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徐志摩,1896年出生于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商家庭,原名章,初字森,小名又申,志摩是诗人赴美留学前另取的名字。尽管徐志摩本人认为“徐氏固商贾之家,没有读书人”(1926年10月8日家书),但是据陈从周先生考证,徐氏家族从周朝到现在,代有名人,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更是一位著名的实业家和开明绅士,曾长期担任硖石镇商会的会长,在当地颇具影响力。徐父十分重视对志摩的教育,曾聘请郑孝胥教习志摩书法,徐志摩在北大读书期间,徐父又以一千大洋的贽礼,让其拜在梁启超门下,这些无疑对徐志摩日后的成长有重要影响。
1918年8月徐志摩开始了为期四年的赴欧美留学的历程,先是在美国克拉克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紧接着又攻读哥伦比亚大学的政治学硕士学位,1920年10月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在伦敦期间结识林长民、林徽因父女,并陷入对林徽因的爱恋中,次年在狄更生的推荐下以特别生的资格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这段留学经历对于徐志摩人生道路的选择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伦敦剑桥的时光尤其让诗人有一种割舍不断的情结,他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儿自到伦敦以来,顿觉性灵益发开展,求学兴味益浓,庶几有成,其在此乎?儿尤喜与英国名士交接,得益倍蓰,真所谓学不完的聪明。”这些“名士”包括威尔斯、罗素、哈代、曼斯菲尔德、狄更生等人,正是受到他们的影响,加上康桥给予诗人的灵感,以及对林徽因的恋情等诸种因素,诗人的创作欲望喷薄而出,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1922年8月徐志摩在博士未毕业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回国,个中原因众说纷纭,可知的是诗人归国后主要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参与梁启超“文艺复兴”事宜,二是去看望林徽因。可惜的是林徽因此时已与梁思成确定恋爱关系,徐志摩却无所顾忌地去梁林约会的地方找林徽因,去的次数多了,不免引起梁思成的反感,梁思成于是在门上贴一张纸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一时传为笑谈。
归国初期的徐志摩不了解国内文坛状况,加上秉性率直,因此写文章得罪了不少文人,但也正是这些争议或非议,令他声名鹊起。1923年,徐志摩、胡适等以聚餐形式建立了“新月社”,从而翻开中国诗歌发展史新的一页,极大地促进了新诗的发展。一直到1926年10月徐志摩与陆小曼成婚离京南下,这段时间是新月社的鼎盛时期。婚后的徐志摩迫于经济压力等原因,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光华大学和东吴大学的教授。
1931年11月19日8时徐志摩乘济南号飞机从南京起飞,北行飞抵济南附近党家庄上空触山,机毁遇难。诗人的一生极其短暂却绚烂传奇,他用生命实践着他的诗,而后人却只能由他的诗来实现他未完成的生命。
不到十年的创作生涯,徐志摩留给后人四本诗集:《志摩的诗》(1925年出版),《翡冷翠的一夜》(1927年出版),《猛虎集》(1931年出版),《云游》(陈梦家编,1932年出版)。诗人曾说他的一生大抵都有一个情感的线索可以找寻,其实他的诗也同样循着这条情感的轨迹前行。胡适在《追忆志摩》中指出:“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新月》四卷一期《志摩纪念号》)对这三种精神的向往和追求构成了徐志摩诗歌的主要内容。天性浪漫的诗人在爱情面前神魂颠倒,在诗歌中更是写出了他对真挚爱情的渴望和执著。《雪花的快乐》用欢快的调子唱出了对爱情的神往,《翡冷翠的一夜》则用拟人手法表现了对“容不得恋爱”的世界的控诉。对自由的追求贯穿在诗人所有的诗歌中,他渴望得到爱情的自由、理想的自由、社会的自由。《为要寻一个明星》,“明星”也就是诗人心目中的理想,主人公虽然骑的是一匹瞎马,虽然自己面对的是黑夜、荒野,但他仍义无反顾地冲过去,直到“荒野里倒著一只牲口”,“黑夜里躺著一具尸首”,直到“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他仍坚持着他的理想。
对美的追求更多地体现在诗歌的形式上,作为新格律诗的倡导者与实践者,徐志摩的诗歌表现出了鲜明的形式美感特征,具体表现在:第一,结构的完美统一。《再别康桥》是一个代表,全诗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严守二四押韵的韵式,节奏优美而又契合诗人的情感起伏,从而产生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第二,意象的复叠美。诗人往往会重复使用同一意象,如《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一诗,每一节都在重复不知道“是在那个方向吹”的风这一意象,在回环往复的重叠之中,营造了一种迷茫的气氛,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三,语言的优美。他的语言新颖自然,平易优美,既无半文半白的语句,也少有食欧不化的痕迹,还能运用一些浅显的口语模拟声态,为现代汉诗的语言探索注入了新的活力,如《残诗》有意识地使用北京话里的口语,这些口语在徐志摩的提炼下显得“珠圆玉润”,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