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2/15页)

“劳森今天的确灌了不少。”他说。

“如果喝点儿酒就那副德行,”另外一个说,“我就干脆戒了,从此滴酒不沾。”

谁会想到这可怜的家伙曾是个自成一体的浪漫人物?谁会想到他的人生包含着理论家所称的、达成悲剧效果所需的诸多可悲而可怖的必要因素呢?

随后的两三天里我再没见到他。

某个晚上,我正坐在旅店二楼的阳台上俯瞰街道,劳森走了过来,往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看起来很清醒,随口打了个招呼,我略显冷淡地应了一声之后,他笑了笑,用抱歉的语气说:

“那天我实在醉得昏天黑地。”

我没回答,因为没什么可说的。我远远拿开烟斗,徒然地指望这样做能驱走蚊子,一边看着当地人下班回家。他们走路步子很大,却很慢,小心而端庄,光脚板的柔和拍击声听来很是奇特。他们身材高大,体型优美,黑头发有卷有直,常常用莱檬染成白色,让他们看起来大相径庭。随后是所罗门岛上的一群合同工唱着歌经过这里。他们比萨摩亚人个子矮小,皮肤炭黑,毛茸茸的大脑袋上,头发染成了红色。时而有白人驾着轻便马车经过或进入旅店院子。礁湖里,两三条纵帆船在宁静的水面投下优雅的倒影。

“我不知道在这种地方除了喝个烂醉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我随口问道,不过是没话找话。

“这儿是挺漂亮……”

“漂亮”一词绝不足以描述这座岛屿难以想象的景色。我笑了起来,转过头看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忧郁,把我吓了一跳。那是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表情,尤其是眼中流露出巨大的悲剧性情感,我怎么也想不到他能够承受。然而,那表情稍纵即逝。他笑了,笑得很单纯,带着天真。微笑改变了他的面容,以至于我最初对他抱有的厌恶之情也动摇了。

“我刚来的那阵子,把这地方走了个遍。”他说。

接着是一阵沉默。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这里,现在又回来了。”他迟疑着,“我妻子想回来。她是在这儿出生的,你知道吧?”

“哦,是啊。”

他再次陷入沉默,又唐突地说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不知为何,他极力显出一副讨我喜欢的样子。他问我是否去过维利马,又开始谈论史蒂文森的书,随即话题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势头强劲,”他说,“真想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回答说——或许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表现得很高兴。谈起瓦格纳,劳森不是把他当成音乐家,而是当作一个平常人,说从他那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感满足。

“我觉得真该去一趟拜罗伊特那个地方,”他说,“可惜一直凑不够钱,没那个运气吧。当然,比起考文特花园还是差一些,那儿的灯光华丽,女人都盛装打扮,音乐更不用说。《女武神》的第一幕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束部分,简直绝了!”

这会儿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脸上也光彩熠熠,简直跟刚才判若两人。他那蜡黄瘦削的脸颊有了血色,我都忘了他的声音又粗哑又难听。在他的身上,甚至产生了某种吸引人的魅力。

“说实话,我真想今晚就回到伦敦。你知不知道帕玛街餐厅?我以前经常去那儿。皮卡迪利广场的商铺灯火一片,到处是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像流水一样无止无休,站在那儿都能看得出神。我也喜欢斯特兰德街。那首上帝跟查令十字街的诗是怎么写的来着?”

我吃了一惊。

“你是说汤普森写的那首吗?”我问。

我援引了一下。

这般悲伤之时,你已不会更加悲伤,

哭泣吧,那深重的痛苦之上,

照耀着雅各的天梯那繁忙往来的光芒,

横跨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旁。[1]

他微微叹息一声。

“我读过《天堂的猎犬》。那首诗美妙极了。”

“这是普遍的看法。”我嘟囔了一句。

“你在这儿遇不到读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是为了出风头。”

他脸上现出一种若有所思的神色,让我明白了他接近我的原因。我成了一种纽带,连接他所抱憾的世界、他再也无从听闻的生活。只因为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对我满心敬畏和羡慕。大概有五分钟他没说话,等他突然开口,那强烈的字眼把我吓了一跳。

“我受够了,”他说,“我真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呢?”我问。

他的脸色阴沉下来。

“我的肺有毛病,英国的冬天我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