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国内商路的形成
诺姆在自己的房子里,哼着歌腌着咸鱼。
距离他将亚比该放置在所罗门王那里,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
如今马上就要到六月,热浪如火。五月份成熟的果子已经收割完毕,却马上又要到收橄榄的日子了。
“今年可以多买点清油,另外下周可以买两只羊羔……”
诺姆心中盘算着,手上的动作却不停。
没办法,他现在的活计比以前多了不少。曾经的他只用干半天的活歇半天,还要来回一周时间前往耶路撒冷……现在他几乎每周都要从早干到晚。
不过他也是乐在其中。
毕竟夏天到了,这个时节的鱼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坏。基本上可以说当天卖不出去的,第二天就要臭了。
对于这样的商品来说,哪怕是王每周派来收货的商队也是不要的。
没错,商队——
诺姆是真的没有想到,所罗门王真的把那个东西做了出来……而且还这么快,这么有效。
从三个月前开始,每周都有祭司带队,率领二十位士兵、外带十余辆战车四处奔袭。
最开始,他们还吓得村里的人不轻。以为是前来征税的新税务官……结果没想到他们居然还给钱。
——虽然只给市价的一半。
在清楚他们并不是要强抢之后,村里的这些人的心态就渐渐平稳了下来。
能卖出二十舍客勒的货物,我为什么要十舍客勒就卖给你们?于是村里人一半就是象征性的卖了一点东西给商队,权当是给祭司大人面子。
而诺姆却是一股脑的,将自己制作的咸鱼全都卖了过去。
他们村里的老人还暗中劝阻过他,让他不要这么实诚——他说着什么“你将这些东西卖给他们,不就等于是亏了一半的价钱吗”之类的话,无论诺姆怎么跟他解释都听不懂,坚持认为是诺姆亏了一半的钱。
诺姆也懒得和他解释,只是去做了更多的咸鱼,并在下一周的时候卖了出去。
第一个月,除了诺姆之外竟是没有一个人向商队出售大量的货物。他们仍然坚持自己步行或是驾车前往耶路撒冷,然后卖完东西再赶路回来。
也因为他大量出售卖的很好的咸鱼,那个负责他们村的祭司也和诺姆混的比较熟了。他们还约定好,等下次来进咸鱼的时候,那个祭司会给他带几瓶耶路撒冷产的酒——当然也是付钱的,而且价钱和在耶路撒冷买的价格一样。
从第二个月开始,终于有一些年轻人意识到诺姆挣的钱不光没有少,反而更多了——而且不是多一点半点,而是多了几倍的差距。
因此不顾村里老人的劝阻,他们也将自己卖的东西卖给了商人。
但是商人收东西的优先度也有差别。像是易碎的陶器、容易腐烂、撞坏的软质水果,商人一般就是最后才要,甚至就是坚决的不要。
那些半价卖给商人货品的人,一开始还感觉自己血亏……不过后来他们渐渐改变了这种观点。
原先是每周工作一到两天,来回路上花费六天;现在则是每周工作三四天,剩余的时间则是完全自由的闲暇时光。少年人乐得享受这种悠闲的日子,成年人也愿意多付出一些工作时间争取双倍的钱。
而即使不愿意半价出售货物的老人们,也开始从商人手上买一些远方才有的东西——他们会先下“订单”,也就是用泥板记下人名和货品的名字及数量,让商人们来的路上专门留意一下。等到送到货物,他们会再将这些东西抹掉。
据说每个省都有一个城市被所罗门王钦定为“商人集聚之地”。商人们在向比较富庶和人口密集的城市出售货物之前,会先在那里歇歇脚,互相交换一下商品。因而商人身上几乎是什么东西都有。
孩子们也无比崇拜这些好像什么都能搞到的人。
应该说,多亏了这些商人都是祭司。
因此他们识字、识数,在人民中的亲和力也大。也因此,他们才能在各地游走,不致出什么差错。
一开始这些被选中的年轻祭司还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厌烦和消极,仅仅是依靠着对所罗门王的忠诚才会去做这些“神圣的工”。但在第一个月的薪水发下来之后,他们的态度就变了。
因为他们确实的意识到——自己只要付出一些时间,转动大脑,生活会比以前还要好。
而他们曾经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里,同样也会浪费这些时间和体力,得到的俸禄却要少些。
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买到原本在耶路撒冷很难买到的东西了。在礼拜日放假之时,他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也为这些稀有的东西而感到欢喜。
等到第三个月开始的时候,诺姆所在的小村子里,向商人出售货品就变成了一种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