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第3/3页)
张斐道:“我认为如果有先后之分,那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但问题就是二者是并存关系,分不出先后的。
而我之前就说了,不管是法家之法,还是儒家之法,都是君主大臣治理国家的方法,为的是国家利益,也代表着君主利益,而法制之法是在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为得是个人利益。
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这一点在税收上面体现的非常明显。
税收多少,就直接体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时候税收少了,国家亡了,但有时候,税收多了,国家也亡了。”
这一说到税收,大家都是豁然开朗,瞬间明白过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张斐又继续言道:“如今是儒家之法占主导,法制之法辅之,一旦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争,问题就都集中在君主与大臣身上,讨论谁给谁让步。
遇到明君,就能处理好这问题,国家也必然强盛,可一旦遇到昏君,那就彻底完了。唐玄宗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果法制之法占主导,那么就可以死守这条底线,遇到明君,可以一飞冲天,但即便遇到昏君,也不会立刻就国破家亡,可以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赵顼不禁道:“如此比较,显然法制之法更优。”
张斐点点头道:“理论上这么说是没错的,但是儒家之法可以对法制之法进行让步,君主可以轻徭薄赋,很轻松就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法制之法是很难向儒家之法让步的,因为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权益的共识,不是某个人说了算。
一旦国家受到威胁,可没有一个人愿意多交一文钱税,那该怎么办?最终可能就是玉石俱焚,国破家亡。”
赵顼又困惑了,“如此说来,根本就做不到这法制之法。”
“能,但是很难。”张斐道:“其实在我朝之前,几乎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但是我朝是有可能实现的。”
赵顼忙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就是我朝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只要法制之法能够达到祖宗之法的要求,基本上就可以实现。”
大家腰板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直,冒出那么一丝丝骄傲。
赵顼也惊讶道:“是吗?”
祖宗之法不是维护皇权的吗?
张斐点点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这可是一条很高的标准,因为其中有一个预防思想,就是说任何事情,你都得先考虑周全。那么应用到法制之法上面,就得设想到,当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做出特殊应对,包括,遇到什么新得问题,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增添条例。
儒家之法是遇到问题后,再去想办法解决,而法制之法,是要在之前就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每一条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
如今的法制之法,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如果现在就让法制之法占主导,肯定完了,因为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断地完善,当然。”
张斐目光扫过学生们的脸,“我指得可不是这些自以为是,却又十分愚蠢的家伙。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们学习律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