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失身女子 第十三章
苔丝·德贝菲尔离开冒牌的贵族,回到家乡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弄得满城风雨,不过,在不到方圆一英里的小地方,用“满城风雨”这个词未免太夸大了。下午时分,马洛特的几个年轻的姑娘,前来拜访她。这几个姑娘都是苔丝的老同学、老相识,拜访苔丝的时候,也都是把自己最好的衣裳浆洗、熨平之后,才穿着来的,好让自己算得上是苔丝的客人,配得上这位卓越的征服者(她们是这么认为的)。她们坐在屋子里,带着极大的好奇心看着苔丝。因为和她闹上恋爱的,是她那个与她八代不连宗的堂兄,一个并非土生土长的上等人,而且他作为玩世不恭、令人心碎的好色之徒,坏名声正开始远扬到特兰岭的范围之外。由于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形,使得苔丝这一被人设想的处境,比起无险可冒的情形,具有了更大的魅力。
她们对苔丝极其羡慕,所以,当她刚转过身子的时候,年纪稍小的姑娘们便悄悄地议论开来了:
“瞧她是多么好看呀!那件衣服多么合身呀!那衣服一定花了不少钱,没准是他送的礼物呢。”
苔丝这时正在从拐角的碗橱里拿茶具,所以没听到这些议论。如果她听到了,她也许会把朋友们的误会矫正过来。不过她母亲却是听到了,可她有着单纯的虚荣心,觉得,既然未能阔阔气气地结婚,那么,漂漂亮亮地调情,也算是挺过瘾的了。总的来说,虽然这有限的、转瞬即逝的胜利会关系到她女儿的名声,可她还是觉得比较满足,或许,女儿终究还会嫁给他呢。所以,见了这几个姑娘对苔丝羡慕不已,她就一阵兴奋,热情地留她们喝茶。
她们的闲谈,她们的笑话,她们那并无恶意的旁敲侧击,以及她们那闪烁不定、忽隐忽现的妒忌,也使苔丝的情绪振奋起来了,随着夜晚的时光渐渐流逝,她也慢慢受到她们那种兴奋的感染,几乎变得愉快活泼了。大理石一般生硬的神气也从她脸上消失了,她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自如、无拘无束了,她周身洋溢着青春的美丽。
有的时候,尽管她心事重重,可她也能带着高人一等的神气回答她们的提问,仿佛供认不讳: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真的有点令人嫉妒了。但是,她绝不像罗伯特·索斯[40]所说的那样,是“爱上了自己的堕落”,所以,她的幻想如同闪电一般,倏忽即逝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时的糊涂认识,她也会认识到方才那一阵骄傲是极其可怕的,于是,她又恢复了沉默寡言、无精打采的状态。
到了第二天凌晨,已经不再是星期天,而是星期一了,漂亮的衣裳收起来了,欢笑的客人也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她过去的床上醒了过来,周围是熟睡的小弟弟小妹妹,他们在轻轻地呼吸,这时,她是多么失望、多么沮丧啊!她返回家园的兴奋,以及她回家所引起的兴趣,全都荡然无存了,她所看到的,是一条她必须跋涉的漫长而坎坷的道路,没人帮助,绝少同情。想到这里,她的沮丧到了令人可怕的地步,她恨不得一下子钻到坟墓里去,远远地躲开人间。
过了好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敢于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抛头露面,上了教堂。她喜欢听别人歌唱(仅是歌唱而已),喜欢听古老的赞美诗,喜欢跟别人一起唱晨祷圣歌。这种对乐曲的天生爱好,是她从爱唱民歌的母亲那儿继承的,就连最简单的音乐,有时都能对她产生一种回肠荡气、沁人肺腑的力量。
一方面,由于自身的原因,她想竭力避人耳目,另一方面,她想躲开年轻人对她献殷勤,所以她趁教堂的钟还没敲响的时候,就动身上了教堂,并在楼下后排靠近存放杂物的地方找了一个座位,那个地方,除了老头子、老太婆,是没人去的,而且,在挖坑刨坟的工具之中,还竖着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在她前面的座位上一排一排地坐了下来,坐定之后,把额头下垂了近一分钟的时间,好像在祷告似的(其实并没有),然后坐直身子,四下张望。圣歌开始唱起来了,所选的恰好是她最爱听的,是一首由兰敦[41]谱曲的古老的双节圣歌,但她却不知道这首圣歌叫什么,虽然她很想知道。她觉得(她这种感觉很难用确切的文字表述出来),这位谱曲者的力量无比奇异,不亚于上帝,不然的话,他这会儿在坟墓里躺着的时候,怎么能引导着像她这样的一个姑娘跟着他一步一步地重新体验他首先独自体验过的情感呢?而且她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的为人。
做礼拜的时候,先前那些四下张望的人,又掉过头来张望,后来他们看到她坐在那里,就开始相互间低声议论起来。她知道他们会议论些什么,心中不免难过起来,觉得自己以后再也不会上教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