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猫头鹰初现
“我一直很欣赏哈莉,欣赏她的战斗意志和天赋,但我想不到BOSS你也如此欣赏她。”
看着哈莉和戈登几人并肩走出庄园大门,光头萨斯表情奇怪地说。
“四个月前,我想杀她;三天前,我想着可以用利益收买她;昨天之后,我决定与她交朋友。”
法尔科内嗅了嗅插在手巾袋里的玫瑰,意味深长地问:“你知道我的想法为何不断改变吗?”
萨斯摇了摇头。
“四个月前,她的疯狂和强大让我警觉,你也知道那段时间嘿道佣兵对她何等痴狂。
只要她愿意,她能一呼百应,迅速成立一个新帮派。
我担心她会成为混乱的源头,打破哥谭长久以来的平静与和谐,所以起了杀心。
但四个月以来,她非但不再疯狂,反而彻底沉静下来。即便她时常去斯特兰奇博士那看精神病,可她没再发疯。
既然她不再主动破坏我的统治、我的哥谭的宁静,我自然和气生财,不愿招惹让十字军吃瘪的地头龙。
昨天,听说她自愿被戈登缉捕,我就来了兴趣,想试试她能为戈登做到什么地步。
于是,有了今天的一场测试。
结果让我很满意。
我这一生与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知道什么样的人适合做生意伙伴,什么样的人适合做下属,什么样的人可以交朋友。”
萨斯皱眉道:“我不怀疑你的判断,但你从不缺少朋友吧?
为什么选择了哈莉,还让她一步登天,成为家族一员,与我、菲什、尼克拉等平起平坐,家族地位仅次于你?”
法尔科内叹道:“长岛码头的老因扎吉,区区一介退休船工,只因为来自西西里,我和他做了三十多年朋友。
类似因扎吉那样的朋友,我还有很多。
但在关键时候,这些生活中的老朋友,都无法成为我在事业上的依靠。
最多,在我的葬礼上,他们哀伤得比其他人更真切。
朋友从来不嫌多,尤其是现在,家族内部人心思变,我更需要一位事业上的朋友。”
萨斯默然。
他明白BOSS的困境。
老国王麾下十多位公爵,大致分为三个派系:第一,老资格的意大利人,从几十年前开始跟老教父打天下,活下来的人,或者他们的后代;第二,被收编的外来者,天朝人、俄国人、拉美人,以俄罗斯人尼克拉为代表;第三,这些年来从哥谭本地吸收进来的精英,以菲什·穆尼为代表。
老意大利人对老教父自然忠心,但他们也有小心思,觉得老教父年事已高,应该从他们中选一位太子。
俄罗斯人尼克拉的欲望就非常赤裸裸了,一直被老教父压制,也一直没放弃当老大的想法。
从小被老教父培养的菲什,本该成为老教父此时的臂助——因为她是女性,老教父想当然地以为她不会有当老大的野心。
然后现实打了他的老脸,菲什是个女中豪杰,比其他人更不老实。
与马罗尼的阿卡姆争夺战,之所以拖得这么久,显得如此吃力,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法尔科内家族内部不稳。
……
另一边,走在庄园外的曲折车道上,戈登第N次看向哈莉的右手。
那枚在夕阳下反射绯色光芒的戒指。
“哈莉,你真的从法尔科内那得到一枚‘权力之戒’?”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亲吻戒指,只代表被法尔科内接纳,成为家族中的一员。
如果被法尔科内亲自赐予一枚代表家族权力的戒指,则代表哈莉有资格在法尔科内家族之下,开创属于自己的“奎茵家族”。
比如,小猫偷来的赃物一直都出售给“鱼姐”菲什麾下的马斯基。
马斯基是菲什直系下属,是菲什家族的一员。
可如果放大到整个哥谭,马斯基也属于法尔科内家族。
几乎照搬的西方封建领主制度,臣子的臣子不是国王的臣子,却是王国的贵族。
“哎,我也没想到呢,一下子就成了哥谭大佬。”哈莉伸直手掌,看着红宝石戒指,总觉得有些不真实。
“你有领地,有家人吗?没有的话,你也只是自己的老大。”哈维收回羡慕嫉妒恨的目光,酸酸地说。
“就算我只一个人,你们局长现在见到我,也得喊一声‘哈莉姐’!”哈莉冷笑道。
“哈莉,你可以有更光明的前途……”戈登迟疑道。
“被你抓进监狱的前途吗?现在,我当着你的面承认,是的,巴厘街那个蒙面女枪手就是我,来呀,来抓我呀!”
哈莉气势逼人,步步紧逼,戈登神情挣扎,瞪着她一步不退。
“吉姆,别冲动!”哈维拉住搭档,苦笑道:“这就是现实!你来警局第一天,我就警告过你——别做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