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二四章 背后有人(第2/3页)

而现在,野狼竟然真的得到了一把源能枪械,连桃花仙社团都要灭在对方手里!

伊丽莎白心有不甘,浓烈的不甘!

在不甘之外,是莫大的自责与歉疚。

出来主事一方,在一个城市中建立势力,这是那位对她的信任,组织给了她诸多帮助。而她却辜负了这种信任,让组织的心血付之东流、化为泡影。

败在野狼团手里,她死了,都没有任何价值。

伊丽莎白心想:“莫说这回组织没可能‘复活’我,就算组织能让我‘复活’,我都没有脸面继续行走于这个世界。”

第一次,伊丽莎白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

她难受得几乎不能呼吸。

——对她而言,这句话是一种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

忽的,盯着野狼的伊丽莎白脸色一凛,樱桃小嘴张大,清澈的双眸瞪圆,整个人好似给人施了定身术!

在社团注定覆灭、死亡即将降临的时候,表情管理都没有出问题的她,此刻表情彻底失控。

......

肆意开火,屠戮桃花仙社团成员的野狼,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害怕、恐慌。

野狼团拥有内城区重火力的事,是不能泄露出去的机密,一旦让外城区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他距离大祸临头也就不远。

那是两方面的大祸临头,来自两个不同的对象——亦或者说,阶级。

快乐就很简单,“龙卷风”威力巨大,真实杀伤力就连他基地里的那些内城区大杀器都远远比不上,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一个接一个,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

杀戮与毁灭,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

这种享受,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对他人予取予夺。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空了,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可是“龙卷风”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我的抢呢?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刚刚还在的,怎么就没了?”

野狼怒发冲冠,转头就朝自己身边的近卫精锐咆哮,“老子的枪呢?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他的咆哮声又戛然而止。

这回他不仅愣住了,而且恐惧得浑身发抖,就好像见了阎王。

阎王自然没有,人倒是有一个。

那是一个衣着普通,身材颀长,气质特异的人。

赵宁。

在赵宁脚下,则是横七竖八倒成一片的野狼近卫强者。

野狼看到了他的枪。

那把“龙卷风”如今就在赵宁手里,对方虽然没有拿枪比着他,但野狼莫说动弹,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他浑身打颤,抖如筛糠。

别人不知道,野狼自己可是清楚,他身边这几个近卫都是入了品(御气境初期)的正经强者,每个人都能以一当百,在街头战场不说所向披靡,至少是可以纵横捭阖!

而现在,他们全都躺在赵宁脚下一动不动,气息全无,俨然是一具具尸体了!

野狼是下品上(御气境后期)的实力,自忖无论如何都无法悄无声息做到这一点,故而他已经清晰地意识到,对方的实力远在他之上!

现在双方距离又这么近......

“你......你是谁?你,你想干什么?”野狼见对方不说话,忧虑对方对自己动手,担心自己性命不保,硬着头皮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正在观察战场情况的赵宁,淡淡瞄了野狼一眼,但是很显然,野狼提不起他的兴趣与关注,故而没说什么,转头继续看着战场。

赵宁风轻云淡,野狼却是肝胆俱颤。

他接触到了赵宁刚刚那个眼神,那分明就是不把他当回事,视他如蚂蚁如草木的眼神!这让他感觉自己死到临头!

他连忙道:“我,我是内城区的人,我......我是钱董的人!你不能杀我!你要是杀了我,钱董,钱董必定不会放过你!你,你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