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者序

本书是首次用英语对一位作家的诗歌进行系统的展示,这位作家早在五十年前就以他的诗在祖国赢得了最初的名声,但他在当今所受到的广泛好评却停留在他的散文这一小部分上。迄今为止,在英格兰和美国,我们所了解的还仅仅是扑朔迷离的小说和明澈的随笔的博尔赫斯,才华横溢的健谈者博尔赫斯,被摹仿的博尔赫斯,英美的博尔赫斯。当然,博尔赫斯只有一个,也没有人会否认那个给他的所有作品注入活力的中心幻象是一个诗意的幻象,但有了一本包容完全的诗选可用,我们才得以拥有完整的博尔赫斯。在本书中我们甚至可以首次了解到博尔赫斯的本质。

作为南美洲也是全世界最好的诗人之一的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的诗歌无需特别的解说。对于那些希望知道一点传记性背景的人,只需在这里指出作者在1899年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幼时在一位英国外祖母身边学习英语,又在他那位热爱英格兰上世纪伟大诗人的父亲的影响下接触了英语诗歌。博尔赫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受教于日内瓦,在那里发现了惠特曼和德国表现主义者,开始写作法语和英语诗。之后,在西班牙,他于1919年发表了他的第一首诗,与一个叫做“极端主义”的意象主义流派过从甚密,并在返回布宜诺斯艾利斯后自己付印了第一本书。关于他的早期生涯与最初的写作,重复博尔赫斯在他的简短自传中已经向我们讲述过的任何更多的细节将是多此一举。(那篇未在此处刊出的文章不仅是一篇完美的博尔赫斯介绍,将他的毕生事业嵌入了一个框架,而且也成为本书的一篇理想的补充材料。)至于别的,博尔赫斯本人对他自己的诗歌提出了最为宝贵的洞见;鉴于这一点,在本选集末收录了他的十篇序言,还有一批充足的注解,给读者提供了有益的历史与传记资料。

作为一个诗人,博尔赫斯多年来致力于使他的写作愈来愈明晰、质朴和直率。研究一下他通过一本又一本诗集对早期诗作进行的修订,就能看出一种对巴罗克装饰的清除,一种对使用自然词语和平凡语言的更大的关心。甚至连他对比喻的观念也已转到了这个方向。“年轻时,”博尔赫斯说,“我总是寻找新的比喻;后来我发现真正好的比喻总是一样的。”于是着重点就从幼稚、累人、仅仅显示聪明的创新(把一辆电车看成一个人肩扛着枪)转向了强调熟悉而自然的契合,诸如梦幻-生命,睡眠-死亡,河水与时间之流——正如博尔赫斯一针见血地道出的那样,是一种向着明达的转变。博尔赫斯断言他首先是一个读者,其次才是一个作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真实的,因为他像一位细心读书的人那样不懈地主张那些过时却泰然自若的品质,诸如耐读、愉悦、娱乐,它反过来又要求他体内的作者在他自己的著作中补充这同一种毫无学究气的清新的美德。所有这些因素的总和,我发现,就是一位二十世纪诗人的可爱的抱负。

现在我要介绍一下这本选集。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在1967年进入了我的意识。我住的地方在波士顿以北约一小时的路程,我被要求编辑一本双语对照的拉丁美洲诗选。在第一次阅读博尔赫斯以便挑选他最好的半打书页时,我很快发现我欣赏好几首诗,但最令我感动的是题为“埃尔维拉·德·阿尔维阿尔”的一首,因为在它的诗行背后——即使是通过一篇无力的译文——有什么东西立即将我与博尔赫斯的人格联系在一起了。我没法更无知了,我走向博尔赫斯不是通过那些

著名的短篇小说,而是通过那些(在当时)尚被忽视的诗篇。为了更多地了解这个诗人和这个人,我接着阅读了《巴黎评论》上罗纳德·克里斯特聪明的博尔赫斯访问记。这位作家在那些书页上跃跃欲出,充满活力——但却又谦逊,可爱,奇怪地抹去自身。我认出了写下“埃尔维拉·德·阿尔维阿尔”的同一个博尔赫斯。到那时,我读过的所有译作都有了苍白之感;以如此的闪光和机智说话的人所写下的,必定远胜于他的译文所显示的。(他本人的英语,我后来发现,胜过了他的大多数译本的英语。)对原文的研读是必不可少的,而有一天在剑桥购买它们时,我偶然得知博尔赫斯在那个时候,以及那一年,正在哈佛担任查尔斯·艾略特·诺顿诗歌教授。抓住了这个机会,我当即写信给他,建议为他的诗歌出一本英语选集,他回信请我去访问他一次。那次在1967年12月初进行的造访,一直没有结束。博尔赫斯和我意气相投,我们乐于进行这工作,而且那也正是接触的好时候。当时博尔赫斯正遭受着一场不愉快的私生活,它迫使他陷入了奇特的孤独。我正巧在无意中填补了那些令他如此害怕的漫长空虚的星期天,把他会尽心去做的那种工作交给他(这反过来也为他提供了急需的自我辩解),并且把他绝望地需求的倾听之耳借给他。略含讽刺意味的是,在三星期或一个月的短暂时间里,我成了最后发现博尔赫斯而又最早与他合作的美国人,那是一连串幸运的事件,并且变得越来越幸运起来。我们的计划得到了捐助,我们被要求在纽约组织一次博尔赫斯朗读会,而各种杂志也开始注目于我们的进展情况。翌年四月,我们分手前,博尔赫斯邀请我去布宜诺斯艾利斯,而且委托我全权掌握他所有的英译出版事宜。六个月以后我与他重聚,在最近的两年半里我一直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博尔赫斯和我在那里把他的十二本书译成英语。起初仅稍胜于随便初读的事情,变成了一场友谊,一种信任,一段完整的经历。“我喜欢你的是,迪·乔瓦尼,”在我们初逢大约一年以后,博尔赫斯在我到达布宜诺斯艾利斯时告诉我说,“在哈佛那里惟有你严肃地把我当做一个诗人。”“但我看到你是一个诗人,博尔赫斯。”“是的,”他说,“我看到自己是一个诗人——那是你我之间的纽带。”自传就讲到这里,命运之手就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