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归路向何方(1)

他把归晓送到镇上的小客栈。

给她整理行李,发现了几瓶药,归晓一个个献宝似的给他解释,她贫血,这是补血的,还有维生素。还有一个她没具体讲解,含含糊糊的,犹豫半晌才说:“我自从怀孕就甲状腺减退……只能吃这个往上补。我问医生会有什么麻烦,他说有小概率影响宝宝智力,还有一定概率宝宝也会遗传甲减。很小概率,你别怕,我吃着药呢。”

归晓说完,还是发愁,可她早就想过了,反正没事生出什么样的都是宝贝。

路炎晨听着,想找几句安慰她的话来,可又怕她更关注在这个点上,于是什么都没说。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从腰里摸出一把刀来想给她削凤梨吃,转念一想这东西沾过生人的血不合适,又收了刀,去楼下要了刀弄好了一盘子上来。

等归晓吃起来,他就总想给她做点儿什么,也没得做,见她吃完几块不吃了,就将毛巾泡热了给她擦干净手指,一根根地擦得挺仔细,比过去擦枪还认真。

归晓倚在他肩上,被他这么服侍,鼻子发酸:“路晨……我可想你了。你想我吗?”

没营养的对话,万年不变。

“想。”路炎晨应着,又出门了。

“又干什么去?”她刚培养点情绪。

“给你打水,泡泡脚。”声音从门外进来。

正被走过的段柔听到,探头一瞥归晓,小声说:“果然找老公还是要找长得帅的,越帅人脾气越好,丑男都自大。”“……他脾气才不好呢,”归晓悄声说,“他小时候就一小流氓头子,不吭声就能吓死一片。”对方不信,摇摇头,闪了。

归晓被自己这么一说又想起小时候,怀孕了,人就矫情,有事没事总想。等路炎晨端水回来,把她一双脚丫放进热水里了,她伸手,摸他寸头:“捏捏脚。”

路炎晨抬了眼皮,半笑不笑地打量她。可手下已经照办了,捏得还挺舒服。

“路晨?”

“嗯?”

“你家那大狗,还在吗?”

“早没了,怎么了?”路炎晨判断着,归晓一定想提那件事。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写情书吗?”

……没猜错,就是那件事。

两人第一次吵架,归晓整晚没睡着,瞪着天花板等天亮。

转天,早自习她前脚迈进教室,后脚,平时班里没怎么说过话的男生跟过来,扭捏地从军挎包里掏出封信:“这信给你。”她窘然:“什么?”“早上上学,我碰到晨哥遛狗,他让我带给你的……”男生往她手里硬塞,多瞄了她好几眼,归晓更窘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路晨从三点遛狗遛到六点多,就怕错过那个能给她带信的小男生。那封信被蹂躏到晚上也没拆,她回家传呼他,等回了电话,他说起三点遛狗的事。

“哦,”她倚在书架上,夹着电话装傻,“干什么那么早?”

电话里的人静了会儿说:“太生气。”

她又哦了声。我还生气呢……

“感冒好没有?”

她闷了会儿:“你怎么知道我感冒了?”

一直怕在他面前用擦鼻子太难看,拼命忍着,趁他不注意摸出纸巾迅速擦干净,未料早被察觉。他笑,在苦情歌的旋律里,特不和谐。

那年,音乐市场还正是火爆的时候,《过火》、《用情》、《我的心太乱》、《爱如潮水》等等,正当红。电话机在书房,她为了能最短时间接起来他打的电话,不被外头听到总把录音机音量调很大。

……

那封信的内容,她以为自己会一字不落得背下来。可还是高估了自己,到现在记得的,也就模模糊糊几句,大意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说的——

在一起就不许分手,路晨你要敢分手我就哭死给你看。不许玩玩,保证,发誓,怎么吵架都行,就是不许分手。

看看,这就是路晨的情书水平。

甜言蜜语不见踪迹,还把她撒娇的话丢回来提醒提醒她:吵架可以,不能分手。

……

路炎晨摸着水凉了,把她脚丫从水里捞出来,半蹲着,放在膝盖上拭干水滴,挺小一对脚丫握在手心里好玩得很……

“恋脚狂……”归晓用脚踢他。

秦明宇拎了不少新鲜水果回来,这一探头了不得,又缩回去当没瞧见。

是夜。

路炎晨借着上网查资料的空档,搜了搜妊娠期的甲状腺问题,又顺便看看其它并发的妊娠期病症。烟一根接一根,都不带断的,生生将秦明宇呛醒了。照理说秦明宇也是结婚过的人,还当了爹,可从没到路炎晨对归晓的这个程度上,他是相亲认识的过去老婆,就觉得结婚是生娃过日子,每个人的人生必经路,爱不爱的,最后还不是柴米油盐小摩擦里磨成了亲情?老一辈、同一辈的都是这种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