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法庭陈述,二次休庭!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林友平望着席面上的材料,敲响了法槌:
“现诉讼方和检方都已经陈述完各自的辩护意见。”
“那么现进行最后一项,法庭陈述。”
审判长林友平看向检方席位:“现由检方进行陈述。”
庭审进行到最后一环。
吕伟同样知道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了,法庭陈述完,就没有了任何的辩护空间了。
到时候……
审判长可能会当庭宣判结果了!
吕伟望着摆放在桌面上的材料,现在已经判定齐丰不是故意伤害,可以说他已经败诉了。
但是……
防卫过当也是分量刑轻重和处罚的!
深吸了一口气,吕伟望着诉讼材料缓缓开口:“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齐丰的防卫过当,造成了两人死亡,并且在对方已经失去了行为能力,继续造成一定的伤害,导致对方死亡,可以说是远远的超过了防卫行为的限度。”
“法律追求人人平等,生命权平等。”
“生命权为第一优先权。”
“齐丰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不仅仅造成了两条生命的消亡,而且对于两个家庭也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伤害。”
“对于这种情况,我方认为应当考虑其量刑是否合适,应当从重严判,对于两名失去生命的逝者和其家属给出一个可以接受的处罚。”
目前来看。
既然不能够判定齐丰故意伤害,那么就需要通过陈述,尽量加大量刑。
这也是吕伟最后能做的了。
吕伟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咚!
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检方已经陈述完毕,现在请诉讼方进行法庭陈述。”
嘶。
最关键的点来了。
苏白早就做好了准备,正等待着这一刻,他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数张材料,缓缓开口:
“我方进行法庭陈述如下:”
“对于齐丰一案,不应该只从齐丰造成的结果来看,还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以及所处的环境等因素进行出发。”
“对于庭审的结果判定,要确保司法裁判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要符合社会公平公正的观念!”
“公平公正指的不是结果,而是通过防卫的整个过程来看。”
“我国法律对于防卫的中止,是否有继续侵害能力判定的太过于笼统,不利于大众对于法律正义的认同。”
“齐丰一案,受到大众关注的原因就在这一点,不符合大众对于法律正义的预期!”
“审判长,我想对此插入一些其他相关内容。”
苏白开口。
林友平敲响了法锤:“同意。”
“好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在针对齐丰一案互联网短视频全网播放量,高达数亿,其中近期有一个超高播放量,所转载的视频中,评论区下面有一则高达十万余赞的留言,是这样讲的:”
“对于齐丰这个案子,我们关注度这么高的原因,究其原因是因为齐丰代表的是我们大众的心理。
谁希望自己受到欺负的时候不能反击?
反击被判定互殴或者是故意伤害的话,那么我们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自己被欺负,被欺负完再拿起法律的武器吗?
迟来的正义,还是我们想要的正义吗?”
“这段话里面表述的虽然有一定的问题,可是它代表的是我们大众的呼声!代表的是大众的共鸣!”
“法律的正义不应该倾向于施暴方!”
“根据我国对于正当防卫的判定,在此过程中,受害方很难去判别施暴方到底有没有继续侵害的能力!”
“对于这个裁定,很难进行判定!”
“如果说,施暴方对于被害者的侵害,在被害者进行反击的时候,施暴方意识到了被害者会对自己有伤害,故意停止侵犯,在被害方选择停止时,施暴方再次对于被害方进行侵害,这个难道不是对被害者伤害行为的加重吗?”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定,应当从所处的环境去进行思考,齐丰在当时的环境下,所处的环境就是一个正当防卫的环境。”
“生命权为第一优先权,不能也不应该建立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如果站在他人合法权益基础上的话,那么他人的合法权益怎么样才能受到保护!”
“借用网友的评论,站在他人合法权益上的权益算是正当权益嘛?”
“审判长,我方的陈述完毕。”
苏白陈述完毕,抬头看向审判台。
审判台上,林友平听完苏白的表述以后,微微皱眉,沉默了数秒:“诉讼方,有关于你方所表述的视频评论,有证据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