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爱因斯坦已退出群聊(第5/5页)
“做个有产业的商人,攒钱治好母亲的风湿,搬出贫民窟,以后不被人欺负,能住上不漏雨的房子。”
“如果能有孩子,我希望他也能进入剑桥大学,在我死后带着我的骨灰回到东方。”
“……”
徐云缓缓念完田浩所的笔记,悠悠叹了口气。
笔记的内容有些沉重,所以现场众人的表情都很肃穆,但眼神中却看不出多少触动。
唯有希尔芙抬起头,弱弱的看了田浩所一眼。
徐云对于众人的反应并不意外。
毕竟现场除了田浩所本人之外,其余所有的成年人基本上都没遭遇太过凄惨的童年:
比如老汤家里是苏格兰的农场主,家境相当富裕,十岁的时候就能全资就读道格拉斯大学的预科。
休伯特·艾里也差不多。
虽然他老爹的风评一直起起伏伏,但皇家天文台台长的职位却始终没挪过位,生活条件还是很优越的。
黎曼的老爹是路德会牧师,这年头牧师不一定很有钱,但一定不穷。
基尔霍夫的爷爷则是海得尔贝格大学的教授,父亲开了一家马车行,也和贫困沾不上边。
艾维琳就更别说了。
虽然家里人死的有点多,但她可继承了艾斯库一家在番茄酱上的分红呢……
真·富婆。
因此在今天现场。
真正能和田浩所共情的除了徐云之外,反倒只剩下了希尔芙这个贼窝里逃出来的孤儿。
想到这里。
徐云的又叹了口气。
在今天目前落笔的所有人中,田浩所是唯一一个没有提及学术目标的人。
他的想法很纯粹:
毕业,赚钱,搬家。
但同样。
他也是给徐云带来感触最深的一个人。
他的期望很现实,也很卑微。
他对房子的要求并不是宽敞豪华,而仅仅只是一个不漏雨。
这又何尝不是后世许多人的念想呢?
不知何为。
看着笔记上歪歪斜斜的字,徐云忽然想到了杜甫的那首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随后他摇了摇头,将心中的沉重暂时驱散。
拿着笔记本走到了老汤面前,对他说道:
“汤姆逊先生,到你了。”
老汤一直都是个很敞快的人,接过纸和笔后点点头,立刻便开始写了起来。
短短小半分钟不到,他便将笔一放:
“好了。”
徐云拿起笔记本,只见上头的内容很短:
“册封勋爵,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长,在编年史中最少占据两页篇幅。”
嗯,这很老汤。
老汤此人的性格和小麦堪称两个极端,小麦腼腆憨厚,老汤这人则相对张扬有野心。
他从不掩饰自己对权力的追求,哪怕与他人竞争也无所畏惧。
使徒社中和罗塞蒂争权,校内则和埃利斯竞选学联会长,即使明知道竞选失败将会肄业也毫不退缩。
他所写的人生规划,性质上其实也就相当于校内成就的放大版而已。
如今他当上了剑桥大学学联会长,确实有资格说出上边那番话。
而另一方面。
老汤所写的这些内容,也是目前所有人中,最符合现实时间线里自身走向的规划。
在原本历史中。
老汤确实在1866年被封为了爵士,并且在1892年晋升为开尔文勋爵。
他还在1890~1895年担任了皇家学会会长,光热力学温标这一个成就就足以让他在编年史中占据两页了。
此外老汤一生还活了83岁,儿孙满堂。
最终在1907年12月17日安然逝世,去世以后被埋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享受着英国最高级别的殡葬待遇。
毫无疑问。
老汤的一生相当成功并且辉煌,甚至可以说是教科书一般的模板。
而在眼下这个副本中。
老汤唯一的“污点”又被埃利斯伯爵主动抢了过去,死后也能有一生清名。
嘶……这货tmd才是主角吧?
随后徐云将笔记本再翻开一页,走到了……
艾维琳身边。
他轻轻将笔记本放到了艾维琳面前,说道:
“该到你了,艾维琳同学。”
艾维琳抬头看了他一眼,同样大方的拿过纸和笔,在上头写了起来。
或许是心有腹稿的缘故,艾维琳写的比老汤还要快一点儿。
短短片刻过后。
她便将写好的笔记本交给了徐云,说道:
“好了。”
徐云朝她点点头,接过笔记本。
看清上头的内容后,他整个人顿时愣住了。
只见笔记本的纸页上,赫然写着一句话:
【十年之内去一次东方,去肥鱼先生的家乡hujian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