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亚,1980年代

  爸爸爱美国的理想。

  正是在美国生活,让他得了溃疡。

  我记得我们两个走过几条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丽莎白湖公园散步,看着男孩练习挥棒,女孩在游戏场的秋千上咯咯娇笑。爸爸会利用步行的机会,长篇大论对我灌输他的政治观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阿米尔,”他说,他伸出手指数着,“美国这个鲁莽的救世主,英国,还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会挥挥手,发出不屑的声音,“他们都像是饶舌的老太婆。”

  他关于以色列的说法惹恼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们指责他亲近犹太人,而这实际上就是反对伊斯兰。爸爸跟他们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这个,以色列干那个,”爸爸会模仿阿拉伯人的语气说,“那做些事情啊!行动啊!你们这些阿拉伯人,那么去帮巴勒斯坦啊!”

  他讨厌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齿的蠢货”。早在1980年,我们还在喀布尔,美国宣布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哇!哇!”爸爸充满厌恶地说,“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个捏软柿子的家伙居然只说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认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长了勃列日涅夫的气焰。“他不配掌管这个国家。这好像让一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小孩去驾驶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美国,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个强硬的汉子,一个会被看得起、会采取行动而非一筹莫展的人。罗纳德·里根就是这样的硬汉。当里根在电视现身,将俄国称为“邪恶帝国”,爸爸跑出去,买回一张照片:总统微笑着竖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来,挂在入门的墙上,将它钉在一张黑白的老照片右边,在那张照片里面,他系着领带,跟查希尔国王握手。我们在弗里蒙特的邻居多数是巴士司机、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济金生活的未婚妈妈,确切地说,全都是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蓝领工人。爸爸是我们那栋楼惟一的共和党员。

  但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还有,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水永远不够干净,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开头两年,我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语,但他对此不屑一顾。“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会这么咕哝。

  1983年春季的某个星期天,我走进一家出售平装旧书的小店,旁边是家印度电影院,往东是美国国家铁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说等我五分钟,他耸耸肩。他当时在弗里蒙特某个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横跨弗里蒙特大道,走进一家杂货便利店,店主是一对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们白发苍苍,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则换过髋骨。“他现在看起来像《无敌金刚》了,”她总是这么笑着对我说,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记得《无敌金刚》吗,阿米尔?”接着阮先生会学着李·梅杰斯,怒眉倒竖,以缓慢的动作假装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阅一本破旧的麦克·汉默[1]MikeHammer,美国作家迈克·斯毕兰(MikeSpillane1918~)创作的系列恐怖小说主角。[1]悬疑小说,这当头传来一声尖叫,还有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放下书,匆匆穿过马路。我发现阮先生夫妇在柜台后面,脸如死灰,紧贴墙壁,阮先生双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杂志架,一个装牛肉干的破罐子,爸爸脚下还有玻璃的碎片。

  原来爸爸买了橙子,身上却没有现金。他给阮先生开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证。“他想看我的证件,”爸爸用法尔西语咆哮,“快两年了,我在这里买这些该死的水果,把钱放进他的口袋,而这个狗杂碎居然要看我的证件!”

  “爸爸,这又不是针对你。”我说,朝阮氏夫妇挤出微笑,“他们理应查看证件的。”

  “我不欢迎你在这里,”阮先生说,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后转向我,“你是个很好的年轻人,但是你爸爸,他是个疯子。这里再也不欢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