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7/10页)
苏丹拍了拍手,大声向士兵宣布了命令。他们抓住亚布里尔,给他戴上手铐,将绳子套上他的脖子。“轻一点,轻一点。”苏丹说。看着亚布里尔已经被捆绑完毕,他轻轻地碰了碰他的额头:“我请求你的原谅,我别无选择,我还有石油要卖,还有一座城市等着重建。我希望你顺利,老朋友,祝你在美国好运。”
周四夜 纽约市
国会弹劾了弗朗西斯·埃克萨威尔·肯尼迪总统,全世界都在等待解决恐怖分子危机,而此时,千百万纽约人对这一切都完全不在乎。他们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有自己的问题要解决。这个温暖的春夜,几千人聚集在纽约的时代广场。这里曾经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城市的心脏,当年那“伟大的白色大道”,也就是百老汇,一直从中央公园延伸到这里。
这些人在时代广场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饥渴的郊区中产阶级男人们流连在成人色情书店;影迷们观看连场电影,情节不外乎赤裸的男女们打着好友的名义满足彼此的兽欲;十几岁的青少年团伙斗志满满地出动了,他们口袋里揣着足以杀人但又能合法携带的螺丝刀,就像古代的骑士要去消灭恶龙一般,打算杀几个有钱人玩玩——这些肆无忌惮的年轻人这么干,不过是为了开心地笑上一场;皮条客、妓女、抢劫犯、杀人犯都纷纷开工了,而且他们还用不着为白色大道上闪烁的霓虹而缴纳管理费。游客们来时代广场观光,每年新年夜,这里都会有巨大的灯球落下,宣告美好的新一年即将到来。无论是这个地区的大部分高楼上,或是贫民窟通往广场的街道上都挂着相同的海报,上面有一颗巨大的红心,中间写着“我爱纽约”。这是拜路易斯·英弛所赐。
周四,时近午夜。布雷德·布克尔还在时代广场酒吧和电影俱乐部一带转悠,寻找客户。布克尔是个年轻的黑人,因为有本事搞到一切而出名。他能给你搞到可卡因,搞到海洛因,搞到各种各样的药片;他还能给你弄来一把枪,当然不是那种大家伙,一般就是手枪,左轮之类,点22的小口径。但自从他给自己弄了一把之后,就不再干这种事了。他并不是拉皮条的,但是很善于和女人打交道。他能和她们推心置腹,同时又善于倾听。好多个夜晚,他都和某个姑娘一起度过,听她倾诉自己的梦想。哪怕是那种和男人无所不干的最低级的站街女,也有梦想要诉说。布克尔总是听着,他很喜欢倾听女人对他描述自己的梦想,这让他感觉很好。他喜欢听她们这一套。她们相信命里的定数:星座预示来年会走桃花运;她们要生个孩子,或者孩子长大能当上医生、律师、大学教授,上电视;她们的孩子会像喜剧明星理查德·普赖尔一样能唱能跳能表演或者演喜剧,说不定将来还能成为第二个埃迪·墨菲呢。
布雷德·布克尔正在等着瑞典电影宫X级电影放映结束之后的观众清场。很多喜欢电影的人都会在酒吧逗留一下,喝一杯,吃个汉堡什么的,其实是希望能来一段艳遇。他们会混在人群里独自进来,不过你还是能一眼认出他们,因为他们的眼神心不在焉,就好像在思索什么难解的科学疑团一样。而且,大多数这样的人都一脸忧郁,他们都很孤独。
这一带到处都是妓女,但是布克尔自己手上的那一个正待在一个非常有利的角落。酒吧里的男人们可以看到她就在一张小桌子旁边,她那巨大的红色手包几乎把桌子都盖住了。这个金发女郎来自明尼苏达的达拉斯,她骨架很大,蓝色的眼睛在海洛因的作用下变得冷冰冰的。布克尔把她从生不如死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当时她在一个农场生活,寒冷的冬天,她的奶子冻得像两砣石头。他对她一直照顾有加,她在圈子里算是个人物,而他也是不多的几个愿意与她合作的人之一。
她的名字叫金伯利·安斯利。就在六年前,趁着她的妓院老板在睡觉,金伯利用斧头把他给砍了。“一定要小心叫金伯利和蒂凡尼的女孩儿。”布克尔总这么说。她被逮捕,起诉,审判,并被判有罪。但是她身上有多处淤青,而且因为长期吸食海洛因,所以属于“无责任能力”,只被认定为过失杀人。她被送到教养机构进行治疗,然后被宣布已经正常,最后又放她回到纽约的街道上。她就生活在格林威治村周围的贫民区,她住的公寓是市政府的一项居住计划提供的,但是连穷人都不愿意住在那里。
布雷德·布克尔和金伯利是好搭档。他一边拉皮条,一边假扮警察,并对自己的这种本事很是自豪。金伯利会在时代广场酒吧搭上一个影迷,然后带着她的客人来到第九大道附近的一座出租公寓楼的门厅过道里,快速地干上一场。接着布雷德就从阴影处走出来,用纽约警察局使用的警棍照着那个男人的头上来一下子。然后他们会把那个男人钱包里的钱对半分,但是信用卡和珠宝要归布雷德。这并非出于贪婪,而是他实在不能信任金伯利的判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