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书
Chapter 1 杜若微
对不起,又睡过头了。
哦,就是这些吗?需要我读出来么?你们从哪里找到了这个?好吧,不过这种文艺腔的东西,我很久没念过了。
你说,关于过去。好吧,我读。
录音打开了么,哦,那我再等一等。好了,那开始吧。
其实﹐他的模样已经有点模糊。记得是﹐他的眉毛浓重﹐眉宇却开朗。是心平气和的面相。
现在想来﹐我们的相处﹐其实波澜不兴。以至于﹐我好像是在回忆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两个人的。那时候﹐彼此都有要做的事情。而在他眼里﹐我是个孩子﹐或许现在仍然是。
谈不上分开﹐是自然地解体。两条铁轨﹐在一个空旷的地方交汇。但是又因为扳道工的尽职﹐猝然分开﹐各行其是。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这两个人﹐将来都是了不得的。其实是他理智﹐与我无关。我的主意﹐都是他拿的。
或许优柔寡断﹐也是他的从容。
后来﹐两个人各走各的。也都没什么了不得的作为。
后来﹐他结了婚。生了孩子。孩子的名字﹐是我起的﹐叫禾稼。因为生在十月﹐十月纳禾稼。
坐他的车﹐和一群熟人吃饭。一路上都是红灯。在一个街口﹐他把手伸过来﹐握一握﹐是鼓励的意思。其他﹐再没有什么。
认识的一帮人﹐老的老﹐出国的出国﹐结婚的结婚﹐当爹娘的当爹娘。曾经最光鲜的一个﹐却在醉酒后把自己弄残了。
后来去唱K﹐他唱《惑星》﹐唱得非常认真。在和自己较劲儿。
有人就跟我说﹐他还是放不下。
我说﹐我是拿不起。
过去了这么多年﹐想说不想说的﹐也都不说了。
收到他寄来的一本《阅微草堂笔记》。那是他喜欢的小说格式。记得有一个冬天﹐他给我读尼金斯基的回忆录。后来饿了﹐就出去吃火锅。吃的时候还带着﹐结果忘在火锅店了。他就编了后半个故事给我听。后来﹐是许多年后﹐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原来真相﹐比他讲给我听的﹐要平庸百倍。
这是他对生活的观念。没有大开大阖﹐也无所谓苦痛。过日子就是好的。
也许﹐我已经是让他意外的部分。不过﹐他还是当是最自然的出现﹐接受并善待。
他对我最大的教导﹐是这么一句话﹐别老问为什么。
好了,读完了。就这样。
嗯,是有点平淡。为什么没有细节?哦,别老问为什么。
Chapter 2 林牧生
你见过这只表?上回见面是什么时候?
对,两年前,在旧中银楼顶的China Club。那次之后,很多人没有再见到。如果不是陆西蒙要回布拉格,谁会在那里过平安夜。
你说钟小辉么?我吻了她。呵呵,我的确不记得了。如果有,大概是在天台上。中环的夜色太撩人。发布会后,她也消失了。嗯,是的,她卖掉了意大利版权,不过翻译得有些糟糕。
忘记Robinson吧。你大概难以想象,他已经四十五岁了。一个男人,应该在适当的年纪做适当的事。
好吧。我们可以开始了。
是的,那天我们在艺穗会附近分了手。我和陆西蒙从扶手梯拐下去。那是一条捷径。兰桂坊这时候人满为患。“九七”之后,这一带的酒吧大换血。以前常去的“Milk”,已变了“Dublin Jack”。风骚的菲律宾女歌手,自然不知所踪。西蒙张望了一下,说,今天来这里,真是老夫聊发少年狂。这已经不是我们的地方了。
一个男孩子,嘴里叼着一根烟,摇摇晃晃地走出来,看我们一眼。走到墙角里,旁若无人解开裤子方便。两个女孩跟出来,拉了他一下,他一回身,爆出很粗的粗口。
突然的欢呼声把他的声音淹没了。
西蒙说,或者我们应该去“苏荷”碰碰运气。
我说,还不是大同小异。就为了喝上一杯,走那么远。
说是这样说,我还是跟上了他。
人其实一样的多。外国人,中国人,不西不中的人。我们随着涌动的人潮,多少有些格格不入,像两个穿着周正的“耆英”[1]。这样一路走,因为与其他人身体的摩擦与汗液蒸腾,十分燥热。先前喝的红酒,也有些上头。不知怎么走上了石板街,人居然松快了些。我长舒了口气,回过头。发现西蒙不见了。
打他的手机,已经关机。我暗暗骂了一句。沮丧间酒也醒了,留在此地,已经无谓。但还是要走到半山,去搭出租车。这条石板路前所未有地长,到了尽头,大约又已过了十分钟。
在和云咸街交界的地方,我看到了熟悉的琥珀色灯光。
这是我曾经帮衬过的小餐厅。“Mrs.Jones”,得名于Billy Paul的名曲Me and Mrs.Jones。自然,餐厅的背景乐多半是爵士,和金绿色的街招相得益彰。记得招牌菜有意大利炖肉配薯仔粉团。母亲似乎很欣赏。味道好,价钱也算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