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原来如此
如此勤奋修炼,芩谷虽然没有悟出什么东西,但是她发觉自己的心性在潜移默化中变得更沉静了。
看来,这样的静坐也是有好处的。
且说人们都把所有注意力放在怎样把生产搞上去,把所有经历都放在怎样把生活质量提高的事情上。
于是那些被追捧到天上的评论家文化人,待遇一下子从天上落到地面。
郑炳根现在挣的钱还不够买自己的口粮,最后不得不重新回到乡下。
土地才是人生活下去的根本。
岳时琴并没有跟他一起回来,当年岳时琴在郑家因为难产落下了病根,也在那个时候看清了一些人,认清了一些事,回到城里后没过多久就跟郑炳根分手了。
而郑炳根又接连娶了三任妻子,反正才子佳人,分分合合的才配得上他们那多情而波澜壮阔的情感世界。
没有几段生离死别的恋情,没有几段三角恋四角恋,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才子。
最后,当郑炳根实在混不下去“荣归故里”的时候,只有一个女人跟他一起回乡下了,可是那女人在郑家没待到两个月便提出离婚,直接拎包回城里了。
都说她是因为受不了农村这样艰苦的生活,实则对于一个已经拥有新时代思想的女性而言,生活艰苦倒是其次,关键是明明就三个人生活的家里,还有各种各样的这啊那啊的规矩。
现在整个社会的风气变了,是真的平等民主和自由,可是在农村这样一户连饭都快吃不上的人家,当婆婆的竟然还要媳妇去守着那些老规矩?!
早上鸡不叫就必须起床给一家人做好饭,收拾屋子,然后恭恭敬敬地伺候婆婆和丈夫起床……
吃饭的时候要长辈和丈夫先吃,女人不上桌子……最好是在旁边伺候着,比如添饭夹菜什么的。
白天要地里干活,回来做饭…就算是再累对婆婆和丈夫都必须轻言细语,绝不能说话大声了,也不要昂着头跟婆婆和丈夫对着干。
晚上的话要伺候婆婆和丈夫洗脚,睡下了,当媳妇的才能睡下……
罢了罢了,伺候不了这一家子那就不伺候了。
在城里,其实生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但是总比在这里当免费佣人还要受窝囊气强。
这哪里是娶媳妇啊,简直就是找一个奴隶嘛。
而后,郑林氏整天逢人便说,说现在的女人不比她们那个年代了:嫁给一个人男人便是一辈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现在的女人一点苦都吃不得,而且也不孝顺老人之类。
人们就只是笑笑,新时代来了,再守旧就不行咯。
…………兜兜转转,郑家最后还是想到了那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配妻子,钟毓秀。
郑炳根听说钟毓秀这些年拒绝了很多说亲的,至今单身一人,于是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虽说自己现在没有以前风光,但是……对于那些泥腿子而言,自己身上还是有一层“文化人”的光环的。
就像现在,虽然那几个(虚伪的)女人都跑了,但是村上不照样有人想要把女儿嫁给他吗?
只是他都看不上……切,土里土气,满口黄牙,话都说不利索。竟然还想要一大笔彩礼?
嗯,其实彩礼才是重点。庄稼人都实在,管你什么文化人不文化人,能当饭吃么?不过听说以前挣了很多钱,只要能拿出彩礼就行。
(实际上他现在已经把以前的钱基本上花光了,以前工资高,但是花销也非常大,但凡别人有所求无不应)
现在家里太需要一个女人来支撑了:地里的农活,洗衣煮饭,郑林氏现在年纪是真正大了也需要人来照顾,他也想要口热饭一个热被窝……
最后转了一圈,郑林氏和郑炳根发觉,还是钟毓秀最合适不过了。
最为关键是,他们听说钟毓秀这些年一直没有成亲,这不明摆着还念着以前的男人,念念不忘嘛?
郑炳根看着屋子里乱糟糟的,就好想有个女人来帮自己打理啊…
他特意拾掇了一下自己,从一堆如同腌臜样的衣物中抓了一件相对没那么破烂的长衫套在身上,然后信心满满地找钟毓秀去了。
像他这样有身份有地位的,行走间都散发着光芒的男人,主动去女方家里求亲,那简直给女方足够大的面子啊。
凭以前钟毓秀对他们的温驯恭敬和依赖,以及这些年她都没有再找男人来看,绝对是还想要回郑家的。
所以现在他去,肯定是马到功成,直接就能把女人给领回来了。
当芩谷看到郑炳根一身油腻腻的长衫,胡子拉碴的邋遢样子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她就放心了。
郑炳根看到芩谷还是有些意外,没想到分别六年有余,现在“钟毓秀”看上去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