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账户上还剩五万八,老汉的全部积蓄加起来,估计也不会超过这个数。姐姐本来有点钱,但八月份刚买了一套房子,剩下的钱连装修都搞不起。我这两天一想起钱的事就恨不能拿头撞墙,五脏六腑全像着了火,吃饭没味道,睡觉做恶梦,尿黄得像鲜榨橙汁,今天早上醒来,发现嘴里起了一个牛大的水泡,刷牙时不小心捅破了,疼得我满地乱跳。
总公司的门律师已经到了成都,昨天晚上跟我通了个电话,说刘总指示他,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钱追回来,让我不要心存侥幸,“就算你跑了,你的担保人也跑不掉。”我把牙花子都咬破了,恨不能从电话里伸出手去,一把掐断他鸭子般的喉咙。他说的担保人就是我爸,刚进公司时,老汉为我签了一份《担保合同》:我推荐某人到贵公司入职,并负责赔偿他给贵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姐夫说这简直就是诛连九族。老汉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跟门律师通完电话后,我拖着两条重若泰山的腿回家,一进门就看见老两口蹲在我房里,敲敲打打地修我的床,老太太还让我马上搬回来住,“看你瘦的,肯定在外面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我心里立马像堵了块大石头,鼻子里像灌了醋,本来想好了要跟他们坦白的,但此情此景,认罪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吃饭时爸爸问我工作的事情怎么样,我慌得筷子都捏不住,连声说挺好的挺好的,心里羞愧难当,真想一头从窗上扎下去。
我跟周卫东商量,他一个劲儿地安慰我,说公司纯粹是虚张声势,你这事最多算是民事纠纷,根本扯不上什么刑事责任,“怕个棰子怕?”但我心里还是没底。我亲眼见过王大头是怎么办案的,成都英岛公司的老总就因为进了几箱假烟,被他们搞得人不人鬼不鬼,连罚带打,最后倾家荡产。王大头自己都承认:只要进了看守所,有理你也说不清,这社会根本就没有什么罪或者非罪,只有幸运或者不幸,“你永远无法为自己辩护。”更何况我的欠款是结结实实摆在桌面上的。公司如果真是铁了心要弄我,只要甩个几万块给警察,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李良出事后,我和王大头一直没有联系过。恐怕他自己也明白,不把那件事解释清楚,不光是我,连李良都不会再当他是朋友。李良表面温和,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怀疑主义者,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包括我,他最好的朋友。十年了,交往越久,我感觉离他越远,这说明我从来没有真正地走进他的生活,他的心。
这也是我不敢向他开口的原因。我和叶梅的奸情败露后,他对我的态度一直都很奇怪,若即若离的,有时看着很亲热,有时又冷若冰霜。前几天我让我妈做了一盆当归炖土鸡,亲自用保温饭盒给他送去,说让他补补身体,他当着我的面说得千好万好,很感激的样子;但过了几天我再去他家,却发现那个饭盒冷冷地躺在厨房的角落里,上有菜汤下有饭粒,里面的鸡却一口没动,我看着自己的一片心意长满了绿毛,心里很不舒服,质问他为什么不吃,话刚出口就后悔了,我忽然明白了李良的意思:他不愿意接受我的任何恩惠。这种矫情的姿态让我又愤怒又伤心,还有点无端的怜悯。
我不知道如果我开口借钱,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但对我来说,与其被李良拒绝,被他鄙视、嘲笑,不如我去坐牢,那样看起来倒还像条真正的汉子,或者说,至少没有违反我们年轻时立下的原则。大二那年,文学社的报纸《或者》创刊发行,在高校圈子里引起极大轰动。李良在发刊词中宣称:“我们绝不沉沦。我们只选择两种死亡:辉煌,或者壮烈。”这句话诞生于一个夏夜的卧谈会,被老大称为“里氏七点八级的牛×”,程度相当于一九七六年的唐山大地震。
钱的事快把我逼疯了。前天回家时,看见楼下有一辆黑色的广州本田,后车窗没有关好,露着两寸宽的缝隙。那是半夜两点钟,街上寂静无人,我左右环顾,心跳得差点从嗓子眼蹦出来,在大约一分钟的时间里,我至少问了自己二十次:干,还是不干?修理厂的李师父对这种车很有研究,我跟他学了一下,只要一根长铁丝就能撬开,出手也方便,给梁大刚就行,应该不低于八万元吧。我正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忽然听到值夜的老头咳嗽着蹒跚而来,我一下被惊醒了,头上汗水涔涔而下,心里咚咚乱响,想我他妈的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就成了贼。
其他的办法我也想过,抢银行、砸金店、拦路抢劫,或者潜回公司点一把火,把所有的账目烧得干干净净,让他们有屁都没处放。最偏激的时候甚至想买一把杀猪刀,把董胖子、刘三和老赖都做了,然后亡命天涯。冷静下来就知道这些办法全行不通。我了解自己,我从来就不具备那种果敢杀伐的素质,我真的能置一切于不顾,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么?我做不到。在这一点上,李良给我的评价十分中肯,他说:爱钱的困于钱,好色的困于色,“你太爱你自己,所以会被自己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