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出了空间,她带了砍刀去竹林里砍竹子做箩筐篮子,可以装空间里头的各种食物。
沈子夏已经想好了,空间里头的田地要好好利用,多种点东西,让整个储藏室藏满粮食,不管是花生还是番薯,或者是黄豆绿豆,晒好可以磨粉的玉米。
经过新房的位置,沈贤国和沈贤业正在忙碌,小小的房子初具模型,虽然还没盖顶,但是已经能看到这房子的精心打造。
远处的沈贤国看见她,忙喊她,“夏夏,你这事要去哪里?”
“爸,我去山里砍些竹子,做篮子。”
“做篮子?咱们家篮子不够吗?”
沈贤国说着,从高处上跳下来,看她手里提着的刀,接了过来,“走,爸爸带你去砍。”
沈子夏摇头,“不用了,爸,我就是自己瞎玩呢,你去忙吧!”
“也行吧,有事记得叫我。”
“好。”
等到了竹林里,沈子夏哼哧哼哧的砍竹子。
养了大半年的身体,现在她已经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就上一次病了一次,也没什么大问题。
竹子都是用的西南竹,这种竹子容易剖篾编织。
将尾部的竹尾砍掉,沈子夏带着几条竹子往家里走。
不远处,有不少红红的小果子,沈子夏又被吸引了去,结果发现是不能吃的。
正准备往回走,她又发现了不远处一株五指毛桃,这下,又走不动了。
五指毛桃算是一种中药,也是一种食材,能煲汤。
这年头五指毛桃还有不少,所以在山里能见到,不过大多数五指毛桃都不算很大,这株却不小。
沈子夏连忙走过去。
五指毛桃上还结了不少果子,她先是把带小刺的果子摘下来,撒到附近的地块,方便它们生长。
可还没等她准备上手挖根,不远处一阵窸窣声传来。
沈子夏一愣,生怕遇到了野兽,整个人立在那里不敢乱动。
现在的山头是有不少野猪獐鹿什么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后山总能传来獐鹿像羊那样的咩咩叫。
野猪更多了,经常去田里刨番薯,村里人还打过野猪,几百斤重的野猪,黑色的毛发,看着特别凶。
一般人见了野猪不敢去和它对抗,别看长的不算太高,攻击力却很像,直接拱过来,人根本无法抗旱。
所以一般人发现野猪都不敢惊动,要找多几个人一起,才敢打野猪。
沈子夏立在那,浑身因为紧张害怕而出了一身冷汗。
她的腿都已经开始在打哆嗦,有些后悔自己跑出来,要是遇到兔子鸟还好,遇到野猪她却怕了,如果是蛇,她还觉得有机会跑的过。
脑袋里乱哄哄,沈子夏脚步也不动了,直接僵在那里。
“文华哥,你就真不理我了是吗?”
正紧张着,一道声音突然传来。
沈子夏一愣,浑身的紧张却在瞬间放松下来。
不过她依旧没动,只听树丛的另一头传来声音。
“小陶,这事情你别说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以后咱们还是朋友,以后别再说这事就行了。”
“文华哥,可我还是喜欢你怎么办?”
“小陶,你别这样……”
听到这里,刚才的紧张已经消失的差不多,沈子夏伸出脑袋,正好能看到背对着她的一个白衬衫背影,背影的前面,一个人紧紧的抱着他。
而白衬衫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文华,芳芳姐喜欢的那个知青,而那个抱着他的人,却是之前遇上的女知青。
“文华哥,我喜欢你,从你来农场哪天,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
“小陶,你别这样,你先松开。”
“文华哥,你不松,我哪点不如那个乡巴佬了?我现在是黑了些,不如她白,可那也是在这里工作晒黑的,等我回家,我就能白回来,到时候我会比她还要漂亮,文华哥,我家里情况比她家好多了,她家就一乡巴佬。”
刘文华没想到陶灵会和沈芳这么比较,并且一口一个乡巴佬的称呼沈芳,让他十分不舒服,推着她的力道重了些。
“小陶,你别这样。”
他力气有些大,陶灵也没想他会用力推开,整个人踉跄往后退了两步。
心里委屈,陶灵眼眶蓄着眼泪,“文华哥……”
“陶灵,我和你是不可能的,我有喜欢的人了。”
“不就是那个沈芳吗?我哪里比不上她了?”
“人没有比的上比不上的,我喜欢的是她就是她,这谁也改变不了,比她好的人多了去了,我总不能都喜欢。”
“可你别忘了,你是来扶持工作的知青,以后你还要回城里去的,难道你想一辈子留在这穷乡里头,当一个农民吗?你不要你爸妈了吗?”
说到这个,刘文华刚才还坚持的脸色,却微微有些动摇。
的确,养育了自己十多年,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父母兄弟,就这么离开了,一辈子不回去,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他心里无时无刻的记挂着城里的父母,担心着体弱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