑嘻嘻地说:你们不要争,你们不要吵,把理由说出来我听听,我来替你们评判评判。等到两人把各自的理由一说,丁师母总是这样作结论:“你(她丈夫)是对的,你(她丈夫以外的任何人)是错的,结束!”
秀米一走进丁先生的书房,就望见丁树则的右手上缠了一层厚厚的纱布,眉头紧蹙,脸上颇有难言之苦。“先生,您的手怎么啦?”秀米问。先生脸上的肉兀自跳了两跳,像笑不像笑地红了脸,嘴里一会儿“喔喔喔喔”地叫着,一会儿又嘶嘶地从牙缝里往里吸凉气。看来他的手是伤得不轻。秀米正要转过身去问师母,只见老师把脸一沉,喝道:“你先把那《鲁仲连义不帝秦》背来我听,其余无须多问。”
秀米只得坐下来背书,第一段刚完就背不下去了。先生又让她背《诗经》,秀米就问他背哪一篇?先生这会儿似乎有点支持不住了,也不答话,举着右手,站起身来,让师母搀着,两人径自回里屋去了。秀米满腹狐疑,忽见一个头上缀着一撮黄毛的孩子正在那写大字,就凑过去问他,先生这手怎么就伤了。小黄毛是舵工谭水金的儿子,名叫谭四。他见四下无人,就低声道:“他是碰到钉子上了。”秀米又问他,好好的,怎么会碰着钉子?黄毛就哧哧地笑,说道:“尴尬人难免尴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