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2/3页)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侥幸写出了几首还不错的歌。

如果说人的创作生涯是一条波浪线,那巅峰时的他锋芒毕露,久享盛名,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时期绞尽脑汁写不出几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天才,只是一个才华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这时候“江郎才尽”这四个字如同梦魇一般袭来,死死地纠缠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发现自己完了。

出道时炒作的人设已经摆在那里,把他架得太高了,他无法面临人设崩塌的失败。“天才”和“庸才”谁都知道该如何选择。更别提这些年在圈里摸爬滚打,他已领略了世间的浮华,享受无数人的赞美,不愿意再回归平淡。

奈何写不出歌就是写不出歌,他能怎么办。他尝试过转型去当演员,可他演技更加一般,只能无奈地退了回来。

这种进退维谷的情况下,接触那些东西也是机缘巧合。

这是蓝极俱乐部,江州市最高端的销金窟、名利场,往来不是富少千金就是明星模特。他被经纪公司引入了门。

他初来乍到,不了解什么情况。

一个富少组织了这场聚会,发给大家一个盘子和好几杯饮料,仿佛大家一起享用什么饕餮盛宴。即使那美味只有拇指大小,却用精致的小银勺品尝,过了几分钟,大家精神亢奋摇头晃脑。

这是什么东西?

林修杰心里隐隐有所预感,他想拒绝。这玩意儿不能碰,他可不想玩火自焚。

“修杰,这是迷魂香,可以增加灵感,你最近不是忧愁没有灵感吗,尝一下保证你离不开他,比香烟还带劲。”富少语气夸张地怂恿他。

能增加灵感,他怎么不信呢?

“试试吧,我们都尝了,你不尝试一下,不好吧?”

被人百般怂恿,同时也为了合群,林修杰的抵抗心日渐薄弱,他决定死马当活马医,他尝了一小口,立刻上瘾。那种感觉怎么说,飘飘然熏熏然,他的世界神魂颠倒,本来枯竭的灵感果然瞬间爆发,如泉涌般源源不断,这迷魂香好似沟通了生死,让他跟魔鬼暗中达成了交易。

他从此彻底在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沉沦,他性情也变了,变得浑浑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样的事情一点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个服务生。

这不能怪他,谁让那个服务生有优越的面容,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怎么会有人敢拒绝他喝酒的请求,一直在摇头,服务生似乎头晕目眩,声音抖得不行,四肢发软,站也站不稳,一直反复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温,我发高烧了,身体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药,我不能饮酒……”、“我烧到38.9度了,我得去输液。”、“我今天也请假了,没有值班。”、“我是你的粉丝,我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你这几天的行为,太让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