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胡皮子迷人
这块烙印大概只有拇指大小,像是一块疤,但是更像是用某种利器在七爷的腰上强行的刻出来的。
“七爷,这是什么?”
我好奇的想伸手去摸七爷腰上这鲜红色的烙印。
但是七爷看见我看见他腰上的印子之后,神色微微一紧,赶紧从我身旁起身,自己合好了衣服。
“之前和魔物打斗,那魔物用法器将我刺伤,虽然伤好了,但是印记还在。”
“原来是这样,那还痛吗?”
我一边摇着我手里的文王鼓,一边问七爷。
七爷见我关心他,低头伸手向着我的脸颊上抚摸上来,轻轻对我一笑:“灵儿多在我身上布施云雨,让我多沾沾灵儿的雨露,就不痛了。”
挖槽,七爷这车开的?!
果然高级的老司机,开车都在无形中。
见我被他的话逗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七爷低头在我脸上一吻,对我道:“这两天灵儿也受累了,早点洗漱,好好休息吧。”
说罢,转身上楼了。
看着七爷的身影,我有些好奇。
之前两次和七爷坦诚相待的时候,我怎么没看见七爷腰上这奇怪的印记呢?难道是我没注意?
如果是被利器所伤,七爷是这么厉害的仙家,一般都是可以用法术自愈身上的任何伤口的,什么厉害的魔物,能在七爷身上留疤,让七爷至今都无法彻底愈合?
不过这种问题,我一个人瞎猜也没什么结果。
现在七爷回来了,我也安心了许多,这两天确实把我累的够呛,晚上泡了个澡后,便上床休息了。
我大学专业选的是土木工程,星期一上午,只有两节高等数学。
早上起来吃早餐的时候,狐狸也穿着他那身皮草,大摇大摆的从楼上下来了。
看来昨晚休息一晚,他身上的伤已经恢复的不少了。
“哟,大妹子,吃早餐呢!”
狐狸反客为主,走到我身边,眼睛扫了眼桌上七爷给我准备的早餐,一边拿起我碗里的一个小笼包塞嘴里,一边跟我吐槽:“差评,没有奥尔良烤鸡腿!”
我对狐狸翻了个白眼,跟他安排今天事宜。
“一会我去上课,你就去堂口看着,要是有人来找我们看事,你就给我手机联系。”
说完我拿起书准备出门。
狐狸见我要走,赶紧的又往嘴里塞了几个小笼包,然后又笑嘻嘻的跟着我一起进了电梯。
“我一个人守着堂口多无聊啊,要不我陪你去你们学校玩玩。”
“不要。”
狐狸急了,赶紧追上我。
“人家古代还有伴读的小书童呢,你就不能把我当成是你的小书童,说出去多有面子,是不大妹子!”
狐狸就是受不了寂寞,喜欢人多的地方瞎凑热闹瞎搞事,不然也不至于臭到整个东三省都知道他的大名。
强行让这种活泼好动的狐狸留在堂口,确实也是在为难他,加上现在已经是网络时代了,这出马看事,只有极少部分人会专门去大街上找一家堂口进去问。
如今不少大仙都已经直接在手机上看事,隔着手机屏幕对视屏,哪怕你在米国,大仙都能通过手机屏幕揪出你身上的妖魔鬼怪来。
是真是假龙鱼混杂我也不好下判断,但是狐狸实打实的跟在我身边是真,我要是帮这老祖宗完不成功德,他就得一辈子跟着我。
“行吧,那你等会跟我去教室后,就把嘴闭上,别给我惹事,你的任务就是用手机到处发帖子,剪视频,弄各种社交账号揽生意,可以吧。”
现在狐狸只要不让他一个人呆着,我说啥都行!
不过看着现在胡轻尘兴奋的摸样,我倒是想起昨天他跟胡天祖恩断义绝时,斩下的一条狐尾的事情来,于是在我和胡轻尘一起去我们学校的路上时,我问胡轻尘:“胡轻尘,你们狐狸,竟然还真的有生十条尾巴的吗?”
一般来讲,九就是极数,表示极致的意思,比如历代皇帝,都称呼自己为九五之尊,最尊贵的意思,天的最高处,也被叫做九天。
可十条尾巴的狐狸,别说我是第一次见,甚至听都是第一次听。
本来以为我问狐狸这话,他可能因为胡天祖的原因,并不太想回答我。
但是没想到狐狸双手抱在怀里,不满的对我一挑眉:“我咯!怎么,你有意见?!”
“我当然没意见,我只是昨天看你有十条尾巴好奇嘛。”我赶紧跟狐狸解释。
狐狸似乎在昨晚断尾斩断和胡天祖的恩怨之后,也并不介意我再提起这件事情。
“我们狐狸,在几千年前分为四个部落,分别是青丘、涂山、有苏和纯狐氏。”
“青丘是上古神狐,涂山是大禹老婆的娘家部落,而有苏名声最大的就是苏妲己那娘们,纯狐就是后羿老婆家乡的街坊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