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自行车盗窃案(上)(第2/2页)

柳鹏程大概算了一下,从停车的位置走到家属楼,就算五分钟。寻找作案目标,开车锁三分钟,骑回去,两分钟。偷一台车就得十分钟,矿务局疗养院一共丢了四台车,就光这一家,作案时间前后加起来就得四十分钟。

而且,矿务局疗养院是两个院子,而家属院是比较小的那个。大多数疗养院只有一个大院子,而且家属区肯定在院子最里面,这个原因很简单,你是疗养院,不是花园小区,肯定要把疗养区摆在外边,不可能让人一进院子先看到的是生活区啊。

也就是说,矿务局疗养院还是非常“省时间”的。按照一台自行车十分钟计算,光偷车的时间就是三个多小时,还得有休息的时间吧,还得有开车赶路的时间吧。从时间上说,是非常勉强的。

如果是两个人负责偷车呢?把汽车停在两家疗养院的中间位置,两个人同时到两家疗养院去偷车,这个倒是也有可能,但是这样一来汽车就停的更远,来回的时间也更长,真不一定省下多少时间。

林所长听了柳鹏程的分析,也觉得有道理,他提出一个新的假设,白天林家村的盗窃案有没有可能是罪犯顺手牵羊,他们到这边来的真正目的是踩点!

柳鹏程一想还真有这个可能,因为滨海大道经过林家村就到了海边,而海边就是北滨市下大力气打造的沿海景观路。

可是滨海景观路沿路都是渔村和旅游景点,他们是要把偷来的自行车运到哪里?或者他们是从海边来的?这个不大可能,他们不可能在货箱里带着好几辆自行车去踩点吧!

这个时候,柳鹏程的对讲机响了起来:“柳所柳所,柳所在不在,我是首钢疗养院,偷自行车的案子我们有发现,您最好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