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刘馥见了要让贤

身为太守,当着满街百姓的面亲自出来迎接就可以看出对曹冲的重视了。

大春很想知道他这份重视是处于哪方面的原因:前世的曹操旧臣?这可能性极大。毕竟这一世的刘馥开局很尴尬,合肥孤城啊!中间被袁术截断了,联系不上曹操了啊。

同样类似尴尬的还有陈仓太守郝昭,郝昭本来是曹魏第三代皇帝的臣子,结果这一世他的开局陈仓是左马腾右董卓!也是一座孤城。

大春可以想象,一旦这个仙魔世界的群雄正式开战,这些尴尬的孤城肯定是第一个被攻打的目标。

双方见礼完毕,刘馥正式邀请:“请曹大人往驿馆一叙。”

“请。”

一行人进入驿馆,相比于寿春的豪华大酒楼,这就显得相当的简单了。

刘馥也有点不好意思:“见笑了,这也算是本城最好的招待了。”

曹冲赞道:“刘大人勤俭之风,足已为全城表率。”

刘馥感慨道:“今早我收到寿春发送过来的快马驿报了,惊的我一头大汗啊!袁公向来桀骜,他有此意不足为奇,倒是曹大人却让我非常意外,能说说这是为何?”

曹冲答道:“洛阳妖魔挟天子以另不臣,群臣莫不敢言。袁公无惧妖魔伎俩,敢为天下发声。同时袁公自知声名不佳,也无惧天下流言。曹冲非常佩服,也无惧袁公声名不佳和天下流言,并愿助其一臂之力。”

刘馥惊异道:“原来如此!曹大人笔枪文胆,写出了我敢怒不敢言之事,我也非常佩服!那么袁公有何事相谈?”

曹冲有点不怎么好开口:“袁公想和太守大人合作……”

刘馥摇头一叹:“无论是通商还是通航还是优惠,刘馥都很合作啊!以袁公志向,不会是合作那么简单吧?”

曹冲有点尴尬:“是……”

大春也是听的难受。毕竟袁术的原话就是“合肥不能为我所用……”,这摆平是让曹冲过来劝降?换成个脸皮厚点的倒是好开口,但曹冲似乎还是新嫩。

周不疑身为幕僚是必须脸厚的:“刘大人,袁公的脾气和想法你是知道的。”

刘馥淡淡一笑:“我交出印绶,直接把合肥送出去?”

场面瞬间尴尬了!没错,这就是袁术的意思。

下面大概就是“恕难从命”“请回”“欺人太甚”或是直接掀桌子?

刘馥拍拍手,还真就有侍从端出一盘方盒子包裹。

众人难以置信,他是一来就带着印绶?这是早就准备好要送?

刘馥恭恭敬敬的将印绶捧到曹冲面前:“那刘馥就将扬州刺史的印绶交给曹冲大人,但前提是,曹冲大人务必镇守合肥,袁术不得调任!”

众人惊了,是来真的!?

曹冲难以置信:“刘大人,您这是?”

刘馥感叹道:“不然呢?投降袁术?我是不甘心!不投降?袁术视我眼中钉!他不动兵则已,一动兵必定兵锋合肥!寿春打合肥可是朝发夕至,不用考虑后勤线长的问题,那时又是兵灾人祸百姓涂炭!那我就想出一个两全之法,直接送给曹冲大人了!曹冲大人是袁术的下级,袁术还有什么话可说?”

卧槽!!大春简直了!这刘馥是脱离了权欲的境界啊!只是这让大春有点纠结不舍,这就意味着曹冲就会守在合肥了,不能在陪自己出去浪了?那就损失大了,感觉他的名气魅力简直一路平推,吕范见了不闭门,袁术见了要封官,刘馥见了要让贤……

曹冲依旧难以置信:“刘大人,这可是一州之印,一郡之地,岂能儿戏?”

刘馥淡淡一笑:“这印可是当初曹公送我,让我匹马上任的,听起来更儿戏啊!更何况前有陶谦送徐州又有刘表送荆州,有什么不能送呢?我是觉得曹冲大人年少有为前途无量,送你更好。”

曹冲急忙推辞:“还是使不得啊!”

刘馥笑着强塞:“怎么?敢写文书批评皇帝,就不敢自领一个太守当当?其实这是刺史印,比太守大多了。”

的确大多了,高官和市长的区别!至于“自领”也算是三国时期“朝纲混乱”的特色,外面的大佬想当个什么官,直接给自己封了。比如刘备“自领益州牧”,“自领汉中王”。当然,自领是脸皮厚才做的事情。

正常情况就是“互表”,一些有级别的大佬就能“表”别人,也就是给别人封官。刘备就给袁绍的儿子袁谭表了个官,所以袁绍很领刘备的情。刘备入川遇到刘璋时,两人都是有资格“表”人的大佬,就互相哥俩好脸皮厚到极致的“互表封官”,然后向朝廷方向烧申请书,连派人去送信都免了。

大春也看出曹冲的难处,自领了个太守,袁术信的过吗?

先前信的过,是因为曹冲只想当个游玩的官,袁术还可以利用一下曹冲的名气和身份碰碰运气,反正只有好处没有威胁。现在直接就是重镇太守了啊!这是西边一个曹操,南边一个曹冲,袁术是不是心堵的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