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当众证明

街头灯火阑珊,车来人往依旧很热闹。

云凛出去以后被夜风一吹,顿时觉得有些酒劲上涌,脑袋一阵一阵的嗡嗡响。

为了急于脱身,那三杯酒又灌的太快太急,没想到酒劲上来的这么猛烈。

街上人来人往的,他单臂挂着西装,熨烫整齐的白衬衫有了一些褶皱。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靠在路灯下,昏黄的光线给他拉了一条修长的投影。

“小凛?”

突然有人唤他。

云凛下意识一抬眸,宿清晖就停在他的面前。

宿清晖身后还有几个朋友,只不过没有靠过来,只是站在稍远的地方等他。

看起来他们也是来酒吧娱乐的。

“小凛?没想到真的是你。”宿清晖连忙抬手捏住了云凛略显单薄的肩膀,“刚才大老远的,看见你一个人靠在这里,是喝多了吗?”

云凛胸腔起伏深吸了两口气,抬手格挡开了搭在他肩头的那只手。

他从来都不喜欢别人碰他。

“我没事。”

啪的一声,手掌落空,宿清晖看了看空荡荡的手心,心头有很强的挫败感。

他勉强保持着有风度的笑容:“小凛,如果你不舒服的话,我送你回家。”

在酒吧门口这一拉扯的功夫,云凛顿感酒劲更是上头。

胃里翻滚抽搐自不必说,他抿着嘴唇不想说话,摇了摇头。

“小凛,别这样,我怎么样也算你半个长辈,不能看你在这种地方浑浑噩噩不清醒,乖,和我回家吧。”

呵,这话说得过于暧昧了。

而且,回谁家?

云凛闭上了眼睛,不想说话的他就只能抬起手腕摆了摆手。

手腕细伶伶的,一个腕骨顶着皮肉,延绵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给醉酒后的人凭添了一抹脆弱感。

如斯美人,宿清晖哪里肯轻易放过。

“小凛,要不你先去我车上睡会儿?”

以退为进的手段显得有点过于明显,明明他之前是对云凛不屑一顾的,但是现在的云凛,真让人上头!

宿清晖咬着后槽牙,干脆一咬牙把心一横,直接上手搂了腰。

宿清晖这个人这些年男的女的各色尤物都尝了个遍,上手一握立刻知道云凛比任何一个都要可口,那一阵阵淡雅清泠的香气,正一阵阵从领口往出冒,要人命。

“小凛,和我回去吧。”

这心里打的主意,从嗓音里就可以听得出来。

更遑论动作,根本就是不由分说要带人走的意思。

这让云凛很反感,也让身边的那些朋友有些意外。

“……宿总怎么回事儿,很少见他对别人这么主动的。”

“宿哥认识这个人吧?我看这人长得不错,不对,是非常不错,估计是男朋友。”

“不像呀 ……人家好像不大乐意。”

这几个人从来没见过精英做派的宿清晖这么失态,主要都还没喝呢。

云凛更是不喜欢这样的身体接触,他抬腕就推开了那靠过来的身子。

“我说了,不用。”

宿清晖被推了个趔趄,觉得脸上大为无光,略有些气急败坏的伸出手要去抓云凛的肩头。

“小凛,你怎么脾气这么大,在我朋友面前不能给我个面子吗……”

毕竟宿清晖这个人,最在乎的就是他的面子。

可他话还没说完,手腕就被人在半空中按住了。

那只手手指修长骨节明晰,生得惊才艳艳却十分有力,捏着他手腕的手指就像是铁钳,逐渐收紧恍若能把人的腕骨捏碎。

宿清晖一抬眼,就看见一个五官精致眉目张扬的男孩子,正一脸不好惹的看着自己。

这张脸视觉冲击力极强,而且接下来这男生开口说话不光嗓音苏,最令人咋舌的是,态度奇差。

“是不是你的就乱伸狗爪子?怎么着臭流氓是吧?”

根本一点儿都不给脸。

宿清晖自然不认识沈颂,但是沈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宿清晖。

这老男人就是那天在餐馆里摸云凛头发的男人。

还挺会趁人之危的。

简直不知死活。

“捡人之前也不看看有没有人护着,瞎了狗眼了。”

云凛是单身,沈颂听得真真的。

反正云凛说什么,他就信。

所以对咸猪手也手狠心黑的不客气。

宿清晖着实是个要脸的人,他那么好面子,不能在人前让别人看出来自己力气不济,怎么说他也是天天健身的商务精英人设。

“你是谁啊?”宿清晖瞪着身高一米九的沈颂,活动了一下手腕,看起来并不想输了气势。

沈颂冷笑:“我?”

他一副“你不配”的表情。

“我也不介意你叫我一声爸爸。”

关键是说出这么“呲儿”的话,用的语气竟然还很大度。

宿清晖差点气得心肌梗死,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哪里吃过这样的亏,压低了声音恫吓:“你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说什么呢?别自找麻烦。”