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叶知秋是在比赛前的七八天得的水痘,大片的水痘。他确诊水痘的第二天就请假在家,这可急坏了他的老师和……校长。
我感觉校长一夜之间沧桑了很多。可能他最近太忙,没空把新长出来的白发染黑,于是头顶那马桶盖似的一圈白发环绕着下面乌黑的发,如一轮神圣的光圈,给我神仙驾到的错觉。
我想神仙的职业道德都赶超不了我们校长啊。
听庄子然说,叶知秋出水痘后,校长第一时间打到叶知秋家嘘寒问暖,恨不得把叶知秋的水痘一颗颗挖下来贴自己身上。嘘寒问暖后,校长又打电话给孟老师,言语中委婉得批评了她,怎么能让学校的顶尖生累出水痘来呢?怎么说也得让他适度累不是?委婉批评后,校长语重心长得表示“小孟啊,要尽最大努力拿下这个比赛啊。”
我之所以知道得如此得详细,完全是因为孟老师和校长通电话时,庄子然就在边上。她回来描述说,“哎呀妈啊,叶知秋出水痘把孟老师脸都愁歪了。”
我问她,“歪掉的脸是什么样的?葫芦型的吗?”
庄子然对我的提问很不屑,不耐得挥挥手,“就是营养不良全身畸形的葫芦。”
那时我对水痘还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个痘子会活动,人一靠近,假如这个痘子看你顺眼,觉得你全身都是风水宝地,那么它就会考虑到你身上定居。它有传染性。
我是在叶知秋出水痘的第二天得知水痘的传染性的。那天午休,方老师照常出现在教室,监督我们午觉。我靠窗乖乖趴着,这时有只无名小虫大概已经活腻,很自觉得在窗台上收脚停靠。那两天我正因为牵挂叶知秋而郁郁寡欢,杀生的欲望特别强烈,此时有活生生的虫子就在眼前,我闭了闭眼睛,心想再让它最后再看一眼人间的美好,哪知等我睁开眼睛,它却在吸最后一口人间的血,我的血。
我眼睛都不眨得杀死了它,一分钟以后,我脸上起了个很大很红的包,还十分痒,我不得不用手使劲抓。红包越抓越大,我正恶狠狠得诅咒那只死了都要吸的虫子时,方老师如幽灵般出现在我的窗台,眼神直勾勾得盯着我的脸,我抓搔的动作就此定格,于是只能同样直勾勾得盯着方老师。
我俩保持直勾勾的动作几秒,方老师那略颤的嗓音响起,“桃花,你在抓什么?”我被她脸上的阴森不明所吓,只能老实回答,“我有些痒。”方老师颤音更甚,“桃花,你前几天是不是跟叶知秋呆一起?”我坚定得点点头。
五分钟后,我背着书包,孤苦伶仃得被带往医务室。十分钟后,那群校医放了我,方老师笑容满面得送我走出校门口。
“桃花啊,先回家观察两天,漏下的课方老师会让庄子然给你补起来的。水痘会传染,方老师担心你啊,不光是你,班里的同学因为高考,身体都比较虚容易生病。”方老师慈祥的双目凝视我,还摸了摸我的头顶,“现在这紧要关头,能少生病就少生病,毕竟谁都不像叶知秋,一个月不看书也能考上大学。你说是不是?”
我明白自己妇人之仁,没有迅速下手,而成为虫子的嘴下冤魂,成了无辜的传染源,简直是一桩人间冤案。我眼中含泪,却又不敢把委屈的泪掉下,于是挥挥手,在方老师的庄严目送下消失在转角。
中午十分,日光高照头顶,清朗的风掺杂着汽车尾气,徐徐扑面。我郁闷得抓了抓头发,哀怨得站在十字路口,耷拉着头如焉掉的向阳花。太阳光晒得人眼花,我眼睛一花,抬脚就要穿马路。
这时吱嘎一声,一辆红色轿车猛地刹车,在我面前刷的停下。一颗硕大的脑袋探出来,血红大嘴对着我大骂,“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大白天的逃课出来街上晃,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呢?”我还惊魂未定,还来不及辨明那颗脑袋的若干特征,她已经消失在滚滚车流中。
整个过程让我十分恍惚,事实上十五分钟前我还乖乖趴在我的桌上,慵懒如猫,想必人人见了我都觉得,我真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十五分钟后,我摇身一变,成了“不省心的逃学的孩子”,我委屈得摸了摸鼻子,转过身,向学校走去。
我想我作为一个不省心的传染源,死活也应该让学校不省心啊。
我踌躇满志得回到学校的时候,想起同学们因为高考而苍白营养不良的脸,眼神中跳跃着挣脱牢笼的点点希望,我于心不忍,只能徘徊于图书馆前的花坛,玩着水池里的水,百无聊赖得瞪视着前方过道上的一个行人。
我瞪了他半天,他越走越近,也开始瞪我。我眨了眨眼睛,才发现是个桃花眼男人。
那不是尹瑞是谁?
当我再次眨眨眼时,骚人尹瑞已经笑眯眯得推车朝我走来,帅气的车搭配帅气的帅小伙,青春自信,天地都为之黯然失色了。此时偌大的校园里唯有我形单影只,背着硕大的书包,表情十分的悲苦,处境堪比流浪狗。我苦涩得想,我与流浪狗的唯一区别,大概就在于流浪狗一般都守着垃圾桶狼狈度日,不像我,守着这巍峨的图书馆,就连流浪都流浪出一股天生的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