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言:那一年 四
十天之中,李雪莲做了七件事。
一,洗澡。自生下孩子,只顾惦着杀秦玉河,李雪莲有俩月没洗澡了,自个儿都闻见自个儿身上溲了,如今大事已定,李雪莲便到镇上澡堂子洗了个澡。在热水池里足足泡了俩钟头,泡得满头大汗,身上也泡泛了,便躺到木床上,让人搓澡。镇上澡堂子洗澡五块,搓澡五块,过去洗澡,李雪莲都是自个儿搓,这回花了五块钱,让搓澡的搓了。搓澡的大嫂是个矮胖娘们,四川人,个头低矮,手掌却大,一掌下去,吃了一惊:
“这大泥卷子,好几年没见过了。”
李雪莲:
“大嫂,搓仔细点吧,我要办一件大事。”
搓澡的大嫂:
“啥大事,结婚呀?”
李雪莲:
“对,结婚。”
搓澡的大嫂端详李雪莲的肚子:
“看你这岁数,是二婚吧?”
李雪莲点头:
“对,是二婚。”
李雪莲细想,并没对搓澡的大嫂说假话,与秦玉河打官司,就是为了与他重新结婚,再离婚。从澡堂子出来,李雪莲觉得自个儿轻了几斤,步子也轻快了。从镇上穿过,被卖肉的老胡看到了。老胡看到李雪莲,像苍蝇见了血,正在用刀割肉,忙放下肉,连刀都忘了放,掂着刀追了上来:
“宝贝儿,别走哇,前几天你说要打秦玉河,咋就没音儿了呢?”
李雪莲:
“别着急呀,还没逮着他呢,他去了黑龙江。”
老胡盯住李雪莲看。李雪莲刚洗过澡,脸蛋红扑扑的,一头浓密的头发,绾起来顶在头顶,正往下滴水,生完孩子不久,奶是涨的,浑身上下,散着体香和奶香。老胡往前凑:
“亲人,要不咱还是先办事,再打人吧。”
李雪莲:
“还是按说好的,先打人,后办事。”
其实这时连人也不用打了。前几天要打人,还不是打人,是杀人,几天之后,李雪莲不打人了,也不杀人了,她要折腾人。但李雪莲不敢把实情告诉老胡,怕老胡急了。老胡急的却是另一方面:
“人老打不着,可把人憋死了。要不咱还是先办事,办了事,我敢去黑龙江把人杀了。”
打人都不用,更别说杀人了。李雪莲盯着老胡手中带血的刀:
“不能杀人。让你杀人是害你,杀了人,你不也得挨枪子吗?”
又抹了一下老胡的胸脯:
“老胡,咱不急啊,性急吃不了热豆腐。”
老胡捂着胸口在那里跳:
“你说得轻巧,再这么拖下去,我就被憋死了。”
指指自己的眼睛:
“你看,夜夜睡不着,眼里都是血丝。”
又说:
“再拖下去,我不杀秦玉河,也该杀别人了。”
李雪莲拍着老胡粗壮的肩膀,安慰老胡:
“咱不急老胡,仇不是不报,是时候不到,时候一到,一定要报。”
二,改发型。打发走老胡,李雪莲进了一间美发厅。李雪莲过去是马尾松,如今想把它剪掉,改成短发。折腾秦玉河,免不了与他再见面,李雪莲担心两人一说说戗了,再打起来。过去在一起时,两人就打过。长发易被人抓住,短发易于摆脱,摆脱后,转身一脚,踢住他的下裆。马尾松改成短发,李雪莲不认识镜中的自己了。不认识就对了,李雪莲不是过去的李雪莲了。
三,从美发厅出来,进了商店,花了九十五块钱,买了一身新衣裳。王公道说得对,这桩案子不简单,看似是一桩案子,其实是好几桩案子,拉开架势打官司,不知得花多长时间,与人打官司,就要常常见人,不能显得太邋遢,太邋遢,人不成个样子,更像被人甩了,去年的假离婚更说不清了。
四,花了四十五块钱,又买了一双运动鞋。高帮,双排十六个气眼,鞋带一拉紧,将脚裹得严严实实。左右端详,李雪莲很满意。折腾别人,也是折腾自己,与秦玉河折腾起来,免不了多走路。
五,卖猪。家里喂了一头老母猪,两口猪娃。李雪莲把它们全卖了。除了打官司需要钱,还因为打起官司,没人照看它们。人的事还没拎清楚,就先不说猪了。不过李雪莲没有把猪卖给镇上杀猪的老胡,卖给老胡,又怕节外生枝,把猪赶到另一镇上,卖给了在那里杀猪的老邓。
六,托付孩子。李雪莲坐乡村公共汽车,跑了五十里路,把两个月大的女儿,托付给中学同学孟兰芝。李雪莲本想把孩子托付给娘家弟弟李英勇,但上回让李英勇帮着杀人,李英勇逃到了山东,李雪莲看出这弟弟靠不住。李英勇遇事靠姐姐行,姐姐遇事靠李英勇不行。以后就谁也不靠谁了。上中学时,李雪莲和孟兰芝并不是好朋友。不但不是好朋友,是仇敌。因为俩人同时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男同学。后来这个男同学既没跟孟兰芝好,也没跟李雪莲好,跟比她们高两级的一个大姐好上了。李雪莲和孟兰芝相互哭诉起来,成了生死之交。李雪莲抱着孩子来到孟兰芝家。孟兰芝也刚生下一个孩子,胸中有奶,孩子托给她也方便。两人见面,付托孩子的前因后果就不用说了,因为李雪莲的事传得熟人都知道了。李雪莲只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