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幕
2006年,北卡罗来纳州勒努瓦
什么叫作真正地爱一个人?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知道答案,答案就是:我爱莎文娜,比我爱自己还要多,而且我们俩会白头偕老。这并不是太难。莎文娜曾经告诉我,快乐的关键是要有可以实现的梦想,而她的梦想很简单、平凡,不外乎结婚、成家之类很基本的事。也就是说,我得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买一幢有白色栅栏的房子,再买辆小卡车或休旅车,好接送我俩的孩子们上学、看牙医、练足球或参加钢琴演奏会。两个或者三个孩子?莎文娜对这点从没说清楚,不过直觉告诉我,等时机对了,她会说:让我们顺其自然,上帝自有他的决定。莎文娜就是这样,我的意思是,她很虔诚,我想这是我爱上她的其中一个原因。不管彼此的生活有什么变化,我总能想象得到夜里和她同床共枕、抱着她谈天说笑,或者是沉醉在彼此怀抱中的情形。
这一切听起来都不算太天马行空,对吧?尤其是当两个人深深爱着对方的时候。起码我是这么想的。内心有个声音告诉我,要相信自己,不过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哪天当我再度离开这里,便不会再回来了。
不过现在,我会坐在这座山坡上,遥望她所在的马场,耐心等她出现。当然,莎文娜看不见我人在哪里。当兵的人都学过如何用周遭的环境来给自己打掩护,这点我学得很好,毕竟,我绝对不想葬身在伊拉克沙漠里那些落后的不毛之地中。我得活下来,然后回到北卡罗来纳这处小山城看看。当你决定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在还看不到结局的时候,总是会有不安的感觉,甚至是后悔。
不过就这点我很确定:莎文娜永远不会知道我今天人在这里。
我的内心感到痛楚,因为她离我这么近,却无法触碰;如今的我俩已各奔东西。要我接受这个单纯的事实并不容易,因为我们曾有共同的梦想,不过这已经是六年以前的事,但感觉就好像是过了两辈子这么久远。我们两个当然有共同的记忆,甚至回忆仍旧历历在目,不过就这方面来说,莎文娜和我却各不相同。如果说她的回忆是夜空里的繁星,那我的就是星星与星星之间那虚空的距离。我跟她不一样,上次重聚以后,我问过自己千百遍,为什么要重续前缘?以后还会不会重蹈覆辙?
到头来,毕竟是我为这一切划下了句点。
环绕四周的树,叶子刚刚开始转红,在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闪闪发亮。鸟儿也开始了清晨的歌唱,空气里充满松树和大地的清香,和我家乡浓浓的海洋咸味截然不同。再过不久,大门就会开启,我也就能见到她。尽管相隔如此遥远,当她踏进晨光之中的剎那,我发现自己竟然屏住呼吸,不敢妄动。步下台阶之前,莎文娜伸伸懒腰、看看四周。远处的牧草地闪烁着微光,像是绿色的海洋。她步出大门,向马场走去。草地上一匹马儿鸣嘶,像是问候,另一匹马也随之跟进。我当下头一个感觉是,莎文娜个头这么小,怎么有办法在高大的马匹之间轻易走动?不过莎文娜对马向来很有一套,马儿也很习惯她的存在。草地上有六匹马在篱笆周围吃草,多半是夸特马,莎文娜的白蹄阿拉伯黑马麦德斯则站在远远的另一端。我曾和她一起骑过一次马,幸亏全身而退没受伤。当我努力不要赔上自己的小命时,却记得莎文娜在马鞍上看起来是那么自在,就像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样。莎文娜现在正走向麦德斯,跟它道早安。她摩挲着麦德斯的鼻子时,好像还跟它说了些什么,然后她拍了拍它的后腿。当她转身走向谷仓的时候,麦德斯的耳朵机灵地竖了起来。
莎文娜先是消失在谷仓里,而后再度出现,拎着两个桶——我想,里头装的应该是燕麦。她把桶挂在围篱上头,几匹马儿慢慢朝桶走去。为了让马匹进食,她后退了几步,头发在微风中飘扬。接着,她拿出一副马鞍和马嚼子。麦德斯还忙着吃早饭,莎文娜则在为它上鞍,等会儿可以带它出去跑跑。几分钟后,莎文娜牵着麦德斯离开牧草地,走向林中的小径,看起来跟六年前没两样。我知道,其实并非如此,去年近距离看到她时,我就注意到她眼角的细纹了;不过我眼中的她依然没有变。对我来说,她永远停在二十一岁,而我永远是二十三。我之前驻扎在德国,还没有被派驻到费卢杰或巴格达去,还没接到她的来信,也还没有在出任务的前几周,在萨玛沃的火车站读到她的信;还没因为改变我人生的事件而回到家乡。
现年二十九岁的我,不时会质疑之前下的决定。军旅生活变成我唯一了解的生活方式。我不知道对这一点究竟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的态度常会反复,这完全取决于我当时的心情。有人问起的时候,我总说自己是个低等兵,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我还是住在德国的基地,银行里或许有几千美元的存款,而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约会了。休假时,我甚至已经不太冲浪了,不过倒是常骑着哈雷机车到处游荡,视心情而定。虽然哈雷机车在德国贵得吓人,不过这是我买给自己最棒的东西,非常适合我,因为就某方面来说,我已经习惯独来独往。大部分一起服役的弟兄都已经退伍。接下来几个月,我大概又会回到伊拉克。起码,基地里是这么流传的。初遇莎文娜·琳恩·柯蒂斯的时候——对我来说,她永远是莎文娜·琳恩·柯蒂斯——我从没料到自己的生命会有这些转折,也没料想过自己会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