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 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 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 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 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 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 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 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 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 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 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 也是最讲道理的一个。

于是,她向他撒娇,说想去看看外面的公园。

楚振生那时也才三十多岁, 他心里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喜欢幼女是绝对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

所以面对范芳的请求,给她买过书、买过电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那个接着骂:“小浪蹄子洗一年也洗不成白莲花,赶紧出来吧!”

更有泼辣的,直接拨开人群拍门板:“滚出来,你死在里面这么久搞什么啊!我们还洗不洗啦!”

程红哭着咬住嘴唇不敢回应,宿舍里拢共有七个人,她今天大概是全得罪了。

等她穿着睡衣出来时,只有范芳没给她脸色。因为范芳那天接到了个特别阔绰的客人,出手就是两百小费,妈妈桑抽走了一半,她还能留一百,心情好的时候看蚂蚁都是漂亮的,因此她非但没和大家一起排挤程红,甚至还抬头对她笑了笑。

程红感激涕零,从那天起就成了范芳的小跟班。

后来,范芳被来找乐子的客人认出来。那人原来在康仁也就是以前的珍美做过保安,专门管理地下室的小姑娘,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用范芳的行踪在院长那换了一大笔钱。

不管是在以前的珍美还是现在的康仁,范芳都是唯一一个逃跑成功的。院里不可能放任这么个定时炸弹就这么漂在江沪。

于是不久后,范芳就遭到了一名精神病病人的跟踪和追杀。在窄而暗的小巷里,她和程红都对方被刺中了。扑过来护着她的程红整个腹部都被匕首扎穿了,对方像个偏执的杀人狂在程红的身上疯狂地扎了六十多刀。

他把作案用的匕首扎在程红的身体里没有拔,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范芳多聪明啊,在被扎中第二刀时她就装作晕了过去,任由身前的程红挡在面前被捅成了筛子。

她知道动手的应该是个精神病,也知道精神病杀人也用不着偿命。这些都是以前还在精神病院里时,她们的管教喋喋不休挂在嘴边说的。

“你们千万别想着跑,外面不比这里好,这儿至少有吃有喝,外头呢?外头豺狼虎豹更多,吃人不吐骨头。你们要是出去了就算没在外头被人弄死,院里也有的是办法让你们变成不能说人话的鬼。这儿是哪,都知道的吧?精神病院,我这儿有的就是病人,疯子杀人不犯法!你们要是不信,大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