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贩卖“假药”,真救人!

这个案子的相关案情,苏白整体的浏览了一遍。

说是卖假药……

怎么说呢,按照法律对于假药的定义。

是依照《药品管理法》中,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规定成份。

或者出售严重不符合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药物。

出售未经许可经营的药品等。

这些都属于对于假药的定义。

说白了……

就是有没有拿到经营许可的药品。

拿到了就属于正规的销售药品,没有拿到就属于违禁的假药。

李雪珍发过来的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的确是在卖“假药”。

因为其所销售的药品不符合国家规定以及未经许可认证。

可是……

针对整个案件的描述来看,这“假药”可不是害人药。

先不分析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从当事人在一审的陈述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

当事人作为病人,从国外引进私药。

完全是因为私药在针对病情有着很好的缓解作用,而且价格低廉。

出于好心,为同为病友的人员进行代为购买。

这种假药,并不害人,而是救人。

苏白上网查了一下,有关于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药品信息。

以及在卷宗中描述当事人代购的过程和这种病的情况。

案件当事人林勇,身患慢性白血病,需要服用一种特效药。

这种特效药在国内单瓶的价格高达两万余元。

私药的价格仅在2000一瓶左右。

价格相差十倍。

但是在药效方面没有什么太明显的差别。

正版特效药能够压制住病情的恶化,但是私药盗版药,同样能压制住病情。

一瓶药大概只能维持一个月的服用时间。

也就是说,想要以吃药压制病情,正版特效药一年要花费20多万元。

20万元的医药费用,这根本不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

一开始,由于林勇是做外贸生意的,有时候会到国外进口一些东西。

在了解到国外有这种盗版药,自己在服用后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后。

和自己的病友,进行了介绍。

病友想要让其进行代购,林勇也答应了下来。

各大医院都有这种慢性病群,渐渐的随着时间的发展。

不少人都知道,林勇做外贸生意可以进出国外购买这种药品。

于是也找上了同为病人患者的林勇,想要请求林勇能够帮他们代购一下。

林勇作为病人也非常清楚这些病友们的情况。

两万一瓶的药根本吃不起。

于是答应了下来。

不过……在这种私药大规模传播泛滥代购的情况下。

正版药的销售额大量减少,引起了当地销售部门的注意。

并且进行了暗访。

在得知了有人销售私药后,当即报警立案,将代购销售人员林勇抓捕起来。

剩下的就简单了。

证据充足,犯罪事实清楚,立案执法人员将其移交给检方部门,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这就是这个案子的相关情况,和整个流程。

苏白在看完后,轻呼口气。

从判决和法律的定义角度来讲,林勇的确涉及到了销售假药,有着犯罪行为。

可是从另一边讲,他的主观是出于对于病友们的帮助和好心,进行代购。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比较矛盾。

在社会的舆论当中,影响力相对来说也比较大。

不过……既然这个案子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这里。

这个案子肯定是要接的。

在苏白刚了解完整个案件,小兔子头像那边,继续在跳动。

“苏律师……案件信息内容看完了吗?”

“可以接吗?”

苏白回复:“这个案子可以接。”

“不过这个案子你是从哪找的?”

大约过了一两分,李雪珍才回复:“苏律师……”

“其实是我也创办了一个短视频账号,名字就叫苏律师的小助理小李律师……”

“经常会发短视频,让大家有什么比较不错的案子关注艾特我一下。”

“这个案子是我在我短视频账号里面看到艾特次数比较多的。”

“然后我就想办法找到了当事人询问能不能代理他们的二审案件。”

“得到同意以后。”

“然后让他们发了一下案件的详细信息。”

还有一个短视频账号,名字叫小助理小李律师?

苏白在短视频中搜索了一下账号,简介上写的很清楚。

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苏白律师小跟班。

粉丝量已经将近30万。

啧啧……

这小李在偷偷的发展自己的业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