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的人(第6/6页)
他站起来,夕阳把他巨大的影子压在陈恳身上。我这个朋友生得十分高大威武,很会打架。
“我问你呢,”他压着嗓子说,“这是你的狗吗?”
陈恳也站了起来,把火腿肠一扔,在裤子上蹭了蹭手心的汗,有点慌,没说出话来。
“这狗我认识。”兽医说,“这是我们村一个画家的狗。我给它做过手术,肚子上还有刀口。”
说着他蹲下身,冲狗肚子一推,狗应声而倒,四脚朝天,露出肚皮来。上面果然有一道很长的刀疤。
陈恳一看,颓然坐倒。此刻,他已经忘了什么狗和主人重逢的画面了。他想起的是另一组画面,里面有个侦探,还有几个笨警察,在侦探的帮助下,经过缜密的推理,刚刚识破了凶手,那个凶手就是自己。凶手坐倒在地,低下头,开始一段烦人的自白。这段自白通常以“十年前”开头,以“所以,我就杀了他”结束。具体到陈恳的场合,内容自然有些不同。比如,他会说:
“所以,只有经历过那种重逢的人,才能体会到那是一种多么触动灵魂的场面!啊,只要经过一次就会上瘾的,所有人都会的。现在我带走了他的狗,养上几天就会还给他。他正急得冒烟哩!狗突然就被送回来了。肯定高兴坏了!一定会跟狗抱头痛哭的。末了,还要好好谢我一番。只要我不说,谁也不知道狗是我带走的。
“客观上讲,这对于那个画家来说,难道不是莫大的快乐吗?而他最终实际上没有任何损失。至于爪子骨折的事情,我可以讲,也可以不讲。这是个意外。
“你有没有在电影里看到过那种家族式的血腥屠杀,或是火灾、地震一样的大灾难后,一家人中幸存的几个人重逢时喜极而泣的画面?你能说他们不高兴吗?当然不能!但你又不能说屠杀和灾难是好的。人们不会为了屠杀和灾难高兴,但却能为幸存和重逢感到无比地幸福,这种幸福,不经历灾难,是永远体会不到的。多么宝贵啊!而我,却可以带给他们这种幸福,并且没有任何损害和风险。这样做有什么错!”
这里面的逻辑十分混乱,道理讲得也似是而非,但如果对象是个粗线条的浑人,还是有可能上当的。可是我这位朋友是粗线条的极致。陈恳刚刚开了个头:“十年前啊……”他就竖起手掌,摇了摇,说道:“停!不想听。”说完抱起伤狗,一手插着兜转身走了。
陈恳被晾在那儿,走又走不得,因为从四面八方,渐渐围拢上很多狗来,把他挤在垓心。这些狗全都系着黑领巾,像黑社会团伙一样,看起来很不好惹。陈恳急了,大叫道:“妈呀,这些狗是干吗的啊!”
兽医也不回头,抽出兜里的手摆了摆,说道:
“是你的新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